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衡龙桥镇2020年度粮食生产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信息来源:衡龙桥镇 作者: 浏览量: 字体:【字体: 【打印本页】
索引号: 4309030009/2020-1191344 发布机构: 衡龙桥镇 发文日期: 2020-05-12 09:38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衡龙桥镇2020年度粮食生产责任考核办法

 

为强化粮食生产责任,激发抓粮食生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实现粮食生产双稳目标,确保我镇粮食生产目标任务的完成,结合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全镇有粮食生产任务的村。

二、考核内容与计分办法

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区粮食生产工作决策部署,从组织领导、稳定播种面积、稳定粮食产量、调优结构、绿色发展、品牌建设、惠农政策落实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分计分项、加分项、减分项三个板块,具体计分办法见附件。

三、考核方式

将考核贯穿于粮食生产全过程,坚持日常考评与阶段性考核相结合,年底加权平均确定结果。由镇粮食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定期组织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镇纪委对各考核对象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评,6月底和10月中旬分别进行一次粮食生产阶段性考核。11月,镇粮食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日常考评情况和两次阶段性考核情况进行综合评分。

四、考核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经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全镇通报,并纳入各单位绩效考核;依据考核结果,按照镇政府《关于切实加强2020年粮食生产工作的决定》(衡政发〔202046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严格兑现奖惩,并在第二年镇经济工作会议上进行表彰。

 

附件:衡龙桥镇2020年度粮食生产责任考核评分表

 

 

 

 

 

 

 


附件

衡龙桥镇2020年度粮食生产责任考核评分表

类别

考核

项目

分值

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和方法

考核

计分

备注

基础分

1.加强组织领导

5分

成立工作机构(0.5分)

村成立相应工作机构,粮食生产做到有专人抓、专人管。查阅会议记录、文件,每缺一项扣0.2分,扣完该项分值为止。

 

 

落实包干责任制(0.5分)

建立村干部包组、党员组长包户、干部联大户的包干责任制。查阅相关台账,抽查村组情况,发现一处未落实的,扣0.1分,扣完该项分值为止。

 

 

积极营造氛围(0.5分)

村召开专题会议,采取多种形式,广发宣传发动粮食生产。每个村不少于1条永久性宣传标语。未召开相关会议的,每少一次扣0.2分;永久标语每少一条扣0.1分;扣完该项分值为止。

 

 

安排资金支持粮食生产(0.5分)

查阅资料,走访群众,符合要求的计满分。未安排资金的记零分。

 

 

及时、准确上报辖区内种粮大户、粮食播种面积等数据资料(3分)

数据资料上报不及时的,每次扣0.2分;不准确的,每次扣0.5分,扣完该项分值为止。

 

 

2.稳定粮食播种面积

40分

早稻集中育秧(10分)。切实完成镇里下达的早稻集中育秧任务,巩固早稻面积。

根据日常督查、调度情况,查阅育秧台账和实地测量,实际集中育秧面积对比镇里下达的任务,按照完成比率折算计分。完成任务或超额完成任务的,记满分。

 

 

遏制耕地抛荒(10分)

辖区内每发现一处耕地抛荒扣1分;出现连片抛荒1亩或累计抛荒超过5亩的,该项记零分。

 

 

基础分

2.稳定粮食播种面积

40分

落实双季稻面积(20分)。主要交通干道两旁的水田原则上种植双季稻;种粮大户所流转水田,全部种植双季稻;其它地区要宜种则种,全力压单扩双。

主要公路沿线两旁每出现一处一季稻扣1分,出现连片2亩及以上的一季稻,每处扣5分。辖区内种粮大户每出现一处一季稻扣1分;200亩及以上大户,一季稻面积累计达20亩的,每户扣4分。以上扣分项目可以叠加扣分,扣完该项分值为止。

 

 

 

3.稳定粮食产量

20分

按要求开展技术推广、指导、培训和服务(5分)

根据日常调研、相关台账资料、平时掌握的情况进行综合评分。

 

 

按要求落实病虫害防控(5分)

