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9030009/2022-1591359 | 发布机构: | 泥江口镇 | 发文日期: | 2022-04-04 19: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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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益泥政发〔2022〕21号
益阳市泥江口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泥江口镇(居)民自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
《泥江口镇(居)民自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镇党委、镇政府主要领导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益阳市泥江口镇人民政府
2022年5月5日
泥江口镇(居)民自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贯彻落实省、市、区安全生产紧急视频会议精神,深刻吸取长沙市望城区金山街道金坪社区“4·29”居民自建房垮塌事件教训,防止同类事故发生,扎实做好我镇自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转发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的指导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4·29”居民自建房屋垮塌事件的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的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彻底排查整治我镇村(居)民自建房屋安全隐患,坚决做到“危房不住人,人不住危房”。
二、组织领导
成立泥江口镇(居)民自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陈天峣、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孔湘平任组长,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王欣玮任第一副组长,镇党委委员、副镇长雷鸣任常务副组长,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肖衍、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柳宇任副组长。镇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镇经济发展办、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镇行政综合执法大队、泥江口派出所、相关村(社区)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镇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办主任陈骏兼任办公室主任,镇经济发展办、镇行政综合执法大队主要负责人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统筹推进村(居)民自建房屋安全隐患全面排查整治工作,解决排查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重大突出问题。办公室负责全面推进、协调指导、督导考核村(居)民自建房屋安全隐患全面排查整治工作。各村(社区)要对标成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
三、工作目标
对全镇村(居)民自建房屋进行全面排查整治,确保不漏一房、不漏一户,将存在安全隐患的村(居)民自建房屋全部排查整治到位,建立健全村(居)民自建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和遏制村(居)民自建房屋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四、工作重点
聚焦学校、医院、商场、超市、养老机构、企业、景区周边,镇区(集镇)及周边、安置小区、农家乐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村(居)民自建房屋,特别是三层及以上,用作生产经营、擅自改扩建、违规装修的房屋。
(一)建设年限长、建设标准低、失修失养城镇老旧房屋;
(二)未按规定审批、无专业设计、无专业施工、未竣工验收的房屋(含厂房);
(三)三层及以上,擅自加层、改扩建的房屋;
(四)生产、经营、居住、储存功能混杂的“多合一”自建房;
(五)用于出租特别是群租的自建房;
(六)未提供专业设计图纸,擅自装修改变房屋结构的自建房;
(七)擅自改变功能作为居住使用的厂房;
(八)池塘、河道、高边坡回填等软弱地基上的自建房等。
五、工作步骤
(一)全面排查阶段(4月30日至5月31日)。5月15日前,各村(社区)按属地原则组织村(社区)完成本辖区村(居)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工作。5月15日前,完成全镇所有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排查过程中要坚决做到“六个一律”,即所有违法建筑一律摸清;未获得正规审批手续或审批手续不全的新建房屋一律不得开工;装饰装修过程中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的一律停工;在建自建房超过3层以上的一律停工;未获得审批手续,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一律停工;在排查整治过程中,发现房屋建筑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一律要组织居住人员搬迁。
(二)重点整治阶段(6月1日至12月31日)。对排查出存在安全隐患的村(居)民自建房屋、其他房屋建筑按隐患大小进行彻底整治,各村(社区)要及时上报并开展房屋安全鉴定,对鉴定为C、D级危房的房屋,各村(社区)要尽快动员产权人(使用人)通过拆除、维修加固、重建等工程措施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对C、D级危房必须拆除重建的,相关部门应当开辟绿色通道尽快办理相关手续,对暂时没有条件采取工程措施的,必须停止使用、停止经营,并设置围挡及明显警示标示等管理措施,对拒不整改或拖延整改的,坚决依法处理,防止因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导致的问题发生。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实现成果共享,及时将原有的普查排查成果提供给村(社区)加强对排查整治工作督促指导。逐一排查,建立清单名录,逐项评估研判隐患问题造成房屋坍塌、倒塌和外立面附着物坠落等事故发生可能性及危害程度,按照“红、橙、黄、蓝”档(即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划定隐患级别,建立健全村(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台账,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各站办所、村(社区)要充分履职尽责,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组织开展此次村(居)民自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各村(社区)要成立村(社区)两委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组织机构,明确专人负责,成立工作专班,制定专项工作方案,保障排查整治的人员和经费,确保如期完成排查整治工作。
(二)加强督导检查。成立督查组,督查组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排查整治一线开展督查指导,及时研究和解决排查过程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领导小组。
(三)强化协调联动。各站办所、村(社区)要有效协同、高度联动,对排查发现的涉及行业监管职责的问题,及时依法督促整改。同时,各成员单位要成立工作专班,加强上下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四)严肃工作纪律。各相关站办所要以高度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全面、快速、准确、有效完成本次村(居)民自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坚持边排查边整治,坚持谁所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栋。认真填报赫山区村(居)民自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检查项目表(附件1),确保在5月15日前完成村(居)民自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5月31日前完成所有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12月31日前全面完成整治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从5月2日起,各村(社区)每日要安排专人填报赫山区村(居)民自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汇总表(附件2),于每日16点前将汇总表(主要领导签字盖章件及电子版)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陈骏,电话173XXXXXX37)。对迟报 漏报、虚报假报、敷衍搪塞、未按要求立即排查整治的单位和责任人,由镇纪委监委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1:赫山区村(居)民自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检查项目表
附件2:赫山区村(居)民自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汇总表
附件3: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记录表
附件1
赫山区村(居)民自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检查项目表
一、基本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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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主姓名及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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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人姓名及身份证号(如有多人请逐一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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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地址 |
镇(街道、乡) 村(社区) 组(路)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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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所在区域 |
▢ 城郊结合部 ▢ 城中村 ▢ 镇区(集镇) ▢ 学校周边 ▢ 旅游景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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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层数 |
层 |
建造年代 |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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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结构 |
▢ 钢筋混凝土结构 ▢ 砖混结构 ▢ 砖木结构 ▢ 生土结构 ▢ 木结构 ▢ 钢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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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排查重点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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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排查项目 |
排查内容 |
排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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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手续办理情况 |
是否办理农村宅基地手续 |
▢ 是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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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是否办理规划许可手续 |
▢ 是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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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是否办理竣工验收手续 |
▢ 是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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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是否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
▢ 是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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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改扩建情况 |
是否进行改扩建 |
▢ 否 ▢ 是:▢ 楼顶加层 ▢ 周边扩建 ▢ 楼内建夹层 ▢ 改变承重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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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用作经营情况 |
▢ 未用作经营 |
▢ 用作经营 |
是否按规定办理营业执照:▢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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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是否经安全性鉴定:▢ 是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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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房屋安全情况 |
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
▢ 是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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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如存在安全隐患,是否进行整治 |
▢ 是 |
工程措施:▢ 拆除 ▢ 维修加固 ▢ 重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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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措施:▢ 停止使用 ▢ 停止经营 ▢ 设置围挡及明显警示标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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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