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衡龙桥镇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衡龙桥镇 作者: 浏览量: 字体:【字体: 【打印本页】
索引号: 4309030009/2020-1206140 发布机构: 衡龙桥镇 发文日期: 2020-06-28 10:01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各村(社区)、各部门单位:

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是应急管理运行机制的重要环节。为规范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根据委和政府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需要报送的突发事件信息种类

(一)自然灾害。包括水旱灾害、暴雨、冰雹、龙卷风、大风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

(二)事故灾难。包括航运、铁路、公路、水运等重大交通运输事故;工矿企业、建设工程、公共场所发生的各类重大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供水、供电、供油和供气等城市生命线事故以及通讯、信息网络、特种设备等安全事故;核辐射事故;危险化学品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等。

(三)公共卫生事件。包括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重大动植物疫情以及其它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四)社会安全事件。包括涉及公共安全的重大刑事案件、涉外突发公共事件、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以及群体性事件等。

二、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的主要内容

(一)可能发生、即将发生、已经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的时间、地点、单位和涉及的相关人员。

(二)突发公共事件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三)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四)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已采取的初步处置措施、下一步将采取的处置措施、事故控制情况及未来走势预测。

(五)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单位、签发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三、突发事件应急信息报送程序、时间和方式

各村(社区)、各部门单位应于事件发生后1小时内将事件简要经过、处置结果书面上报镇政府值班室及上级主管部门。确实难以在事发后1小时内书面报告的,应在突发事件信息接报后立即电话报告,并说明原因。特殊情况下不能及时书面报告的,实行首报事件,续报详情,后续再上报书面报告

首报信息的内容包括:突发事件发生时间、地点、事件、可能造成的伤亡和影响情况等。续报信息的内容主要包括:事发单位或事发地基本情况,事件起因和性质、基本过程、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处置情况、请求事项和工作建议,续报工作可视情况多次进行。

信息报送方式和渠道。各单位报告突发事件信息,可以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向政府值班室4646229镇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报告。再由镇政府值班室向政府4400928报告事件信息,相关涉事部门单位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四、突发事件信息报送责任制

突发事件发生地村(社区)、部门单位是信息报告的责任主体,村(社区)、部门单位主要承担信息首报任务。突发事件发生单位有责任及时向政府报告突发事件信息,同时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报告。

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现场指挥机构负责人或授权专人有责任与政府值班室保持联系,及时、主动报告突发事件及处置的新进展、可能衍生的新情况等。在突发事件处置完毕前,续报工作实行日报制,政府有责任每天14时前向政府值班室报告,重要情况及时报告。

镇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承担信息报告领导责任,党政办公室主任是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

镇政府值班室接到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后,要立即核实、研判,确认后以书面形式呈报有关领导;紧急情况下,可先口头报告有关领导,再形成书面材料呈报。

五、信息报告员制度

在村(社区)和各部门单位建立专职或兼职信息报告员制度,落实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制度及建立专兼职信息报告员制度情况。政府突发事件信息报送联系电话:4646229

六、信息报送的督促检查工作

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要开展对全镇信息报送工作的督促指导。要对本镇、本部门信息报告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及时、高效、规范。

镇政府办公室对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考核,每半年对全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情况进行通报,重大情况及时通报。对能够及时准确报送突发事件信息、在信息报告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或嘉奖。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必须实事求是、及时准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迟报、漏报、瞒报、谎报。对迟报、漏报、瞒报、谎报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要求查找原因,提出整改措施,责令限期改正;造成严重损失或重大影响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追究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

 

 

益阳市衡龙桥镇人民政府    

202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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