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衡龙桥镇2024年寒假违规教育培训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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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09030009/2024-1902106 发布机构: 衡龙桥镇 发文日期: 2024-02-01 14:13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益衡发〔20244

 

 

益阳市衡龙桥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衡龙桥镇2024年寒假违规教育培训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相关部门单位:

现将《衡龙桥镇2024年寒假违规教育培训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益阳市衡龙桥镇人民政府    

                                 202421日        

 

 

衡龙桥镇2024年寒假违规教育培训整治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市场,持续深化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推动“双减”工作走深走实,有效遏制校外违规培训隐形变异问题,根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赫山区中小学校违规办学行为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和《赫山区2024年寒假违规教育培训整治行动方案,决定对全“证照不全”校外培训机构、中小学在职教师地下隐匿从事教育培训等违规行为开展专项整治,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衡龙桥镇2024年寒假违规教育培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贺尚武任组长,党委委员、统战委员李丽任副组长,陈琳、殷秋琦、熊哲明、曾鹏、岳云峰、欧阳建明、陈星亮、邓超凡、唐安元、陈尽辉、周立辉、黄海霞、刘威,以及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镇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周立辉任办公室主任。

、整治范围

无办学资质的培训机构开展面向中小学生实施与学校文化教育课程相关或者与升学考试相关的补习辅导、培育发展兴趣特长、拓展综合素质等违规培训行为。

中小学在职教师组织开展有偿补课及校外培训等违规行为。

、工作任务

严厉打击各类面向中小学生的无证校外培训机构,责令其停止培训活动,并妥善安置学生、清退学费。

严肃查处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采取“四不两直”“日查+夜查”等方式开展联合执法,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网格员、学校等监管力量,对群众举报投诉、网格监测等途径掌握的隐形变异违规培训问题线索要快速核查,重拳出击形成震慑。重点查处学科类培训机构违规开班(竞赛)、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以及各种所谓“幼小/小初/初高衔接班”的学科培训行为。

严格规范非学科类校外培训行为。围绕价格和收费为中心,强化非学科类培训价格监测,督促培训机构做好机构信息公示,实行明码标价。继续和加大校外培训家长端App使用推广力度,加强寒假非学科类培训预收费监管,督促和监督培训机构落实网上购课和预收费入监管账户,严防“退费难”“卷款跑路”问题发生,实现家长平安消费。

严防安全风险隐患。严守安全底线,全面开展培训机构风险隐患排查和防范管控。相关职能部门对培训机构开展安全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培训机构要求立即停业整改,特别是培训机构消防安全与房屋安全排查,消防设施设备须按要求落实,房屋检测须按要求到位。整改不到位的一律不得开展培训活动。参照中小学校教师入职审查要求,开展培训机构从业人员入职审查工作,严把从业人员入口关。压实培训机构寒假学生安全教育责任,加强与家长对学生的交接工作,防止溺水、交通意外等安全事故发生。

治理在职教师开展以下违规培训行为教师在本人或亲友家中有偿开展校外培训;教师本人或以他人名义租用、借用场地有偿开展校外培训;教师到学生家中或学生家长、家长委员会提供的场所有偿开展校外培训;教师利用校外培训、学生托管、教育咨询、教育服务等机构提供的生源和场所有偿开展校外培训;教师到校外培训、学生托管、教育咨询、教育服务等机构兼职或兼薪从事校外培训;教师利用职务之便为校外培训等机构或他人介绍培训生源、提供学生信息。

四、部门工作职责

)村(社区)

1.负责发挥网格化监管优势,成立层级化、网格化校外培训管理专门队伍,通过镇干部包村(社区)、村(社区)干部包组(楼栋)的方式,负责对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和各类违规培训行为进行日常督查并建立工作台账,及时劝阻各类违规教育培训行为,对劝阻无效的及时提供问题线索(联系人:周立辉电话:135****7407)。

2.负责强化宣传,利用相关宣传平台,向社会宣传“双减”政策和《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

(二)中心学校

1.负责联合派出所、市监村(社区)干部组成暗访组,深入村组、楼栋对在职教师违规家教家养、“地下培训”和“变异培训”等行为进行摸排,配合区教育局根据《赫山区中小学校违规办学行为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对违规教师进行查处。

2.负责根据村(社区)上报的线索全面摸清校外培训机构底数,逐一建立“证照不全”机构档案,分类登记违规办学、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形成工作台账,做到底清数明。

3.负责根据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会同派出所、市监等部门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摸排整治。对无办学许可证的培训机构责令停止培训活动,并上报至区教育局依法下达停止违规办学行为告知书,依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进行立案查处。

