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赫山区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解读

信息来源:龙光桥街道 作者: 浏览量: 字体:【字体: 【打印本页】
索引号: 4309030009/2021-1508332 发布机构: 龙光桥街道 发文日期: 2021-08-10 09:09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一、制定文件的必要性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重要指示精神,坚定“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生态发展之路,全力打造“美丽益阳”,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有序地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资源化利用进程,进一步提升城市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能力和水平,实现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同步发展,切实推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根据《益阳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益政办函202041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文件

    二、制定文件的依据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益政办函﹝2020﹞41号)。

    三、文件的的主要内容

    文件明确了工作目标2025年底,中心城区垃圾分类基础设施配套基本完善,垃圾投放、收集、运输、处理按“四分类”规范到位,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基本建成,其他垃圾焚烧处理比例达到100%,原生垃圾基本实现“零填埋”。

    工作重点

    (一)推行分类投放。居民小区按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实施“四分类”投放。厨余垃圾较少单位的办公和生产场所,可减少设置厨余垃圾收集容器。鼓励居民在家中滤出厨余垃圾水分,采用专用容器盛放,减少塑料袋使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社区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宾馆酒店、商场、商铺等机构、场所产生的垃圾,以“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为分类基本类型厨余垃圾产生量较多的公共场所、单位、学校,应增加设置厨余垃圾收集容器。车站、码头、广场、公园、城市干道、体育场馆等公共区域,根据生活圾产生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分类模式。有害垃圾应投放至单独的收集容器,不得投放至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大件垃圾和装修垃圾临时堆放场地单独设置。垃圾产生者按照分类规定将产生的垃圾投入对应的垃圾收集容器内。建立垃圾分类专管员制度,每个单位、每个小区或每300户配置1名垃圾分类专管员,负责做好所在单位或小区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引导和监督检查。

    (二)推行分类收运。建立标识明晰、颜色对应、规范有序、与分类处置相衔接的生活垃圾收运体系,按“四分类”分收分运。

    1、有害垃圾。公共区域由环卫部门收运,其他区域由所属单位、企业、物业自行收运或委托第三方收运至赫山有害垃圾暂存库。

    2、可回收物。由有资质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经营者) 实行单独运输,进入再生资源利用体系。

    3、厨余垃圾。由有资质的收运单位(企业)收运。

    4、其他垃圾。公共区域由环卫部门收运,其他区域由所属单位、企业、物业自行收运或委托第三方收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

    (三)推行分类处理

    1、有害垃圾处理。有害垃圾收运至环卫部门设置的有害垃圾暂存库暂存,达到一定量后再由市环卫统一运送到有资质的有害垃圾处置中心进行处置。

    2、厨余垃圾处理。由有资质的单位(企业)负责收运,运输至市餐厨垃圾处理厂进行无害化处理。

    3、可回收物处理。各街道、社区积极探索“互联网+再生资源回收”模式,完善以街道(社区)回收为基础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以300户为标准建设可回收物回收站(箱),开展再生资源回收连锁经营,规范回收站点管理,落实再生资源回收的计量统计,并将该计量统计指标纳入生活垃圾统计指标体系。

    4、其他垃圾处理。统一运送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焚烧处理。

   (强化示范带动。从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做起,逐步扩大到其他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形成党政机关带头示范、全社会普遍参与的良好局面。创建垃圾分类示范单位、示范小区和示范社区、示范街道,以点带面,逐步推进。

   (五)广泛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在全社会特别是学校、医院等企事业单位商业中心、公交站点、建筑围挡等公共场所,大力开展垃圾分类知识普及和公益宣传。充分发挥志愿者作用,引导广大市民践生活垃圾分类,提升宣传引导效能。充实基层管理力量,街道、社区、单位发动党员骨干、退休人员等社会力量做好宣传引导和监督,逐步提高公众垃圾分类知晓率和参与率,引导养成生活垃圾分类的良好习惯。

   (六)组织教育培训

    1.加强学校教育。

    2.定期专项培训。

   (创新模式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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