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9030009/2019-1446933 | 发布机构: | 泥江口镇 | 发文日期: | 2019-10-19 10: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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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益泥政发〔2019〕35号
益阳市泥江口镇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第一次全镇污染源普查的
通 知
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单位:
根据《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16]59 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污染源普查的通知》﹝湘政办函[2017]69 号﹞、《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污染源普查的通知》〔益政办函〔2017〕75 号〕等文件精神,镇人民政府决定开展第二次全镇污染源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目的和意义
污染源普查是重大的国情调查,是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基础性工作。开展第二次全镇污染源普查,掌握各类污染源的数量、行业和地区分布情况,了解主要污染物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建立健全重点污染源档案、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和环境统计平台,对于准确判断我镇当前环境形势,制定实施有针对性的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政策、规划、不断改善环境质量,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生态环境短板具有重要意义。
二、普查对象和内容
普查对象是全镇境内有污染源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普查范围包括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移动源及其他产生、排放污染源的设施。
普查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信息、污染物的种类和来源、污染物产生和排放情况,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等 。
本次普查的具体范围和内容,根据国务院批准的普查方案确定。
三、普查工作步骤
本次普查标准时点为2017年12月 31日 ,时期资料2017年度资料,分三个阶段进行。2017 年第四季度为普查前期准备阶段,重点做好普查方案编制 、普查工作试点以及宣传培训等工作。2018 年为全面普查阶段,各村(社区)、各部门单位组织开展普查,通过逐级审核汇总形成普查数据库,年底完成普查工作。 2019 年为总结发布阶段,重点做好普查工作的要求、数据汇总和结果发布等工作。
四、普查组织和实施
为加强组织领导,由镇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普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协调解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环保所,负责普查的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落实相关工作。
镇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按照全镇污染源工作的统一规定和要求,做好区域内的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研究、协调普查工作遇到的重点问题,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五、普查工作要求
(一)保证普查质量。要按照信息共享和厉行节约的要求,充分利用有关部门现有统计、监测和各专项调查等相关资料,借鉴和采纳有关经济普查、农业普查等成果。污染源普查对象有任务接受镇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普查人员依法进行的调查,并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按照要求填报污染源普查表。
(二)严肃普查纪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迟到、虚报、瞒报和拒保普查数据,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各级普查机构及工作人员对普查对象的技术和商业秘密必须履行保密义务。
(三)做好普查宣传。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体,广泛深入地宣传污染源普查的重要意义和有关要求,为普查工作的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益阳市泥江口镇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