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9030009/2023-1747112 | 发布机构: | 衡龙桥镇 | 发文日期: | 2023-02-27 1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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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益衡发〔2023〕13号
中共益阳市衡龙桥镇委员会
益阳市衡龙桥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益阳市衡龙桥镇农村宅基地管理与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各部门单位:
《益阳市衡龙桥镇农村宅基地管理与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经党委、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益阳市衡龙桥镇委员会
益阳市衡龙桥镇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7日
益阳市衡龙桥镇农村宅基地管理与改革工作
实施方案
为推进我镇农村宅基地管理与改革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湖南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益阳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益阳市关于切实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与农房利用的指导意见》《赫山区农村宅基地管理与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全面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各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职、依法监管,全面理顺审批、监管、执法三大体系;通过规范审批、严格监管、从严执法,严控新增宅基地违法建设,基本实现违建零增长;全面落实农村宅基地管理政策法规,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管到位,审批、监管、执法规范有序;全面实现农村村民建房先批后建、一户一宅、适度集中、面积法定、户有所居。
(二)以提高农村土地资源利用效率、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积极稳妥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房盘活利用工作。
(三)继续引导村民适度集中建房,持续开展农村“空心房”整治,实现村民新建住房适度有序集中。
二、工作职责
(一)明确工作职责。镇经发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电信、电力、交通、文化等部门及各村必须履职担责,切实加强行业管理、业务指导、日常监督与协调服务,建立各部门各村协调机制,信息共享互通,形成推动宅基地管理与利用工作的强大合力。
1、镇经发办:统筹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等管理制度,完善宅基地用地标准,指导宅基地合理布局、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组织开展农村宅基地现状和需求情况统计调查,及时将农村建房新增建设用地需求通报同级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部门;参与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
2、镇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负责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计划和规划许可等工作,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安排宅基地用地规模和布局,满足合理宅基地需求,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和规划许可等相关手续;负责农村住房的设计与施工标准、住房建设质量和安全及农村工匠的监督管理等工作。
3、镇财政、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水利、林业)、交通、电信、电力、文化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农村住房建设的相关监督管理业务服务工作。
4、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依法开展宅基地执法工作,依法查处镇域内的农村宅基地建设违法行为。
(二)夯实属地责任。按照农村宅基地管理“市区主导、乡镇主责、村级主体”的要求,推动监管重心下移。
1.落实部门直接责任。按“放管服”改革要求,全面落实村庄规划、农村宅基地审批、建房规划许可、事中事后监管、违法行为查处等职责。推动村民建房有关行政审批、监管和综合执法工作,按照权责一致原则,落实镇域范围内宅基地管理责任,做到谁审批、谁监管、谁执法、谁担责。
2.落实村组主体责任。发挥村民自治作用,加强村民自我管理、监督和约束,将宅基地管理纳入村规民约,坚持民事民议民管民办。在村级审查环节,充分行使村集体组织成员的权力,通过村民小组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使宅基地仅限于具备本村建房资格的村民使用。落实动态巡查管控。设立村民建房协管员,开展经常性巡查,对农村住房建设中的违规行为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积极发挥主导作用,统筹开展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盘活利用,促进集体经济发展壮大。
三、规范审批管理
各级各相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进一步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和建房规划许可管理工作。
(一)依法行使乡镇审批权。按照法定职责,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镇人民政府负责审核批准。镇人民政府成立农村宅基地管理与改革联审联办工作委员会,行使建设规划许可、宅基地审批与施工监管、违法查处等职能,健全宅基地联审、联办、联合执法工作机制。
(二)把握审批原则。1.坚持规划先行。依照法定程序,抓紧完成村庄规划编制和批准实施。农村宅基地选址必须符合村庄规划,需占用农用地的,依法按程序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城镇建设用地规划范围外的村庄,通过优先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村庄整治、废旧宅基地腾退等多种方式,增加宅基地空间,满足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农户的建房需求。2.坚持一户一宅。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每户宅基地面积标准涉及占用耕地,最高不超过一百三十平方米;使用耕地以外其他土地的,最高不超过一百八十平方米;全部使用村内空闲地和原有宅基地的,最高不超过二百一十平方米。人多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基础上,可以采取集中统建、多户联建方式,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三)规范审批程序。按照“农户申请、村级审查、部门审核、乡镇审批”的程序,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农户,向村级组织提出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书面申请,经村民小组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公示无异议后,向镇人民政府提交申请。审核中经发办负责审核申请人是否符合建房资格、拟用地是否符合宅基地布局要求和面积标准、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是否经过村组审核公示等,并综合各有关部门意见提出审核建议。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审核是否符合村庄规划、用途管控要求等,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在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后,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手续;涉及林业、公路、水利、电力、文化、环保、燃气、电信等部门单位的及时征求意见。建立和完善农村宅基建设定期联席例会和联审联办机制。
(四)建立健全台账档案。建立宅基地审批管理台账,收集有关资料,留存档案,并及时将审批情况送区经管站备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镇农村宅基地管理与农房利用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镇党委专职副书记,分管副镇长任常务副组长,其它分管各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镇经发办、镇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财政所、综合执法大队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明确工作职责,组织精干力量,确保工作落到实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为镇经济发展办。
