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益阳市沧水铺镇委员会 益阳市沧水铺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沧水铺镇2023年度粮食生产工作责任考核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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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09030009/2024-1887341 发布机构: 沧水铺镇 发文日期: 2024-01-01 16:06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益沧委发〔202312

 

 

中共益阳市沧水铺镇委员会

益阳市沧水铺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沧水铺镇2023年度粮食生产工作责任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村、镇属部门

经镇粮食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将《沧水铺镇2023年度粮食生产工作责任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益阳市沧水铺镇委员会    

益阳市沧水铺镇人民政府  

202339

沧水铺镇2023年度粮食生产工作责任考核办法

 

为强化粮食生产工作责任,激发抓粮食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真正实现粮食生产“党政同责、真正有效”目标,确保我镇全省粮食生产不动摇,现结合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全镇各村。

二、考核内容与计分办法

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区粮食生产工作决策部署,从组织领导、播种面积、粮食产量、调优结构、绿色发展、品牌建设、惠农政策落实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分计分项、加分项、减分项、否决项四个板块,具体计分办法见附件。

三、考核方式

将考核贯穿于粮食生产全过程,由镇粮食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定期组织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镇财政所等成员单位于6月底和10月中旬进行两次粮食生产工作阶段性考核,其中考核权重占比分别为60%、40%。12月底前,镇粮食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两次阶段性考核情况进行综合评分。

四、考核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经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全镇进行通报,并纳入各单位绩效考核、干部任免;依据考核结果,按照沧水铺镇委员会关于印发《沧水铺镇2023年粮食生产实施方案》的通知(沧委发〔202311)等文件的相关要求,严格兑现奖惩,并在第二年镇委农村工作会议上进行表彰。

 

附件:沧水铺镇2023年度粮食生产工作责任考核评分表

 

 


附件

沧水铺镇2023年度粮食生产工作责任考核评分表

类别

考核项目

分值

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和方法

数据采集单    

考核计分

基础分

1.加强组织领导

7分

党政同责落实情况(0.5分

成立工作专班,粮食生产做到支书负总责,专干村干部为直接责任人,有专人抓、专人管。查阅会议记录、文件,每缺一项扣0.2分,扣完该项分值为止。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包干责任制落实情况(0.5分

建立乡镇领导包村、村干部包组、党员组长包户、干部联大户的包干责任制。查阅相关台账,抽查村组情况,发现一处未落实的,扣0.1分,扣完该项分值为止。

 

宣传发动情况(1分

召开专题会议,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发动粮食生产。

 

数据资料上报(5分

数据资料上报不及时的,每次扣0.2分;不准确的,每次扣0.5分,扣完该项分值为止。

 

2.稳定粮食播种面积

40分

耕地保护情况(10分

辖区内每发现一处新增耕地抛荒和非粮化、非农化扣1分;出现连片抛荒2亩以上或累计抛荒超过5亩的村(社区)扣10分。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镇纪委

 

高标准农田优先发展粮食生产情况(10分

2022年存量外,高标准农田未发展粮食生产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

 

双季稻面积落实情况(20分)。要宜种则种,全力压单扩双

双季稻任务每降5个百分点扣1分。

 

基础分

3.稳定粮食产量

25分

技术推广、指导、培训和服务情况(2分

根据台账资料、日常调研、平时掌握的情况进行综合评分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配合农机技术推广情况(8分

规范高效落实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3分)。积极配合公开、公平、公正操作,阳光、规范落实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计3分。被各级作为负面情况通报一次的,扣3分;有服务对象通过各种渠道进行正式投诉、举报、曝光行为的,每出现一起,扣0.5分,单项分数扣完为止。

补齐水稻机插抛短板(3分)。完成水稻机插机抛推广任务的,计2分,未完成的按比例扣分;完成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任务的,计1分;未完成的按比例扣分。

3.确保农机生产安全(2分)。全年不发生较大以上农机安全生产事故的,计1分;每发生一起,扣1分。完成年度拖拉机顽瘴痼疾整治任务的,计1分;未完成的按比例扣分。

 

按要求落实病虫害防控(5分

辖区内病虫害防控不力,成片面积5亩以上或2-3丘减产30%以上扣3分;减产50%以上扣5分;无产量损失的计5分。

 

落实防灾减灾措施(5分

根据日常督查和相关台账情况,针对自然灾害,未及时落实防灾减灾措施,导致产量出现较大损失的,一次扣分2分;对未及时补种、改种导致耕地抛荒的,扣3分;扣完该项分值为止。

