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泥江口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泥江口镇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益阳市泥江口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泥江口镇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信息来源:泥江口镇 作者:泥江口镇 浏览量: 字体:【字体: 【打印本页】
索引号: 4309030009/2023-1784260 发布机构: 泥江口镇 发文日期: 2023-06-27 16:45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政发〔202337

 

益阳市泥江口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泥江口镇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村、社区,相关部门单位:

《泥江口镇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考核办法》已经泥江口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益阳市泥江口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6日        

 

 

 

 

 


泥江口镇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考核办法

 

为提升我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水平,圆满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根据中共益阳市赫山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3年度赫山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益赫农领组发〔202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组织

全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考核工作在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推进办公室(简称“镇人居办”)组织实施,考核结果由领导小组审定。

二、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镇辖区内的17个行政村(社区)。

三、考核内容及方式

(一)季度考评

每月20日前由各村(社区)向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进办报送本村(社区)月检查排名、计分结果。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进办根据报送结果,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每季度对各村(社区)检查一次。每个村(社区)随机抽取部分村民:其中辖30个以上(含30个)村民小组的村(社区)抽取15户村民,辖30个以下村民小组的村(社区)抽取10户村民。计分采取百分制(考评细则见附件),每季度对各村(社区)的考核结果在镇公示栏内进行公布和排名,下发通报。将季度考核计分情况纳入年度考核。

(二)年度考核

各村(社区)年度考核总成绩=季度考核平均成绩×80%+年度综合检查考评成绩×20%。

(三)结果运用

1.成立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考评奖励专项资金。每季度由镇财政拿出专项资金,设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考评奖励专项资金,用于农村人居环境项目扶持、总结表彰、工作保障等方面。

2.奖罚

①在镇每季度考核中排名前三的村(社区)分别给以6000元、4000元、3000元的奖励;对排名前三的村(社区)的包片班子、驻村干部、支部书记、农清专干给予每人400元奖励,由每村(社区)推选1名最美保洁员给予每人400元的奖励、每季度由镇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从其他村(社区)中评选3名最美保洁员给予每人400元奖励;每季度各村(社区)推选二户最美农户给予200元奖励;每季度排名倒数一、二、三名的村(社区),从下拨到各村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绩效考核资金中分别给予6000、4000、3000的罚款,同时所属村(社区)支部书记需在讲评兑现会上作表态发言;如果全镇在全区相关考核中排名前三,则对在全镇排名后三名的村不予罚款;在市、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考核中,排名前五的村在镇年度考核中,分别对应予以5、4、3、2、1的加分;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突出的村(社区)单独给予奖励;年终对各村(社区)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评选一批最美乡贤给予每人200元的奖励。

②季度排名倒数第一、二名的村(社区),进行通报批评,季度连续两次排名倒数第一、二名的村(社区),对专干实行问责,连续三次排名倒数第一、二名的村(社区),对支部书记问责。

③各村(社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年终考核分数,按比例折算计入2023年镇绩效考核中。在镇年度考核中,排名前三位的村(社区),评为“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先进单位”,并在经济工作会上予以表彰,排名倒数第一的,取消该单位绩效考核先进单位的评选资格。以上考核结果均在全镇内进行通报。

市、区检查通报批评的,由镇纪委对各村(社区)主要负责同志、专干进行约谈。因工作不力多次被市、区检查批评的,由镇纪委对各村(社区)主要负责同志、专干实行问责。

 

附件:泥江口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季度考评细则

 


附件

泥江口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季度考评细则(村、社区)

考核项目

考评

方式

一、工作机制建设

 

