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泥江口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泥江口镇河湖垃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益阳市泥江口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泥江口镇河湖垃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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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09030009/2023-1772141 发布机构: 泥江口镇 发文日期: 2023-05-31 09:51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益泥发〔2023〕31号

益阳市泥江口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泥江口镇河湖垃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相关部门单位:

《泥江口镇河湖垃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泥江口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益阳市泥江口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6日


泥江口镇河湖垃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长江经济带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取得实效,进一步强化我镇河湖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生命,根据益阳市第1号总河长令《关于开展河湖垃圾治理的决定》的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河长制为总抓手,河道保洁治理为统揽,建立健全河湖垃圾治理长效管护机制,持续改善河湖水环境,推动河长制工作取得实效,达到“河面无漂浮物、河中无障碍物、河边无围栏养禽、河岸无垃圾。”的目标。

二、工作任务

健全河道日常管理制度,明确工作目标,细化责任分工;建立各部门协作、齐抓共管机制,规范日常管理秩序。

1.清理打捞河面废弃漂浮物。主要清理打捞漂浮在河道的垃圾、水葫芦及杂草、枯烂树枝、病死动物。
2.清理堤岸垃圾。全面清理包括生活垃圾、工业垃圾、建筑垃圾、农业生产废弃物等的堤岸垃圾。

3.清除河道障碍物。主要清除严重影响行洪安全、有碍景观、影响环境卫生的障碍物。对其中的违法障碍物,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落实清除责任,对拒不清除的,依法实施强制清除。
4.清理农村乱堆乱放垃圾、杂物。大力宣传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规范,全面清理处置农村沿河道路及房前屋后成堆暴露的垃圾、杂物。
5.清理农村污水坑、臭水沟。大力宣传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常识,开展河道疏浚、清淤工作,限期清理农村污水坑、臭水沟。

三、治理时限及范围

2023年3月至2023年12月,在全镇开展河湖(含沟、渠、塘、坝)垃圾治理。

四、责任分工

河湖垃圾治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镇河长办负责组织领导,各村(社区)配合全面开展。

镇、村两级是河湖垃圾治理的责任主体,要加强对河湖垃圾治理工作的领导,将河湖垃圾治理工作纳入各村(社区)、有关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范畴;制订河湖垃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协调解决本行政区域内的河湖垃圾治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定河湖垃圾治理责任单位及其治理责任区;河湖垃圾治理所需经费应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各村(社区)要按要求明确专人负责河湖垃圾治理管理工作,进一步细化河湖垃圾治理范围、治理单位和治理责任人,加强河湖日常监管、巡查。

党政办:负责河湖垃圾治理的宣传引导;

财政所:负责统筹安排有关资金,保障河湖垃圾治理工作经费;

派出所:负责涉水治安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加大对工业污染源的监管力度,对河湖的水污染防治及相关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加大垃圾资源化利用,加大农村城区垃圾分类减量的指导和收集转运体系建设,逐步推进户分类、区域处理的城乡垃圾处理一体化模式;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督促指导,做好农药、化肥等投入品及其包装物的管理,加强农作物秸秆的综合利用,推进农村环境整治;

做好病死动物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的监督管理,指导养殖户建设无害化处理公共设施,构建“统一收集、集中处理”的长效机制,查处随意丢弃病死动物及其产品的行为;

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加强卫生防疫监管;

各村(社区):负责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和集中处理;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和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拦河工程保洁工作实时监控系统的监控、全镇河道保洁日常事务及考评工作。

其他相关部门单位依照工作职责,负责河湖垃圾治理的有关工作。各村(社区)是河湖垃圾垃圾治理的责任主体,要加强对河湖垃圾治理工作的领导,协调解决辖区内垃圾治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明确专人负责河(库)垃圾治理管理工作,进一步细化河(库)治理范围和治理责任人,加强河湖日常监管巡查。

五、组织机构

成立泥江口镇河湖垃圾治理领导小组,由镇级河长、镇长孔湘平任组长,分管专职副书记周小平、周建国任副组长,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派出所、宣传部门、财政所、纪委、经济发展办公室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何永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事务,办公室地点设经济发展办办公室。
六、工作步骤及措施

1.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5月31日前)。根据本辖区内河湖(含沟、渠、塘、坝)垃圾污染现状、垃圾来源等实际情况,组织宣传、财政所、派出所、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交管所、社会事务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等相关部门召开河湖垃圾治理动员会议,部署治理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要求,同时宣传部门加大宣传引导。

2.全面摸排阶段(2023年6月31日前)。各村(社区)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制定河湖垃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摸清各自治理任务,明确具体措施、任务分工、时间节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等。

3.全面治理阶段(2023年7月1日-2023年11月15日)。

按照益阳市第1号总河长令的要求,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照治理方案全面开展治理工作。

4.检查验收阶段(2023年11月16日-2023年11月30日)。河湖垃圾治理工作纳入各村(社区)年度河长制工作目标考核内容,11月开始,镇河长办将组织镇级有关部门对各村(社区)治理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检查验收情况将在全镇通报。对真抓实干成效显著的村(社区)予以奖励,对履职不力、治理不到位的单位和责任人,依纪依规予以严肃追责。

七、工作要求

1.强化责任落实。镇级河长对河湖垃圾治理负总责,承担总督导、总调度职责;各级河长要做好所管辖河范围内垃圾治理的组织、协调工作;各村(社区)切实履行河湖水域、岸线管理职责;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法采取措施,形成工作合力,落实治理任务。

2.强化经费保障。财政所按照“确保重点、兼顾全面”的原则,统筹安排资金,并负责落实。河湖垃圾治理责任单位应将治理经费列入单位年度财政预算,明确资金来源渠道和筹措方式。鼓励社会资金参与河湖垃圾治理工作。

3.强化执法监督。突出源头防控、过程管控、全程监控,强化日常巡查督察,加大执法力度,依法处理乱堆乱弃行为,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组织专门执法力量,推进联合执法,开展集中整治,严厉打击乱倾乱倒、乱堆乱弃等违法行为,对阻扰治理、暴力抗法的,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确保河湖垃圾治理工作顺利进行。

4.强化宣传引导。宣传部门要采取标牌标语、网络、微信、微博等媒体,大力宣传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规范,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开展相关报道,挖掘新闻线索,推介先进典型,深入跟踪报道,大力倡导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理念,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河湖垃圾治理工作的良好氛围。

5.建立长效机制。要以此次治理工作为契机,健全日常监管制度,强化部门协作,建立健全河湖垃圾治理长效管护机制。

益阳市泥江口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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