(二)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村村响广播、流动宣传车、标语、横幅等多种媒介,广泛开展农村宅基地管理与改革宣传,形成建房户自觉依法申请、村民自觉相互监督、监管队伍自觉履职、违法建房从严查处的良好氛围,全面落实全镇农村宅基地管理与改革工作,进一步推进规范村民建房。
(三)加强依法管控。农村宅基地管理和建设必须依法管控,严禁借流转之名违法违规圈占买卖宅基地,严禁-户多基,严禁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宅基地,严禁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私人会馆和生产经营用房。
(四)严格建设监督和违法查处。对村民建房进行全程监督,落实村民建房”五有三到场”要求,即:有村规划有审批手续,有示范图集,有施工管理,有奖惩措施,批前选址审查到场,开工放线定位到场,竣工验收到场。要加大农村宅基地的执法力度,严厉查处未批先建、骗取批准、批小建大、批东建西等违法行为,镇村各级须严控监督检查,执法部门要加大查处打击力度。
(五)严肃工作纪律。各责任单位要责任上肩,加强对农村宅基地建设监督和管理,坚决杜绝推诿扯皮和不作为、乱作为现象,防止出现工作疏忽和漏洞,对监督不力、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索拿卡要等违纪违法行为,坚决严肃追责,依法查处。
附件: 1.衡龙桥镇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表
2.衡龙桥镇农村宅基地和建房申请报告
3.衡龙桥镇农村宅基地使用承诺书
4.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5.农村宅基地批准书
6.衡龙桥镇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审批表
7.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验收意见表
8.衡龙桥镇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流程图
9.衡龙桥镇农村宅基地和建房村级初审会议纪要
10.衡龙桥镇农村宅基地和建房公示表
附件1
衡龙桥镇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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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户主信息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岁 岁 岁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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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户口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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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信息 |
姓名 |
年龄 |
与户主关系 |
身份证号 |
户口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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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宅基地及农房情况 |
宅基地面积 m2 |
建筑面积 m2 |
权属证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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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宅基地处置情况 |
1.保留( m2); 2.退给村集体;3.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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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申请宅基地及建房(规划许可)情况 |
宅基地面积 m2 |
房基占地面积 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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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衡龙桥镇 村 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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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至 |
东至: 南至: |
建房类型:1.原址翻建 2.改扩建 3.异址新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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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至: 北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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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类 |
1.建设用地 2.未利用地 3.农用地(耕地、林地、草地、其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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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建筑面积 m2 |
建筑层数 层 |
建筑高度 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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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征求相邻权利人意见: 1.是 2.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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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 理由 |
申请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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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小组意见 |
负责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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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意见 |
。 村民委员会 负责人: (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衡龙桥镇农村宅基地和建房申请报告
一、申请人及家庭基本情况:
二、申请农村宅基地和建房理由:
三、拟申请农村宅基地及建房情况:
1.拟申请宅基地面积: 平方米
2.地址:衡龙桥镇 村 组
3.四至: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4.住房建筑面积: 平方米 建筑层数: 层
建筑高 米
四、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五、申请地村民小组组长签名:
申请地村民小组户主签名:
附件3
衡龙桥镇农村宅基地使用承诺书
因(1.分户新建住房 2.按照规划迁址新建住房 3.原址改、扩、翻建住房 4.其他)需要,本人申请在衡龙桥镇 村 组使用宅基地建房,现郑重承诺:
1.本人及家庭成员符合“一户一宅”申请条件,申请材料真实有效;
2.宅基地和建房申请经批准后,我将严格按照批复位置和面积动工建设,在批准后 月内建成并使用;
3.新住房建设完成后,按照规定 日内拆除旧房,并无偿退出原有宅基地。
如有隐瞒或未履行承诺,本人愿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承诺人:
年 月 日
附件4
中华人民共和国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乡字第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发证机关 日 期 |
遵守事项 一、 本证是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有关建 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的法律凭证。 二、 依法应当取得本证,但未取得本证或违反本证规定的,均属违法行 为。 三、 未经发证机关审核同意,本证的各项规定不得随意变更。 四、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有权查验本证,建设单位(个人)有责任提 交查验。 五、 本证所需附图及附件由发证机关依法确定,与本证具有同等法律效 力。 |
附件6
衡龙桥镇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审批表
申请户主信息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 |
家庭住址 |