4.负责对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和在校外培训机构任教、中小学校和教师与校外培训机构关联、在职教职员工开办或兼职校外托管机构等行为进行清理整顿。

5.负责通过家校微信群向社会公布校外培训机构“黑、白、警示名单”,引导家长和学生理性选择校外培训机构;通过多种方式向中小学生及家长开展宣传引导。

6.负责加强寒假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督促和监督培训机构落实网上购课和预收费入监管账户,严防“退费难”“卷款跑路”问题发生。

(三)市监所

1.负责依法查处营利性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违反工商登记事项的违法行为。

2.负责对工商登记的校外培训机构、校外托管机构超范围经营等违规行为进行清理整顿。

3.负责牵头做好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广告治理工作;负责协助教育部门开展摸排整治工作,对校外培训机构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等违反广告管控行为进行查处。

4.负责建立违规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台账。

)派出所

1.负责依法对“证照不全”校外培训机构的查封,配合开展对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培训专项整治,做好联合执法安全保障工作。

2.负责对校外培训机构消防设施建设指导和消防安全监督检查,依法对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的培训机构进行处罚。

3.负责依法查处妨害公务等违法犯罪行为。

(五)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负责对违法违规的校外培训广告设施进行拆除。

(六)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

负责培训机构建筑物及内装修的检查,负责审查培训机构是否有房屋建筑验收合格证明或安全监测鉴定报告,会同教育等部门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违规培训行为。

(七)社会事务办

1.配合区民政局依法查处非营利性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违反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法规的行为。

2.负责对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的校外培训机构、校外托管机构超范围经营等违规行为进行清理整顿。

3.负责建立违规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台账。

(八)文化综合服务

配合区文旅广体局加强对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的管理和执法工作。

(九)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校外培训机构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2.负责加强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

工作安排

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21日前)

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召开衡龙桥镇2024年寒假违规教育培训整治行动会议”。各村(社区)组织开展无证机构和地下变形培训摸排。全各学校认真组织全体中小学教师开展师德师风教育和“双减”政策宣传。

)集中治理阶段(2024年212024年2月25日)

(社区)中心学校组织队伍对辖区内违规培训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无证无照”机构一律予以关停,对违规培训重大问题报区“双减”办。

)梳理总结阶段(2024年2月底)

认真总结专项治理情况,梳理工作经验,查找薄弱环节和问题不足,举一反三、对症施策,建立健全常态化治理机制。

、严肃查处问责

对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校外违规培训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报区教育局查处一起。凡发现在职教师涉嫌从事校外违规培训线索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对涉事教师先暂停工作、再调查处理。调查核实后,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教师〔2018〕18号)等文件精神,视情节给予相应处分或处理:

一经查实从事校外违规培训的,对涉事教师给予通报批评或诫勉谈话,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退回违规所得,并取消不得少于两年的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岗位聘用、工资晋级、申报人才计划等方面的资格。情节严重的,对涉事教师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

经处理或处分后仍不改正,继续从事校外违规培训的,对涉事教师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处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对涉事教师给予开除处分或解聘,直至撤销教师资格。

对年度内发生3起及以上在职教师从事校外违规培训的中小学校(学校及负责人主动发现和处理的案例不计入),取消该学校和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当年考核评优资格。

、狠抓工作落实

)中心学校将把治理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校外违规培训作为师德师风建设的重点任务来抓,纳入对中小学校绩效考核的指标体系,层层压实专项治理工作责任。

各中小学校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教师思想教育和师德师风建设,扎实开展专项治理。学校负责人尤其是校长要认真履职,加强教师教育监督,“看好自己的门,管住自己的人”。发现教师存在从事校外违规培训苗头的,要及时提醒和制止;发现违规线索的,要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查处。

强化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职责,推动落实属地责任,细化任务分工,强化执法合力,坚决打击“证照不全”开展教育培训活动等违法违规行为,不断规范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全力保障培训机构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成果展现

活动期间开展宣传报道,扩大本次活动的社会影响力。

认真梳理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及时上报信息。

 

附件:衡龙桥镇2024年寒假违规教育培训查处情况汇总表


附件

衡龙桥镇2024年寒假违规教育培训查处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序号

机构名称

查处时间

机构负责人

姓名

是否

有证

具体违规行为

涉事人员(个)

清退违规

资金数

(万元)

处理措施或结果

在职教师

学生数

1

 

 

 

 

 

 

 

 

 

2

 

 

 

 

 

 

 

 

 

3

 

 

 

 

 

 

 

 

 

4

 

 

 

 

 

 

 

 

 

5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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