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9030009/2020-1194649 | 发布机构: | 衡龙桥镇 | 发文日期: | 2020-04-16 1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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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各村:
现将《衡龙桥镇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益阳市衡龙桥镇人民政府
2020年4月16日
衡龙桥镇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专项行动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工作,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公私财产安全,打赢蓝天保卫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及省、市、区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春、秋、冬三季是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高发期,根椐农作物种植规律,在全镇范围内对水稻、玉米、油菜、棉花、小麦等所有农作物秸秆全面实施露天禁烧,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并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二、工作原则
要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以技术创新为动力,以制度为保障,通过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行动的持续发力以及秸秆的合理利用,从而促进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长效管理机制的形成。
三、工作措施
(一)加大宣传力度
1.编写《关于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致全体农民朋友的一封信》和《农作物秸秆禁烧承诺书》,并下发到每村每户。
2.利用宣传车、广播、横幅、标语、宣传单、明白纸、微信平台等广泛宣传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的意义和做法,做到家家有一封信(明白纸)、全域有广播声、重点村口路口有横幅标语,每个村要求有五条以上横幅,形成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的浓厚氛围。
3.村组要组织党员组长、驻村辅警、保洁员、农技员等成立宣传队、巡查队进行入户宣传。
(二)压实工作责任主体
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采取镇领导包村、村干部包组、组长包农户的方式,整合村级保洁员、驻村辅警和农技员等基层防控力量,形成市、区、镇、村、组五级网格化管理体系。
1.镇工作职责:负责辖区内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专项行动的宣传发动、日常巡查和现场检查,及时发现、上报并制止露天焚烧秸秆行为。
2.村工作职责:村要利用广播、微信、横幅、宣传单、宣传栏等方式广泛宣传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的重要性,村支两委成员要深入每家每户,面对面宣传,做到家喻户晓、群防群控。特别是要加大巡查联防力度,发现火点及时制止并上报。
(三)建立巡查督查制度
在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期间,镇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每年5月5日-30日、7月10日-30日、9月10日-30日、10月10日-11月30日)组织开展日常巡查和现场督查。建好工作台账,及时报送信息。搞好宣传发动,发现燃火点及时上报处理。村一级组织联防队深入田间地头,走村串户,搞好联防联控。
(四)严格执法
露天焚烧秸秆是一种违法行为。对露天焚烧秸秆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对阻碍国家相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组织领导
成立由镇党委书记任指挥长、镇长任常务副指挥长,副书记和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领导任副指挥长,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镇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镇财政所、镇纪委、镇派出所等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镇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专项行动指挥部,统筹协调全镇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专项行动工作。各村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落实主体责任,把抓好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工作放在首要位置,建立健全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主任)亲自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高位推进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专项行动工作。
五、完善考核奖惩机制
建立健全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专项行动考核办法和督查约谈机制,将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专项行动纳入村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实行绩效考核倒扣分(最高可扣10分),严格执行考核奖惩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在网格化管理中实行“谁烧罚谁,谁的地块罚谁”。在督查考核中,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在全镇通报批评。镇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专项行动指挥部,加大对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专项行动的考核奖惩力度,依据上级反馈、群众举报、镇级督查巡查发现火点问题的情况,经核实后:1.全村全年没有发生一个火点的村奖励5000元;2.发生一个火点的,对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主任)和网格管理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并扣年终运转经费3000元;3.发生二个火点的,对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主任)和网格管理人员进行组织处理,并扣年终运转经费5000元;4.发生三个及以上火点的,对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主任)和网格管理人员进行纪律处分,并扣年终运转经费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