申请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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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宅基地及建房情况 |
宅基地面积 m2 |
房基占地面 m2 |
地址 |
筒车坝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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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至 |
东至: 南至: |
性质:√1.原址翻建 2.改扩建 3.异址新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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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至: 北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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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类 |
√1.建设用地 2.未利用地 3.农用地(耕地、林地、草地、其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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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自然资源 和生态环境 部门意见 |
(盖章) 负责人: 分管领导: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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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其他部门 意见 |
(盖章) 负责人: 分管领导: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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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经管部门 审查意见 |
(盖章) 负责人: 分管领导: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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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政府审 核批准意见 |
(盖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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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坐落平面位置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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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踏勘人员: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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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图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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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图中需载明宅基地的具体位置、长宽、四至,并标明与永久性参照物的具体距离。 |
附件7
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验收意见表
申请户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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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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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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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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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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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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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宅基地面积 |
m2 |
实用宅基地面积 |
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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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房基占地面积 |
m2 |
实际房基占地面积 |
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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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建层数/高度 |
层/ 米 |
竣工层数/高度 |
层/ 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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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旧退还宅基地情况 |
1.不属于 2.属于,已落实 3.属于,尚未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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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平面简图(标注长宽及四至) |
经办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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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单 位意见 |
农业农村部门意见: (盖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
自然资源部门意见: (盖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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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政府验收意见 |
(盖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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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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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8
衡龙桥镇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流程
附件9
衡龙桥镇农村宅基地和建房村级初审会议纪要
一、会议时间:
二、会议地点:
三、主持人:
四、记录人:
五、参加人员:
六、会议主要内容:
七、会议纪要:
初审意见:
参会人员签名:
村民委员会(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10
衡龙桥镇农村宅基地和建房公示表
村名(盖章): 村 公示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申请人 |
身份证号码 |
家庭人数 |
家庭住址 |
申请理由 |
宅基地面积(m2) |
房基占地面积(m2) |
建房性质 |
村组初审意见 |
备注 |
1 |
XXX |
4XXXX |
XX |
XX |
XX |
XX |
XX |
XX |
X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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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建房性质:1.原址翻建;2.改扩建;3.异址新建。 公示期:7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