索引号: | 4309030009/2023-1840844 | 发布机构: | 兰溪镇 | 发文日期: | 2023-08-31 08: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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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益阳市兰溪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兰溪镇自然资源违法问题整治暨耕地“非农化”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
通 知
各村(社区)、镇属部门单位:
经镇政府研究决定,现将《兰溪镇自然资源违法问题整治暨耕地“非农化”百日攻坚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益阳市兰溪镇人民政府
2023年8月31日
兰溪镇自然资源违法问题整治暨耕地“非农化”百日攻坚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长牙齿”的耕地保护硬措施,根据《湖南省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益阳市自然资源违法问题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2023年耕地保护目标任务的通知》和《赫山区自然资源违
法问题整治暨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一)全力推进存量违法问题整改。根据益阳市自然资源违法问题整治“百日攻坚”任务清单,兰溪镇共有129个存量违法问题亟待整改销号,各村(社区)镇属部门单位对照问题清单,按照时间节点积极开展工作,确保按时按质将问题整改到位。
(二)加快完成2023年恢复耕地任务。区自然资源局给我镇下达2023年恢复耕地任务指标为576亩。各村(社区)要加速推进耕地整改恢复,落实种植并举证上传。
(三)全面整改新增耕地项目。由镇自然资源办牵头,督促各村(社区)加快推进增减挂钩项目、土地开发项目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行开垦项目的整改和落实种植,确保耕地指标及时入库。
(四)科学编制耕地保护专项规划。结合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工作,全面查清“三区三线”成果启用前因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等原因形成的非耕地,修改完善耕地保护专项规划。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书记邓凯兵、镇长郑明任双组长,分管领导杨畅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站办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耕地“非农化”百日攻坚行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镇耕地“非农化”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由李最儒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统筹调度,每周收集工作情况,以工作周报形式向镇级领导汇报,村(社区)要严格履行属地责任,实行“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户”的责任体系,将任务落实到人,确保任务落实到位。
三、责任分工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违法占用或破坏耕地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镇纪委:对违法占用或破坏耕地行为进行监督,负责督查各村专项攻坚行动的工作进展情况,并予以通报。
派出所:依法调查、大力打击涉嫌违法占用、破坏耕地及毁坏农田基础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
财政所:统筹资金,支持专项行动工作开展。
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办:指导督促各村(社区)整治“非农化”问题,负责重大违法问题的移送和协助查处,指导责任单位完善用地手续;指导督促各村(社区)完成2023年恢复耕地任务,整改新增耕地项目,核实耕地和基本农田不实地块;优化完善耕地保护专项规划;加强与各部门单位和各村(社区)的统筹协调。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指导督促各村(社区)整治“非粮化”和农村村民建房问题;强化耕地种植优先序管理,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监管,稳定粮食生产;加强耕地抛荒治理和补充耕地后期种植管护,为2023年恢复耕地落实种植提供技术指导。
乡村振兴办:在统筹乡村振兴工作中积极做好耕地保护利用工作;协调各村(社区)完善美丽屋场等乡村振兴项目用地手续。
民政办:协调各村(社区)完善农村公墓和养老项目用地手续。
各村(社区):按照专项行动要求落实主体责任,积极落实问题整改,开展耕地恢复和新增耕地项目整改以及落实种植工作;核查部省下发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不实图斑,配合完成耕地保护专项规划的修改完善。
四、工作内容
1、存量违法问题:按照工作方案落实一案一策,组织实地核查,并将情况在9月5日前反馈给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历年督察反馈问题、国家2021年耕地保护和矿产资源督察反馈问题、2020年和2022年省级例行督察反馈问题在9月30日之前全部整改到位;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专项整治问题在10月31日之前全部整改到位;国家2022年、2023年督察反馈问题在11月30日之前全部整改到位;其他问题在11月30日之前整改率达到90%。力争12月底全部整改到位。
2、2023年耕地恢复任务:根据已选址的地块督促村组加快落实工程恢复,9月30日之前完成所有工程恢复,10月31日之前确保全部落实种植,并通过日常变更调查及时上图入库。
3、新增耕地项目:分类型加快整改落实种植,2021至2022年自行开垦耕地在9月5日之前完成工程验收,9月份通过省级验收,确保指标入库。增减挂钩和耕地开发项目在9月15日之前全面自查,10月30日之前完成整改并举证上报。
4、耕地保护专项规划:9月20日之前各村(社区)完成部省下发图斑的核查,收集下发图斑范围外存量问题;9月30日之前按照恢复整改和调整补划相结合的方式,提出整改措施,建立问题清单并下发到各村(社区);11月15日之前完成永久基本农田的整改或补划,并逐地块举证变更;11月30日之前完成成果编制并上报省市自然资源部门审查。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及时将专项行动任务清单分发至各村(社区),镇级领导对专项行动工作开展加强调度,各部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
(二)统筹调度、部门协同。由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牵头,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配合,统筹协调各部门单位根据工作任务和问题清单加快推进专项攻坚行动,并适时召开调度会通报工作情况,分析处理问题。各相关部门根据责任分工明确专人进行对接,并纳入工作专班整体调度。
(三)加强督导、严格考核。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会同镇纪委,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配合,成立督查指导小组,加强专项攻坚行动业务指导,确保存量问题及时整改,恢复耕地落实种植,新增耕地指标入库,专项规划调整完善。并结合工作周报对各村(社区)专项攻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未按照时间节点完成任务的及时提交镇纪委进行责任追究。
附件:1.兰溪镇耕地“非农化”百日攻坚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2.兰溪镇耕地“非农化”百日攻坚行动责任人花名册
3.兰溪镇自然资源违法问题整治任务清单
附件1
兰溪镇耕地“非农化”百日攻坚行动
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邓凯兵 党委书记
郑 明 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组长:杨 畅 党委专职副书记、组织委员
副 组 长:岳云杰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姚益军 党委委员、副镇长
曹 军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政法委员
刘 峰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陈韶华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匡曙阳 党委委员、统战委员
卢洞德 副镇长
王 宁 副镇长
帅 平 人大副主席
成 员:孙胜科 党政办主任
姚龙辉 党建办主任
毛予晖 经济发展办主任
欧阳杰 社会事务办主任
李最儒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主任
张明辉 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主任
汤志科 财政所所长
曹志斌 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孙有君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龙 昕 党群和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文素清 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
曹新放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
李文彬 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
汤少华 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徐学军 司法所所长
刘红英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支部书记
郭 坤 派出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由李最儒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协调和具体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