1.有工作方案、有宣传、网络化管理公示栏,村村响每月对村卫生评比结果进行通报。

看资料看现场

1.无工作方案的扣1分。

2.未设立宣传、网络化管理公示栏的扣1分。

3.村村响每月末对卫生差户进行通报的扣1分。

2.保洁员必须着装上岗、其基本情况及责任区域必须公示。

看现场

4.未着装上岗每发现1人次扣0.5分,未按基本情况及责任区域公示扣1分。

二、农村生活垃圾清理

3.建立农户“门前三包”责任制,发挥农户主体作用。

看现场

5.未装订农户“门前三包”责任牌扣0.5分;村干部无入户或召开屋场会宣传发动日志扣1分。

6.每发现一户农户房前屋后杂物,农用物资等摆放不整齐、乱堆放扣1分;有散落垃圾的每处扣0.5分;有成堆成片垃圾每处扣1分。

7.每发现一户农户庭院不整洁扣0.5分。

4.农户要开展垃圾分类减量。

看现场

8.未开展垃圾分类减量的每一户扣0.2分。

5.村内公共区域无裸露垃圾。

看现场

9.每发现1处零散垃圾扣0.5分。

10.每发现1处成堆或成片垃圾扣2分。

11.每发现1处卫生死角或大片成堆垃圾扣4分。

12.每发现1处垃圾收集设施爆满未及时清运的扣1分。

13.每乱倒成堆建筑垃圾、渣土、装潢装修物每发现1处扣1分。

14.每发现1处露天水泥垃圾池未拆除扣2分。

6.废品回收点(站)摆放整齐。

看现场

15.每发现1处废品回收点(站)摆放不整齐、脏乱差扣1分。

7.严禁露天焚烧垃圾、填埋垃圾。

看现场

16.每发现1处垃圾露天焚烧或填埋的扣2分。

8.村部庭院卫生整洁,室内外物件摆放有序。

看现场

17.村部庭院不卫生扣1分,乱堆乱放扣1分。

18.屋檐沟不畅通每处扣1分。

 

三、村内沟渠塘坝清理

 

9.清理房前屋后河塘沟渠等水域漂浮物及清淤疏浚,整治黑臭水体,打击非法捕鱼、电鱼等行为。

看现场

19.每发现一户农户屋檐沟不畅通、污水横流扣1分。

20.水域有零散漂浮垃圾1处扣0.5分;有成片漂浮物或河岸有成堆垃圾每处扣1分;有大片漂浮物或河岸有大片成堆垃圾每处扣2分。

21.每发现1处河塘沟渠严重淤塞扣1分。

22.每发现1处黑臭水体未整治扣1分。

23.在沟渠塘坝内使用迷魂阵、地笼子或者电鱼每处或每次扣1分。

四、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清理

10.无农业废弃物、无病死畜禽尸体。规范村庄畜禽散养行为,减少养殖粪污影响村庄环境。

看现场

24.养殖场(户)畜禽粪污未按要求处理每处扣1分。

25.每发现1处随意丢弃病死畜禽尸体扣2分。

26.废弃地膜、农药瓶(袋)等未及时收集处理每处扣1分。

27.每发现1处粪污直排扣0.5分。

28.每发现1处焚烧秸秆、杂物等扣2分。

五、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发挥农民主体作用

11.加强群众卫生健康教育,提高村民清洁卫生意识。制订完善村规民约,强化社会舆论监督,引导群众自觉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整治乱搭乱建、乱挖乱堆、乱停乱靠等现象。规范广告牌,无破损、无落地灯箱。

看资料看现场

29.每发现一个村未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纳入《村规民约》扣1分,并且未在显要位置设置《村规民约》专栏扣1分。

30.未利用关键节点组织群众开展“三清一改”扣1分。

31.未组织开展“整洁农户、美丽农户、最美农户”或“文明家庭”、“最美乡贤”等评比活动扣1分。

32.未以组或片区为单位张榜公布卫生评比结果、未及时开展卫生评比、农户不知晓扣1分。

33.在禁放区、禁放时段内燃放烟花鞭炮每起或每处扣1分。

34.每发现1处空心房未整治扣1分。

35.村组公共区域有柴草杂物、建筑材料等乱堆乱放每处扣1分。

36.村组干道沿线有乱挖乱堆、乱搭乱建每处扣1分。

37.每发现1处广告牌破损不规范扣0.5分;每发现1处落地灯箱广告牌扣0.5分。

注:对考评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复查,未按要求整改到位的,加倍扣分。


 

 

 

 

 

 

 

 

 

 

 

 

 

 

 

 

 

 

 

 

 

 

 

 

 

 

 

 

 

 

 

 

 

 

 

 

 

益阳市泥江口镇党政办公室               2023516日印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