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市渡镇严厉打击窃电违法犯罪行为工作方案

信息来源:新市渡镇 作者:新市渡镇 浏览量: 字体:【字体: 【打印本页】
索引号: 413000/2015-0014 发布机构: 新市渡镇 发文日期: 2015-05-11 13:10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XSDTR-2015-00002

 

益新政发〔2015〕16号

 

益阳市新市渡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新市渡镇严厉打击窃电违法犯罪

行为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各相关部门:

《新市渡镇严厉打击窃电违法犯罪行为工作方案》已经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益阳市新市渡镇人民政府

                 2015年5月4日

 


新市渡严厉打击窃电违法犯罪行为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加强重要客户电网供电安全,积极维护农村供用电工作秩序,有效打击农村窃电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和《湖南省电力设施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严厉打击窃电违法犯罪行为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谢国长

副组长:盛志勋、杨 波

成  员:王黎、田品、谢 楠、李小平、杨登高、各村(社区)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农电所,由杨登高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目标

1. 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大安全用电宣传力度,大力普及农村安全用电常识,杜绝触电事件的发生。

2.加大反窃电力度,有效地打击窃电违法行为,全面杜绝挂钩用电,构建农村有序用电环境。

三、工作任务

(一)开展安全用电宣传

1.各村(社区)在宣传栏和人员密集地,张贴《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用电和严厉打击窃电违法犯罪的通告》、悬挂安全用电、电力设施保护、供用电秩序维护、打击反窃查违等宣传标语。

2.农电所牵头组织宣传车队在各村、社区,田间地头宣讲安全用电、电力设施保护、供用电秩序维护、反窃查违等工作内容。

3.在各村、社区用村村响滚动播出《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用电和严厉打击窃电违法犯罪的通告》内容,播放安全用电宣传常识等。

4.农电所负责在重要区域悬挂及安装安全用电警示标志。在配变台区、铁塔等电力设施的构架上悬挂“禁止攀登,高压危险”警示牌;在鱼塘附近安装“有电危险,禁止垂钓”警示牌;在电力线路下存在交叉跨越公路、河流,违章种植,附近有施工的地域安装警示牌。

5.由联校负责在中小学校进行安全用电宣传,发放“安全用电知识”宣传图册,通过学生不断提高村民安全用电意识,杜绝触电事件的发生。

(二)开展反窃查违专项工作

由农电所牵头开展下列工作:

1.针对高损线路、高损台区重点检查专变客户、大容量低压三相客户的用电情况,是否存在客户窃电、高价低接、私自增容等情况进行检查。

2.检查农村基建临时用电和排渍抽水用电情况,是否有私拉乱接和挂钩用电情况。

3.检查电价的分类及执行范围是否正确,定比定量客户电价执行范围和标准是否合理。

4.核查客户计量装置等方面是否存在隐患。

5.《湖南省电力公司电费抄核收工作规程》执行情况。

(三)开展重要客户用电安全隐患治理

1.由农电所牵头核定重要客户。

2.排查重要客户用电安全隐患,送达《用电安全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

3.客户责任隐患治理。加强重要客户安全隐患的综合管理,督促相关客户,完成其责任范围内的隐患治理。

4.清理、完善相关合同与协议。电力营销、调度部门分别对所辖重要客户的供用电合同、安全协议、调度协议等进行清理,补充完善安全责任条款,进一步明确双方产权、供用电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责任和安全管理责任。

5.强化源头防控。对新增重要客户,要严格执行国网公司《业扩报装工作管理规定》,确保双电源、保安电源、应急电源配置到位,受电设施符合安全规程要求。

四、工作步骤

(一)5月中旬,召开全镇电力工作会,启动安全用电宣传、打击窃电犯罪和重要客户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二)5-9月,建立健全重要客户安全隐患档案,落实整改措施。

(三)锁定几个典型窃电违法犯罪嫌疑人,重点进行司法打击处理。

(四)10月,做好总结提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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