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发〔2015〕7号文件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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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13000/2016-0026 发布机构: 岳家桥镇 发文日期: 2016-10-26 12:57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湘发〔2015〕7号文件政策解读

  中共湖南省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下发的《关于促进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湘发〔2015〕7号)标志着我省新一轮积极就业创业 “1+3+x” 政策体系框架建设基本形成。湘发〔2015〕7号作为“1+3+X” 政策体系的“1”号文件是我省新一轮积极就业创业政策的总纲,其出台是基于省委、省政府在经济新常态下,对我省就业总量压力依然存在,结构性矛盾更加凸显的就业形势的基本判断,明确了下一步我省应该走出一条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以就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从而从根本上促进民生改善和社会和谐稳定的就业发展路子来。其主要内容分为四大板块19条,可概括为 “实施两项计划、开展两项行动、加大多项扶持、强化工作责任”,对现有创业就业政策有了众多突破亮点:

  (一)主要内容

  1、实施两项计划。即实施创新创业引领计划和创业带动就业促进计划,目标从2015年开始,5年内实现新增创业主体150万个以上,鼓励创业带动就业250万人以上。主要采取五项措施:一是培育各类创业主体。允许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辞职创业,其原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鼓励专业技术人员科技成果入股创业,鼓励各类群体创业。二是降低创新创业门槛,放开创业领域、放开注册限制。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允许注册资本零首付、先照后证、一址多照。三是提高创新创业能力、优化创新创业教育培训。普及高校及技校在校创新创业教育,开发多样化创新创业培训项目,调整创新创业培训补贴标准。四是加强创新创业项目对接。开发建立创新创业项目库,定期发布项目指导目录及指南,遴选优秀项目给予重点扶持。五是突出困难群体创业就业。完善就业困难对象认定及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建立实名制信息数据库,完善国有企业、基层公共管理和服务性岗位留岗援助制度。

  2、开展两项行动。开展创业专家指导服务行动和创业就业基础信息化建设行动,重点建立“两个机制及一个平台”:一是建立创新创业项目评估机制。建立各级创新创业服务专家库及专家服务团,定期开展项目评估指导,并给予创新创业服务补贴。二是建立创新创业项目激励机制。建立创新创业项目征集、开发和推介机制,定期举办创新创业项目竞赛,搭建创新创业者定期交流活动平台。三是建立创业就业信息平台,畅通创业要素对接渠道。开展创业就业信息化建设行动。

  3、加大多项扶持。加大政府对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全面扶持:一是设立创新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省财政每年从就业资金中安排不低于2亿元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二是鼓励民间资本投入。鼓励各类社会资金和民间资本投入各级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的扶持资金,投入各类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领域。三是加大金融服务力度。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加大信贷投入,缓解担保难题。四是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从2015年起省级创新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可对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和贴息资金给予补充支持。网络企业可享受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五是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六是加大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和服务性收费优惠力度。按规定实施减免政策,建立创新创业企业负担举报和反馈机制。七是加强创业载体建设。鼓励创办各类创业孵化载体并给予扶持,每年培育评估25个省级创业带动就业示范基地(园区),并实施“双百工程”和“2151工程”。

  4、强化工作责任。即明确各级党委、政府推动创业和就业工作的各项责任。一是推动经济发展和扩大就业的联动责任,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二是实施阶段性就业创业工作目标管理责任,明确将两个计划指标纳入政府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同时,要一步优化法制环境,依法促进创新创业,要大力开展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工作氛围。

  (二)十大政策亮点

  在政策和资金使用上:

  1、明确提出我省今后一个时期政府促进就业的重点就是“创新创业带动就业”,体现了经济新常态下就业工作思路和手段的创新,是新一轮积极就业政策框架的突出特点。

  2、从省到县设立创新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再次突破就业专项资金在就业领域的使用范畴,而且明确了资金规模和使用方向范围。

  3、加大对初创经济体的政策扶持。给予大众创客和创业经营场所工商登记、租金补贴、一次性开办费补贴和商标注册补贴以及税收、金融、收费、信息等政策扶持。

  4、实施“双百资助工程”,加大对创业者个人的扶持。连续五年择优资助100个个体工商户和100个优质初创企业,给予一次性创新创业奖励。

  5、实施“2151工程”,加大对创业地域的扶持。每2年评选10个创业型县市区,50个创业型乡镇(街道),100个创业型(村)社区,并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10万和5万元的奖补。

  6、以建立省级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示范基地树样板,服务省政府“135工程”,推动全省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每年直接培育认定20个左右省级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示范基地(园区),给予每个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以奖代补资金。

  7、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从省到县,通过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加大对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和贴息资金的投入补助力度、有效突破了创业担保贷款的放贷瓶颈,同时扩大创业担保贷款对网络创业企业及农村创业的扶持。

  在完善就业创业服务上:

  8、优化创业培训。创建创新创业培训资源数据库,实施多样化分类培训,提高创新创业培训补贴标准。

  9、建立创新创业项目推进机制和专家服务团队。建立创新创业项目库,免费定期制定发布项目指导目录及政策流程指南。建立创新创业专家团队,实施创业项目评估和辅导服务,并给予创新创业服务补贴。

  10、鼓励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辞职创业、并解除社会保险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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