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13000/2015-0083 | 发布机构: | 泥江口镇 | 发文日期: | 2015-09-14 14:17 |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重点清理以下不再符合条件的对象:
(1)家庭经济情况好转,家庭人均收入高于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的;
(2)户籍性质不符或信息资料不全的对象(包括农业户口享受城市低保的;家庭成员信息资料、收入证明材料不全的);
(3)年检对象中有自然减员或户口已迁出的;
(4)家庭成员中有已领取养老金的,家庭人均收入高于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的;
(5)消费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饲养宠物的;经常参加高消费娱乐活动的;有赌博(买码)、吸毒等行为的;子女就读高收费学校的;三年内有建房(危房改造除外)、购房、购车等行为的;
(6)从事个体工商、购买股票或其他投资行为的;
(7)在就业年龄内,无特殊情况,有劳动能力,且身体状况良好的;有劳动能力,举家外出务工,连续3个月无法了解其家庭收入的;就业年龄内拒绝推荐就业的;有劳动能力,拒不参加社会公益劳动的;
(8)在接受动态管理过程中,虚报、瞒报收入或拒不提供收入证明的;
(9)农村五保对象中具有了劳动能力、获得了生活来源的;具有了供养能力的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的;自然减员的。
(10)已享受农村五保待遇的对象,子女具有赡养能力的;
(11)其他不再符合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条件的。(赫山区民政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