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9030009/2023-1848824 | 发布机构: | 衡龙桥镇 | 发文日期: | 2023-10-24 09: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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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益衡政发〔2023〕44号
益阳市衡龙桥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319国道衡龙桥镇沿线两侧乱搭乱建乱堆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相关村(社区)、部门单位:
《319国道衡龙桥镇沿线两侧乱搭乱建乱堆专项整治方案》已经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益阳市衡龙桥镇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24日
319国道衡龙桥镇沿线两侧乱搭乱建乱堆
专项整治方案
为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展现“益美益阳”新风貌,现就319国道衡龙桥镇沿线两侧乱搭乱建乱堆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整治范围及要求
319国道衡龙桥镇沿线两侧200米(衡龙桥镇桐子岭村刘家老屋至槐奇岭村墟场)范围内新增违法建设、影响交通出行、消防安全、路容路貌的私搭乱建、残垣断壁、乱堆物料、售卖棚亭、户外广告和环境“脏乱差”等问题得到有效整治。
二、整治时间及步骤
(一)宣传动员、全面排查阶段(2023年10月18日-10月31日)。根据整治范围和整治要求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各种私搭乱建、残檐断壁、乱堆物料、售卖棚亭、非公路广告设施和环境“脏乱差”等问题底数,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于10月30日上午前将摸排台账报送至镇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迅速开展宣传,动员沿线居民进行自查自拆自整。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3年11月1日-2024年4月30日)。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针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集中开展整治工作。
(三)全力攻坚、总结验收阶段(2024年5月1日-2024年5月31日)。对疑难复杂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全力攻坚。集中整治结束后向镇专项整治办申请验收,整治完成一段,验收一段。
三、保障措施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成立319国道衡龙桥镇沿线两侧乱搭乱建乱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整治工作进行具体部署、指导、监督检查和验收,及时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贺尚武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组长:胡灿锋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副 组 长:谭 燕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刘建军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陈益果 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成 员:曾 鹏 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
熊哲明 镇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主任
何往辉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龚 臣 镇经济发展办主任
郭 华 桐子岭村党总支书记
陈运军 河图村党总支书记
王上洪 衡龙桥村党总支书记
殷学清 槐奇岭村党总支书记
陈新辉 衡新社区党总支书记
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曾鹏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
(二)建立工作机制。319国道沿线村(社区)要制定实施措施,明确责任人员,成立工作专班,迅速开展摸底排查。各成员单位负责人要对整治工作进行一周一调度,坚持问题导向,一点一策推进问题处置销号制度。
(三)落实工作责任。坚持属地管理和层级负责的原则,镇人民政府对辖区内整治工作负总责,沿线属地单位负责具体组织实施。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组织协调沿线整治工作,镇经济发展办负责整治范围内所辖路面日常养护工作,镇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对在整治过程中涉及到本部门、本行业的工作进行协调和配合,各村(社区)负责本辖区内319国道沿线的具体整治工作,并明确专人负责,确保整治工作高标准、高质量按期完成。
(四)依法开展整治。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整治工作,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请各成员单位于每周五上午下班前向镇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整治工作情况。
(五)强化舆论引导。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宣传手段,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行广泛宣传,提高沿线人民群众意识,为整治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六)加强监督考核。各成员单位要加强督导、检查,将319国道衡龙桥镇沿线两侧乱搭乱建乱堆专项整治工作纳入本单位重点工作任务。镇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不定时对责任落实、工作效率、整治效果、工作保障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整治工作组织实施不到位、整治成效不明显的单位进行通报,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附件:319国道衡龙桥镇沿线两侧违法乱搭乱建乱堆摸排
整治台帐
附件
319国道衡龙桥镇沿线两侧违法乱搭乱建乱堆
摸排整治台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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