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新市渡镇2023年预防未成年人溺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新市渡镇 作者: 浏览量: 字体:【字体: 【打印本页】
索引号: 4309030009/2023-1761168 发布机构: 新市渡镇 发文日期: 2023-04-28 10:27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益新政202310

 

益阳市新市渡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新市渡镇2023年预防未成年人溺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镇属各村(居)委员会、各相关部门单位:

现将《新市渡镇2023年预防未成年人溺水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益阳市新市渡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7    

 

 


新市渡镇2023年预防未成年人溺水工作

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预防未成年人溺水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保障未 成年人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做好预防未成年人溺水工作要求,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坚持预防为主源头治理,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尽职免责、失职追责,全面履行教育、管理、监护责任,构筑安全防护防线,坚决遏制未成年人溺水事故发生。

工作目标

坚持预防为主,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党政部门“四位一体”防溺水工作体系,切实看牢中小学校幼儿园学生,把牢重点时段,紧盯重点水域,做到宣传教育全覆盖、警示标志全覆盖、隐患排查全覆盖、监管监控全覆盖,全方位构筑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网,实现未成年人“零溺水”的工作目标。

、工作重点

一)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各村(社区)按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的江河、湖泊、溪流、水库、塘坝、因施工形成的水坑等水域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强化对重点时段、重点水域和事故多发区域的看护巡查,全面查找隐患,做到无盲区、无死角。在危险区域安装、完善安全警示标牌和安全防护栏,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二)加强宣传教育。中小学(幼儿园)要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联系,切实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要组织开展防溺水主题宣传活动,确保人人增强安全意识、人人掌握自救知识。各村(社区)、有关部门单位要组织力量,通过各种途径加强对全社会防溺水工作的防范宣传。

三)强化部门联动。建立防溺水工作“九”(区长、局长、乡〈镇〉长、校〈园〉长、班长既班主任、村长即村主任、河库〉长、组长、家长)责任制。建立上下联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防溺水工作责任网络,把“九长”摆在学生防溺水的“前线”各部门单位要从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主动履责,整合力量,齐抓共管,分工协作,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及时解决突出问题,提升防溺水事故工作实效,做到资源共用、信息共享。

四)提升救援能力。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置机制,提前做好 处置溺水事故各项准备,添置必要救援器材,全面开展应急救援 培训,提升救援能力。一旦发生溺水死亡事故,要积极组织有关 部门妥善处置,严防发生次生事故。坚决防止因行动不及时、处置不果断而耽搁救援时间,造成不良影响。

、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3—4月)。召开全预防未成年人溺水工作部署会、推进会,组织开展防溺水宣传月活动,多渠道、多形式开展防溺水宣传教育。健全完善防溺水专项治理工作联动机制,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各部门单位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排查整治阶段5—8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对所属区域安全隐患排查,对水域所属地方、单位、责任人、安全隐患、基础设施以及安全管理制度落实、警示标识、救援装备设置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逐一建立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落实排查责任,对排查的 每一处水域要标注具体排查人和排查时间,写明隐患情况。建立 隐患销号制度,坚持挂图作战,对前期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做好禁止进入标识牌、警示标识牌、水深标识牌、溺亡事故标示牌、防溺水告示牌等“五张牌''设置工作,做到整治一个、销号一个。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在家时段安全防护,坚决防范溺水事故发生。

三)常态化巩固阶段(长期)。按照职责分工,严整改、 抓落地,全面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专题宣传教育,强化常态 巡查。预防未成年人溺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专项督 查组,开展常态化督查,落实“一事故一核查一通报”制度,严格执行倒查问责机制,将溺水亡人事故纳入平安创建和综治考核内容。

保障措施

(一)切实强化责任。预防未成年人溺水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成员单位按各自职责切实有效开展预防未成年人溺水工作。各村(社区)要切实落实属地责任,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推进、亲自协调。

二)建立健全机制。建立健全党政领导、部门联动、依法监管、社会参与的联动机制;健全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建立防溺水事故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认真开展自查和整改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 工作格局;建立防溺水信息报告制度,各村(社区)重点时段5-10月)每月汇总村(社区)防溺水工作情况报送至预防未成年人溺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曾彪)。

三)严肃执纪问责。预防未成年人溺水工作领导小组将开展防溺水工作专项督查,对因责任不落实、管理措施不到位、重点水域漏管失管等原因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纪依规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新市渡镇中小学校幼儿园学生防溺水安全工作成员单位职责


附件

 

赫山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学生防溺水安全

工作成员单位职责

 

纪委监委:检查全各级各部门防溺水安全工作履职情况,查处防溺水安全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

委政法委:将学生防溺水工作纳入年度综治工作考核,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加强突发事件处置。

镇党政办:开展“珍爱生命、预防溺水”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协调全广播、网络等媒体,加强学生游泳安全和防溺水公益广告宣传及警示教育,提醒家长加强孩子安全管理,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指导协调网络舆情信息工作,组织开展网络舆情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工作,跟踪了解和掌握网络舆情动态,积极应对处置舆情。

