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低保五保年检年审工作要点

信息来源:泥江口镇 作者:泥江口镇 浏览量: 字体:【字体: 【打印本页】
索引号: 413000/2015-0083 发布机构: 泥江口镇 发文日期: 2015-09-14 14:17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重点清理以下不再符合条件的对象:

  (1)家庭经济情况好转,家庭人均收入高于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的;

  (2)户籍性质不符或信息资料不全的对象(包括农业户口享受城市低保的;家庭成员信息资料、收入证明材料不全的); 

  (3)年检对象中有自然减员或户口已迁出的;

  (4)家庭成员中有已领取养老金的,家庭人均收入高于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的;

  (5)消费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饲养宠物的;经常参加高消费娱乐活动的;有赌博(买码)、吸毒等行为的;子女就读高收费学校的;三年内有建房(危房改造除外)、购房、购车等行为的;

  (6)从事个体工商、购买股票或其他投资行为的;

  (7)在就业年龄内,无特殊情况,有劳动能力,且身体状况良好的;有劳动能力,举家外出务工,连续3个月无法了解其家庭收入的;就业年龄内拒绝推荐就业的;有劳动能力,拒不参加社会公益劳动的;

  (8)在接受动态管理过程中,虚报、瞒报收入或拒不提供收入证明的; 

  (9)农村五保对象中具有了劳动能力、获得了生活来源的;具有了供养能力的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的;自然减员的。

  (10)已享受农村五保待遇的对象,子女具有赡养能力的;

    (11)其他不再符合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条件的。(赫山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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