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赫山区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方案》的解读

信息来源:赫山区人民政府 作者: 浏览量: 字体:【字体: 【打印本页】
索引号: 4309030009/2023-1858620 发布机构: 新市渡镇 发文日期: 2023-10-27 15:50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关于《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赫山区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方案》的解读

    

    一、制定文件的必要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关于“公民有依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以及《关于做好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的通知》(湘医保发〔2023〕41号)等文件精神,以实现覆盖全民、依法参保为目标,为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优化参保缴费服务,提升参保信息质量,将常住人口基本医保(含居民医保、职工医保)参保率持续稳定在95%以上,实现应保尽保、应缴尽缴,结合赫山区实际,特制定本文件。
    二、制定文件依据
    1、《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3〕24号)
    2、《关于做好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湘医保发〔2023〕41号)


    三、文件的的主要内容
    文件分参保对象与目标、缴费标准及时间、参保方式、资助政策、保障措施等5部分,明确了2024年度全区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政策。
    一是明确个人缴费标准。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湘医保发〔2023〕41号)文件精神,2024年度全省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统一为380元/人。
    二是明确困难群众参保资助政策。对特困供养人员(农村五保户、城市“三无”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度残疾人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对城乡低保对象、监测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三四级残疾人给予50%资助。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内相关部门动态新增的困难对象,可享受2024年参保资助政策。
    三是明确参保缴费时间。城乡居民按年度一次性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2024年度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原则上为2023年9月1日—12月31日,待遇享受期为2024年1月1日—12月31日。除已明确的特殊情形外,未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内参保缴费的,原则上不得中途参保、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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