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衡龙桥镇2023年校园及周边环境专项整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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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09030009/2023-1771325 发布机构: 衡龙桥镇 发文日期: 2023-04-21 16:56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衡政发202323

 

 

益阳市衡龙桥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衡龙桥镇2023年校园及周边环境专项整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部门单位

衡龙桥镇2023年校园及周边环境专项整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已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益阳市衡龙桥镇人民政府       

2023421             


衡龙桥镇2023年校园及周边环境专项整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重点行业领域整治工作,打好全省安全生产翻身仗和全区安全生产巩固提升仗,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根治校园周边顽疾,强化属地、部门对教育履职尽责,有效防范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我镇实际,决定开展衡龙桥镇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攻坚行动。为确保整治效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以学生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全面组织排查整治,科学精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切实提升学校安全防范能力,坚决遏制重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确保全镇教育系统大局稳定。

二、总体目标

整治校园及周边交通环境。

整治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

整治校园及周边食品卫生环境。

整治校园及周边文化市场环境。

整治校园及周边水体水域安全隐患。

三、组织领导

成立衡龙桥镇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攻坚行动领导工作小组,由镇党委副书记、镇贺尚武任组长,党委委员、统战委员李丽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由周立辉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整治重点

校园周边道路沿线地质灾害治理和交通安全警示牌、警示灯、人行横道线、减速带、护栏等交通安全警示、防护设施设立情况;校门口无乱停乱靠、非法运营车辆;排查整治校车超员超载、偏离线路和社会车辆非法接送学生幼儿等违法行为。

校园周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和非法经营的文化娱乐场所、音像书刊点及非法出版物,校园周边200米内无非法行医或以人流、性病治疗业务为主的诊所,无诱导赌博、中奖游戏、恐怖、迷信、低俗、色情的广告及此类出版物、玩具、文具等销售。

校园周边无证经营小商小贩、路边摊点的清理整治,确保校门200米内无占道经营、越门经营、乱摆摊设点、流动摊贩等现象;加强学校周边钟点房、出租屋等治安重点排查整治;加大学校周边治安面点的查控和街面治安巡逻防范力度,排查稳控重点人员;打击校园及周边邪教活动点,取缔非法传教场所;加强涉校矛盾纠纷排查。

学校食堂、小卖部及校园周边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的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坚决取缔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者,严肃查取违法违规行为;查取校园及周边不卫生饮用水源;加强学生文具、儿童玩具、校服、校园跑道等儿童学生用品的质量监管;加强大型游乐设施、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等涉生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校园周边无“三无”食品、过期变质食品销售,规范校园周边的饮食卫生行为。

防溺水“十个一”和“七不两会”工作落实情况;校园及周边水体水域安全隐患治理情况,重点是防溺水宣传发动工作开展情况、防溺水工作长效机制建立情况和各类水体水域安全防护、提醒、警示、管理等落实情况;防溺水工作包保责任全覆盖,家校联系活动畅通。

校园周边无消防隐患;校园内消防通道畅通,消防栓、灭火器、应急灯等设备定期检查巡检,教学楼有疏散示意图;组织学生进行消防疏散演练。

整治校园周边噪声扰民问题。

五、整治阶段

调查摸底阶段4月14日至4月22日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清单和问题台账,做好工作动员,摸底排查排查表见附件,认真梳理校园及周边环境存在的安全隐患,明确人员分工和责任。

)集中整治阶段(4月23日至5月20日)。根据摸底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开展集中专项整治,确保问题、隐患动态清零;并不定期组织专项督查检查,建立长效管理和整治机制。组织开展辖区内各中小学幼儿园周边环境执法检查活动,营造全社会关注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声势。

)巩固成果阶段(5月21日至6月30日)。坚持治理与巩固并进,通过整治进一步查漏补缺,落实整改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建立和完善校园周边环境管理长效工作机制,常抓不懈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及时总结专项活动开展情况,形成工作总结及宣传报道。