 

规范土地流转情况(5分

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规范计1分,每发现一起不规范合同扣0.2分,扣完为止。农村集体土地经营权流转进入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的计1分,每发现一起未进入的扣0.5分,扣完为止。

 

基础分

4.调优结构

6分

调优品种结构,大力推广双季稻品种合理搭配模式(2分

根据日常督查、相关台账和抽查情况,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进行综合评分。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开展水旱轮作,按要求落实冬季农业生产任务,大力开展油菜、绿肥生产(2分

根据日常督查、相关台账和抽查情况,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进行综合评分。油菜、绿肥等冬季农业生产任务按照完成比例折算计分,完成和超额完成计满分。

 

发展特色旱粮、大豆油料作物(2分

积极落实大豆、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面积任务,根据日常督查、相关台账和抽查情况,进行综合评分。

 

5.绿色发展

8分

按要求落实秸秆禁烧和秸秆综合利用(4分

根据日常督查、相关台账和抽查情况,秸秆收储综合利用未完成任务的,扣1分;因秸秆禁烧工作落实不力,辖区内出现秸秆焚烧情况的,每处扣1分,扣完该项分值为止。

 

按要求落实化肥减量增效(1分

根据日常督查、相关台账和抽查情况,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进行综合评分。

 

按要求落实农药减量增效(1分

根据日常督查、相关台账和抽查情况,完成绿色防控面积、专业化统防统治面积分配任务的,计满分;每少10%,扣0.2分,扣完该项分值为止。

 

按要求落实耕地安全利用(2分

根据日常督查、相关台账和抽查情况,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进行综合评分。

 

6.品牌建设

6分

按要求落实农业投入品监管和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管理信息平台推广启用,建立重金属污染稻谷溯源体系(6分

农资门店规范经营、巡查记录、查规范主体是否进入国家溯源平台、并启用产品溯源二维码,查“二品一标”生产主体,主体未入平台的,按比例折算计分;根据日常督查、查看相关台账,严格管控区稻谷开展溯源管理,符合要求的计满分。

 

基础分

7.惠农政策

8分

及时准确采集补贴资金数据(4.5分

数据准确,面积真实,补贴数据上报及时,不影响拨付进度。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积极落实农业保险(3.5分

对未积极推进水稻、油菜种植保险,保费收缴不及时、不足额的,扣0.5分;对定损理赔不合理、不合规,造成群体闹事或上访的,每次扣0.05分;扣完该项分值为止。

 

加分项

粮食生产工作获得市级以上书面表彰推介或市级以上主流媒体推介(5分

根据佐证材料,市级(益阳日报、益阳电视台)0.5分/次、省级(湖南日报、湖南卫视)1分/次、省级以上(央视、人民日报等)2分/次,以上不重复加分,同一类按最高等次加分。

 

 

承办与粮食生产有关现场会(5分

根据佐证材料,区级加0.5分/次、市级加1分/次、省级加2分/次、国家级加5分/次、最高不超过5分。

 

 

超额完成播种面积任务(4分

超额完成播种面积500亩以上的加1分、超额完成1000亩以上的加2分,超额完成2000亩的加4分。

 

 

推广土地数字化改革(3分

超额完成区定土地经营权流转指导性目标的,每超过一个百分比,加0.3分,最高价3分。

 

 

农田恢复种粮情况(5分

对过去存量种植林果苗木、草皮、鱼塘的农田,2023年恢复种粮,每恢复1亩加0.1分,最多加5分。

 

 

减分项

因粮食生产工作落实不力,在各级工作督查中,被镇通报批评的,每次扣0.1分,被区通报批评的,每次扣0.5分,被市通报批评的,每次扣1分。

 

 

凡截留、挪用、滞留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的,每起扣2分;因粮食生产补贴发放问题导致被省、市列为农民负担重点监控单位的,分别扣10分、5分。

 

 

否决项目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1.对出现连片抛荒2亩以上;2.累计抛荒超过5亩;3.损坏一般农田2亩以上;4.损坏基本农田1亩以上;5.被省以上通报批评的。

 

 

 

 

 

 

 

 

 

 


 

 

 

 

 

 

 

 

 

 

 

 

 

 

 

 

 

 

 

 

 

 

 

 

 

 

 

 

 

 

 

 

 

 

 

 

 

 

益阳市沧水铺镇党政办公室                  2022年3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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