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新市渡镇“最美”系列 评选活动的实施方案

信息来源:新市渡镇 作者: 浏览量: 字体:【字体: 【打印本页】
索引号: 4309030009/2021-1460727 发布机构: 新市渡镇 发文日期: 2021-09-26 14:21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各村(社区):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积极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突出党建引领,打造“最美”乡村,发挥先进典型在人居环境整治、平安建设、传承优良家风、引领文明乡风、助力乡村振兴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度新市渡镇“最美”系列评选活动,具体事宜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镇范围内的家庭、个人及门店。

二、评选类型

1.最美平安家庭;

2.最美乡贤;

3.最美志愿者;

4.最美劳动者;

5.最美庭院;

6.最美婆媳;

7.最美门店。

“最美”系列推荐评选活动每年度开展一次。)

三、选名额及标准

(一)“最美平安家庭”评选

1.评选名额:

各村(社区)按总人口数3000人以上不超过3户,3000人以下不超过2户,推荐上报参与评选。原则上往年已评为区级“平安家庭”的不再参加相应评选。

2.评选标准:按照“学法懂法无违法犯罪;品行端正无伤风败俗;崇尚科学无迷信邪教;珍爱生命无吸毒贩毒;尊老爱幼无虐待暴力;勤劳致富无赌博欺诈;邻里和睦无打骂斗殴;诚实守信无偷税赖账;依法维权无缠访集访;自我防范无安全事故”的“十无标准”开展“最美平安家庭”的创建评选。

(二)“最美乡贤”评选

1.评选名额:各村(社区)分别推荐1至2名“最美乡贤”参与评选。(2021年度已进行评选并表彰。)

2.评选标准:按照“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家庭和睦,邻里和气,人际关系和谐;有文化修养,崇德尚贤,以实际行动弘扬乡土文化,涵育文明乡风,引领风尚、和美城乡,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乡亲、为百姓办实事、办好事,有崇高的奉献精神和道德威望,热心公益事业,对家乡有突出贡献,受到群众公认”的标准参加“最美乡贤”的创建评选。

(三)“最美志愿者”评选

1.评选名额:各村(社区)分别推荐2名“最美志愿者”参与评选。

2.评选标准:按照“热心公益事业,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不计报酬积极参加村支两委及新市渡镇组织开展的义务劳动、无偿献血等各项志愿服务活动,并在抗击疫情、防汛抗灾、人居环境整治等中心工作中服从指挥、表现优异、具有奉献精神、做出突出贡献”的标准开展“最美志愿者”的创建评选。

(四)“最美劳动者”评选

1.评选名额:各村(社区)分别推荐3至5名“最美劳动者”参与评选。每年五一之前统一评选并集体表彰。

2.评选标准:按照“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勤奋学习,努力工作,勇于创新,乐于奉献,在平凡工作岗位上作出了突出贡献;自立自强,致力于创业脱贫,带领群众实现增收致富,建设家乡、美化家乡、为家乡服务”的标准开展“最美劳动者”创建评选。

(五)“最美庭院”评选

1.评选名额:各村(社区)按总人口数3000人以上不超过5户,3000以下不超过4户,推荐上报参与评选。

2.评选标准:按照“庭院设计布局美、居室整洁环境美、植树栽花生态美、安居乐业生活美、邻里和谐风尚美”的标准开展“最美庭院”创建评选。

(六)“最美婆媳”评选

1.评选名额:各村(社区)分别推荐不超过2对最美婆媳参与评选

2.评选标准:按照治家有德,婆媳关系融洽,互敬互爱;勤俭持家,教育、支持家庭成员勤奋学习、积极工作;崇尚科学,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团结友爱,为人正派,孝敬长辈,在情感与生活上体贴关怀公婆,尽其赡养义务;正确处理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夫妻恩爱,家庭和睦,妯娌、姑嫂间相互尊重,感情融洽;邻里关系和睦,群众口碑好”的标准开展“最美创建评选。

(七)“最美门店”评选

1.评选名额:由新华社区在镇区择优推荐5户“最美门店”参与镇级评选。

2.评选标准:按照“门店招牌设计美观大方,字体规范,亮化完好,特色鲜明;店面环境整洁干净,无乱堆乱放,无越店经营,‘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到位;橱窗整洁明亮,无乱张贴乱悬挂;店内整洁有序,商品摆放整齐,店员文明礼貌,热情待客;积极配合创文、安全生产工作,无环境违法行为;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求”的标准开展“最美门店”的创建评选。

四、创评流程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1年10月15日前)。各村(社区)要根据文件精神,充分利用村务公示栏、微信群、网格群、村村响等线上线下渠道发布评选活动消息,广泛发动,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参与度、影响力,吸引更多的群众参与到活动中来。

(二)村级推荐阶段(2021年10月15日前)。各村(社区)要对照“最美”系列的创建评选标准,完成村(社区)推荐人选的公示、认定和资料填报工作,并将资料上报镇党建办进行资格审查。

(三)镇级评选阶段(2021年10月底 )。由新市渡镇“最美”系列活动评选工作小组进行评选、认定、公示。

(四)表彰阶段(2021年10月底)。10月底全镇统一召开表彰大会对评选出来的新市渡镇“最美”进行表彰奖励。

五、组织领导

成立新市渡镇“最美”系列活动评选工作小组,由镇党委书记詹琴任顾问,党委副书记、镇长刘湘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站所负责人任成员。

六、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要充分认识“新市渡镇最美”系列推荐、评选工作的重要性,把这项工作作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力举措,摆上重要位置,认真组织实施,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

2.面向基层家庭,广泛宣传动员。推荐评选要坚持群众路线,征求群众意见、吸引群众参与,使“最美”系列的推荐、评选具有广泛的群众性、代表性。要大力宣传各类典型的先进事迹,扩大评选活动的社会影响力,用看得见、摸得着、能学到的榜样,教育引领广大家庭跟着学、照着做,培育社会文明和谐好风尚。

3.坚持公正公开,严格标准质量。各村(社区)要严格筛选把关,做到程序规范、客观公正,确保所推荐评选的新市渡镇“最美”系列事迹突出,群众认可,是广大群众学习的榜样。

 

 

中共益阳市新市渡镇委员会

2021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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