辖区内病虫害防控不力,成片面积5亩以上或2-3丘减产30%以上扣3分,减产50%以上扣5分;无产量损失的计5分。

 

 

落实防灾减灾措施(5分)

根据日常督查和相关台账情况,针对自然灾害,未及时落实防灾减灾措施,导致产量出现较大损失的,一次扣分2分;对未及时补种、改种导致耕地抛荒的,扣3分;扣完该项分值为止。

 

 

规范土地承包流转(5分)

根据日常督查、相关台账和抽查情况,符合要求的计满分。每发现一处流转不符合政策要求的,扣1分,扣完该项分值为止。每发现一处流转造假的,该项记零分。

 

 

基础分

4.调优结构

10分

调优品种结构,大力推广“早加晚优”品种搭配模式(4分)

根据日常督查、相关台账和抽查情况,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进行综合评分。

 

 

开展水旱轮作,按要求落实冬季农业生产任务,大力开展油菜、绿肥生产(4分)

根据日常督查、相关台账和抽查情况,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进行综合评分。油菜、绿肥等冬季农业生产任务按照完成比例折算记分,完成和超额完成的记满分。

 

 

发展特色旱粮作物(2分)

根据日常督查、相关台账和抽查情况,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进行综合评分。

 

 

5.绿色发展

10分

按要求落实秸秆禁烧和秸秆综合利用(6分)

根据日常督查、相关台账和抽查情况,秸秆收储综合利用未完成任务的,扣2分;因秸秆禁烧工作落实不力,辖区内出现秸秆焚烧现象的,每处扣1分;扣完该项分值为止。

 

 

按要求落实化肥减量增效(2分)

根据日常督查、相关台账和抽查情况,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进行综合评分。

 

 

按要求落实农药减量增效(2分)

根据日常督查、相关台账和抽查情况,完成绿色防控面积、专业化统防统治面积分配任务的,计满分;每少10%,扣0.2分,扣完该项分值为止。

 

 

6.品牌建设

7分

按要求落实农业投入品监管和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管理信息平台推广启用(4分)

农资门店规范经营、巡查记录、查规范主体是否进入国家溯源平台,并启用产品溯源二维码,查“二品一标”生产主体,主体未入平台、未运用平台的,按比例折算记分;符合要求的计满分。

 

 

积极引导农业经营主体认证登记“二品一标”(1分)

根据日常督查、相关台账和抽查情况,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进行综合评分。

 

 

基础分

6.品牌建设

7分

引导扶持农业经营主体打造企业自主品牌。(1分)

根据日常督查、相关台账和抽查情况,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进行综合评分。

 

 

引导辖区内粮食加工、购销等企业申报省级或国家级龙头企业,或注册商标被认定为驰名商标(1分)

根据日常督查、相关台账和抽查情况,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进行综合评分。

 

 

7.惠农政策

8分

及时准确发放补贴资金(5分)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稻谷收购价格补贴等补贴资金按时发放到位的计满分,每出现一次数据不准确的扣0.2分,资金发放不及时的扣0.2分;扣完该项分值为止。

 

 

积极落实农业保险(3分)

对未积极推进水稻种植保险,保费收缴不及时、不足额的,扣0.5分;对定损理赔不合理、不合规,造成群体闹事或上访的,每次扣0.5分;扣完该项分值为止。

 

 

加分项

村粮食生产工作获得市级以上书面表彰推介或市级以上主流媒体推介

根据佐证材料,市级(益阳日报、益阳电视台)一次加0.5分、省级(湖南日报、湖南卫视、新湖南)一次加2分、省级以上(央视、人民日报等)一次加5分。以上不重复记分,同一类按最高等次记分。

 

 

开展了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

根据佐证资料和现场情况,加2分

 

 

减分项

因粮食生产工作含秸秆禁烧工作落实不力,被通报批评的,每次扣1分;被区通报批评的,每次扣2分;被市通报批评的,每次扣5分;被省以上通报批评的,每次扣10分。

 

 

凡截留、挪用、滞留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的,每起扣2分;因粮食生产补贴发放问题导致被省、市列为农民负担重点监控单位的,分别扣10分、5分。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