六、任务分工

)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协调组织各相关部门单位搞好整治行动,掌握专项整治整体情况,适时组织联合督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到位。负责专项组办公室各项日常工作,定期召集各部门单位会商整治活动,全力抓好校园内部安全管理,组织开展平安校园建设活动。加强对突发案事件的信息通报,对发生的涉校涉生安全事项,在上报前应与公安、教育部门核准;组织和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中心校党总支:组织全镇各类学校对校园及周边环境进行调查摸底,加强安全教育、法治教育和自我保护教育。强化校车安全管理、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督促指导各学校建立健全防溺水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相关举措。加强校园安全基础设施“三防”建设工作。牵头做好预防未成年人性侵害工作。

)党政办:加强对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工作的正面宣传引导,强化新闻媒体导向管理,加强网上舆情的监控和处理应对。

)派出所、交警认真贯彻落实公安机关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八条措施”,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管理。落实好地处复杂路段的中小学上下学时段护学岗工作。配合文化和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集中整治,落实治安、消防等方面安全监督管理。加强对学校安防“四项”建设工作的检查指导。加强学校周边钟点房、出租屋等治安重点排查整治。搜集掌握寻衅滋事等极端事件情报信息,及时依法予以打击处置。科学规划和完善校园周边道路交通警示标志、减速标志、交通信号灯等设施,大力整治校园门口及周边的交通秩序,整治乱停乱靠。加强交通安全监管,取缔单摩等车辆停靠校门口载客行为。指导学校规范消防安全管理,对学校进行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建立部门信息共享,对发生的涉校涉生安全事项,在上报前应与应急、教育部门核准;开展火灾应急救援演练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

)司法所:指导学校开展相关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加强对未成年被害人的权益保护,为被害人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

)交管站、经济发展办:对校园周边从事非法营运的小轿车、面包车等其他社会车辆进行查处。做好校车停靠站点的规划、建设与维护。加大校车运行线路临水临崖路段治理。

(七)市场监督管理所:深入推进“护苗”行动,规范管理校园周边商业网点,确保证照齐全、亮证经营。对校园周边餐饮店、日杂店进行集中清理整治,确保无过期变质、“三无”食品销售。大力整治校园周边诱导赌博、恐怖、迷信、低俗、色情及虚假招生等条幅广告。依法查处销售诱导赌博、恐怖、迷信、低俗、色情的玩具和文具等行为。加强大型游乐设施、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等涉生特种设备安全监管。

(八)卫生院:加大校园周边检查力度,确保校园周边无非法行医或以人流、性病治疗业务为主的诊所,无不卫生饮用水源。指导学校卫生防疫和卫生保健工作,落实疾病预防控制措施。

(九)社会事务办:指导村社区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防溺水、防性侵、心理健康等安全教育;指导村(社区)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信息台账;向被侵犯的未成年人及其家庭提供帮助,开展相应的心理疏导和家庭支持。

(十)文化综合服务站:劝导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接纳未成年人上网行为,确保校园周边200米内无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和电子游戏经营性场所。积极与区文旅广体局汇报对接,加大对校园周边文化娱乐市场、出版物市场的检查和整治力度,依法打击查处销售诱导赌博、恐怖、迷信、低俗、色情的出版物等行为。

(十一)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督促、指导各学校开展地质灾害和矿坑及地面塌陷积水区的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对建筑工地施工形成的水池、水坑进行管理,督促企业对危险水池、水坑及时回填,无法回填的应设立警示标识和防护设施。对建筑工地安全围挡、雾尘、噪音进行监管。督促、指导学校加强建筑和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开展燃气设施设备安全监管;对学校工程建设环节开展监督管理。

(十二)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开展以校园周边为重点的市容秩序整治行动,清理整顿校门口200米内占道经营、乱摆摊点、流动摊贩等影响校园周边环境的脏、乱、差现象。依法拆除搭靠校园围墙的违章建筑。查处打击校园周边噪声扰民问题,确保校园周边环境干净整洁,秩序良好。

(十三)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组织对权限内的水利工程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对管理范围内重点水域、溺水易发区域开展防护工作。