镇中心校:加强学生(幼儿)防溺水工作的研究,精心组织 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督促指导学校通过公共安全教育课、 校园宣传等形式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落实防溺水教育“十个一” (看一次防溺水教育专题片、挂一张图、唱一首歌、发一封信、上一节课、写一篇作文、开一次主题班会、开一次家长会、搞一次演练、走一次家访活动)工作,在每年汛期及春季、秋季开学 和夏秋季节不定期开展主题班会、家长会和校园集中教育、演练 活动,增强学生及家长防溺水的安全意识和监护人的责任意识。 区住建局:加强建筑工地施工形成的水池、水坑安全管理,督促相关企业对危险水池、水坑及时回填,无法回填的应设立警示标识和防护设施。

镇经发办:加强道路、桥梁施工监管,工程建设期间因施工形成的坑、洼等隐患及时排查整改,设立警示标牌。髙度关注水上交通安全,做好渡口、渡船的监督检查、隐患排除工作。

镇农业服务中心:督促指导各村(社区)落实水域管理责任,组织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水域进行排查登记,设立醒目警示标志,并建立水域巡查制度加强全范围内在建水利工程的安全管理,配合做好学生(幼儿)预防溺水工作。

镇卫生院:及时组织溺水事故救援工作,配合学校做好防溺水教育工作,帮助学生学习和掌握正确的自救常识。 .

镇社应办:加强非煤矿山的安全监管,对生产过程中形成的坑、池等隐患及时排查整改,设立警示标牌。将学生防溺水工作列入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组织开展检查、督查,并将工作成效纳入对单位及负责人的考核评比内容。

镇派出所:积极配合各村(社区)及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工作。一旦发生事故,积极帮助救援,协助处置事故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利用暑假对校车进行全面检查、整治,开展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强化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监管。对所有营运客车特别是校车的安全性能、外观标识、车身反光标志、营运路线、驾驶人的驾驶资质和安全驾驶记录进行排查,防止临崖临水地段发生车辆涉水亡人的交通事故。

自然资源:对可能遭遇地质灾害的路段、地段加强监控, 切实做好预防石崩、泥石流、滑坡等自然灾害有关工作。对经批准允许采砂、取土的地点,督促业主设立警示标识,落实防范措施。

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督促村(社区)对重点时段、重点水域、重点人群落实责任包保,全面排查隐患,堵塞漏洞。开放村(居)活动场所,组织引导青少年儿童进行有益、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丰富青少年儿童文化生活。

镇团委:加强对青少年儿童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发挥共青团、少先队和青年志愿者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防溺水教育宣传活动。

妇联、工委:发挥自身优势,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青少年学生教育和关爱工作,会同村(社区)和有关部门加强青少年学生安全监管,密切关注留守儿童,积极与留守儿童家庭进行联系沟通,不断丰富青少年学生课余文化生活,进一步优化青少年学生成长环境精心组织开展防溺水安全知识暨应急救护培训活动,负责防溺水装备物资的筹措和统筹调配。

+村社区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把学生防溺水工作列入绩效考核内容,落实监管责任。加强辖区内学生较为集中地区的宣传教育和管控,落实“乡村大喇叭、社区小蜜蜂”工作,突出抓好节假日学生脱离学校、留守儿童远离父母等薄弱环节的监管,对存在隐患的水塘等危险水域,做到重点水域警示标志全方位、隐患排查全覆盖、巡逻巡查全时段。加强辖区内水域巡查,排查辖区内池塘、水库、 江河湖泊、积水坑地等危险区域。对村(社区)管辖的水坑、水塘 等水域,要落实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安排专人不间断值守巡查; 对非村(社区)管辖的水域,及时报告当地乡镇(街道、园区)或相关部门落实设立警示标志、防护设施和专人看护措施。加强对 居民群众的教育,督促家长切实担负起对学生的法定监护责任。

学校(幼儿园):要釆取班班通、校讯通、微信群、电话家访等多种途径和方式加强与家长、学生联系,持续开展防溺安全教育,以“十个一”教育活动为主要载体,聚焦上下学、周末、节假日等关键节点,并结合不同季节特点,精准化、常态化、立体化开展防溺水宣传教育,组织全体学生及家长观看学习防水宣传教育片,普及防溺水“七不两会+ “两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下游泳不到无安全实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 泳,不在上下学的途中下溪、河等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发现险情会相互提醒、劝阻并及时呼救和报告,会基本的自护、自救方法;不到危险水域边玩耍,不在无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捡拾落水物件)安全知识,帮助学生养成安全行为习惯,提高自我防护能力。关注农村学生特别是留守儿童等重点群体,引导同学之间互相提醒,劝阻和制止有溺水可能的危险行为,主动远离危险水域,避免盲目施救,确保防溺水教育落实到 每一名学生、每一个家庭。

预防未成年人溺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各单位承担的防溺水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釆取现场查看、听取介绍、查阅资料等形式;根据督查情况下发督查通报。

学生(幼儿)家长或其他监护人:要切实履行对学生(幼儿) 的监管职责,加强学生(幼儿)防溺水的安全教育监管。

益阳市新市渡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3427日印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