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泥江口镇人民政府 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区农村公益性 公墓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益阳市泥江口镇人民政府 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区农村公益性 公墓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信息来源:泥江口镇 作者:泥江口镇 浏览量: 字体:【字体: 【打印本页】
索引号: 4309030009/2023-1739986 发布机构: 泥江口镇 发文日期: 2023-02-17 10:55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一等奖:

益泥政发〔2023〕6号

益阳市泥江口镇人民政府

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区农村公益性

公墓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各村(社区)、相关站办所:

现将《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区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的通知》文件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益阳市泥江口镇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2日

益阳市赫山区民政局

益阳市赫山区财政局

益阳市赫山区民政局 益阳市赫山区财政局

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区农村公益性公墓

管理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社会事务办、财政所(局):

根据中共益阳市委办公室、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益阳市殡葬改革综合试点实施方案》(益办发〔2022〕25号)文件精神,我区全域火化实施时间从2023年3月1日零时起实施。目前,我区已建成农村公益性公墓20处,实现了所有乡镇的全覆盖。乡镇村(社区)死亡人员的骨灰将统一在所属乡镇农村公益性公墓或村级公益性公墓安葬。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规范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维护和运营的管理

(一)农村公益性公墓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含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以下简称乡镇人民政府)管理,不得擅自改变运营模式,不得以盈利为目的进行联营、转让或承包;墓主不得擅自转让和买卖墓穴。

(二)各乡镇人民政府应结合当地实际建立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制度,设立专门服务机构,配备管理人员。公墓管理人员由乡镇人民政府确定,报区民政部门备案,原则上每处1名,原则上年龄在劳动用工范围内且身体健康,工资待遇不低于当年度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经费来源在收取的公墓维护管理费中予以解决。

(三)农村公益性公墓的后期开发建设,由乡镇人民政府提出建设规划,经区民政、国土资源、规划、林业等部门审核后,报区人民政府同意后方可实施。

(四)鼓励和引导群众采用骨灰存放、花坛葬、树葬、草坪葬、水葬、撒散青山等不占地或少占地的节地生态安葬方式。要把农村公益性公墓作为全面推进殡葬领域移风易俗的主阵地,禁止在墓区内出现穿孝衣、唱孝歌、吹响器、燃放烟花爆竹等违规治丧、封建迷信行为,要强化管理人员的选定和培训,落实相关责任。

二、加强对农村公益性公墓收费和财务的管理

(一)农村公益性公墓维护管理费收取按照湖南省发改委、民政厅、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殡葬服务价格管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1〕675号),以及区发改局、区民政局《关于益阳市赫山区农村公益性公墓维护管理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益赫发改价费〔2021〕10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即对本乡镇(街道、开发区)的村(居)民,没有在人社部门办理正式招工手续改变其身份的,免除公益性公墓建设成本费,每穴每年只收取100元的维护管理费用(一次性收取20年,共计2000元)。

(二)对本乡镇(街道、开发区)的村(居)民,在人社部门办理正式招工手续改变了身份(含国家公职人员),或者享受了国家或单位丧葬补贴的,原则上只能进经营性公墓进行安葬。因特殊原因需进入农村公益性公墓安葬的(如生前长期居住或工作在本乡镇、街道内),另收取3000元的公墓建设成本费。

(三)对重点优抚对象、城乡低保户、城乡特困供养人员、一二级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由乡镇(街道、开发区)减半收取公墓维护管理费。

(四)墓穴使用周期为20年,到期需要继续使用的,须办理相关手续,继续缴纳公墓维护管理费。

(五)农村公益性公墓收取的公墓维护管理费和公墓建设成本费用于公墓墓区的维护、维修和后期的开发建设。主要包括周期内的日常环境维护、安全管理、硬件设施建设以及维护管理人员工资支出等。所需资金不足部分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兜底保障。

(六)农村公益性公墓取得的所有收入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由乡镇(街道、开发区)财政所(局)使用《湖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统一收取,并及时缴入区级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区财政事务中心将资金及时缴入国库。使用资金时,由各社会事务办商财政所经区民政局审核后,向区财政局申请拨付。

(七)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应对每个农村公益性公墓的收支分别设立专账,进行财务核算。各农村公益性公墓服务机构应建立健全墓穴管理和公墓维护管理收支台账,及时与当地财政所(局)、社会事务办核对收支情况。财务收支情况纳入政务公开内容。

(八)农村公益性公墓各项支出,实行乡镇报账。支出凭证应经乡镇(街道、开发区)社会事务办审核、乡镇相关领导批准,方可报账。

(九)除按规定缴纳的农村公益性公墓维护管理费和公墓建设成本费用外,各单位不得巧立名目、分解项目,不得误导、捆绑、强迫其他消费。接受财政、民政、纪委监委、审计等部门监督,如违规使用资金,追究相应责任。

益阳市赫山区民政局 益阳市赫山区财政局

2023年2月22日

益阳市赫山区民政局办公室 2023年2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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