(十四)妇联:将预防性侵教育纳入女童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内容;督促监护人履行监护责任;开展防溺水安全知识宣传和儿童特别是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儿童、困境儿童关爱活动;组织妇联执委和巾帼志愿者对学生游泳、戏水等情况开展提醒与劝导。配合加强对校车安全的宣传教育。

(十五)团委: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协调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面向青少年学生宣传消防、交通、校车等安全知识。组织专业社工、公益律师、志愿者开展防性侵和心理健康的自护教育、心理辅导、法律咨询。开展假期志愿活动,组织学生农村留守儿童开展文体活动;发动团员青年参与防溺水宣传提醒、劝导和巡查,宣传防溺水安全知识。

(十六)村(社区):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整治活动,排查化解涉校矛盾纠纷,协助排查辖区校区周边精神障碍者、有暴力倾向等特殊人群,及时联系相关部门解决,保障师生安全。参与平安创建活动。

(十七)学校:积极参与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开展排查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教育和引导学生形成健康的消费、娱乐、社交方式,提高学生自我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同时,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充分利用学校的主阵地作用,抵制社会不良文化对学生的侵害。

七、工作要求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工作内容,是新形势下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事关千家万户幸福和谐的重要举措,各相关职能部门、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加强领导,履行工作职责,周密制定规划,统筹协调配合,确保集中整治攻坚行动取得实效。

组织实施,长效常态。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是一项长期性、经常性工作,相关部门要紧扣重点,明确要求,认真组织,分层次、分步骤有序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各成员单位工作的整体统筹,加强信息互通、资源整合,建立长效机制,确保问题、隐患动态清零。

加强督查、责任到位。对情况复杂,经反复整治,问题仍得不到解决、效果不明显的,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必要时进行交办。各部门单位要建立责任网络,切实把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责任落实到部门,落实到责任人。对因思想不重视、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到位、工作不落实、导致校园及周边环境问题长期得不到改善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加大宣传,优化环境。村(社区)、部门单位要积极发声,充分发挥微信、融媒体等新兴媒体作用,及时总结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着力抓好闪光点的推广,加强正面发声,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唤起全社会对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的支持,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关注,促使广大群众共同参与。

 

附件:衡龙桥镇校园周边环境情况排查表


附件

 

衡龙桥镇校园周边环境情况排查表

 

单位盖章):          负责人           排查人

排查日期:2023年      

 

类别

摸排内容

摸排详细情况

整改措施

 

 

 

 

道路交通

校门及出入通道是否畅通,校门附近是否设置了减速带和交通警示等标志;校门口是否有乱停乱靠、非法车辆运营;对地处复杂路段的中小学上下学时段是否安排护学岗

 

 

 

网吧及其他文化娱乐场所

距学校校门口200米内是否有网吧及非法经营的文化娱乐场所、音像书刊点和非法出版物

 

 

 

 

 

校园周边卫生

校园周边环境是否干净整洁、秩序良好,是否有乱堆杂物等现象;校门200米内是否有占道经营、越门经营、乱摆摊设点、流动摊贩等现象

 

 

 

 

校园周边

安全易爆

隐患点

 

 

校园周边直线距离50米内是否有加油站、燃气站、烟花鞭炮销售

 

 


 

类别

摸排内容

摸排详细情况

整改措施

 

 

校园周边食品

等经营场所

校园周边是否有无证经营的饮食店,是否有“三无”食品、过期变质食品销售行为;学校周边商业网点是否管理规范,经营性场所是否证照齐全、亮证经营

 

 

 

 

 

校园周边噪声

 

 

 

校园周边是否有噪声扰民问题

 

 

 

 

校园周边

人文环境

校园周边200米内是否有非法行医或以人流、性病治疗业务为主的诊所;经营场所是否有诱导赌博、恐怖、迷信、低俗、色情的广告及此类出版物、玩具、文具等销

 

 

 

 

校园周边涉校重点人员

 

校园周边是否有心理精神疾患、涉毒、涉刑、涉稳等特殊人员对学校进行破坏活动

 

 

 

 

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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