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龙山街道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方案

信息来源:会龙山街道 作者:会龙山街道 浏览量: 字体:【字体: 【打印本页】
索引号: 4309030009/2022-1489845 发布机构: 会龙山街道 发文日期: 2022-03-12 11:24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会龙山街道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筹资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街道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筹资工作,根据《赫山区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参保对象及目标

居民医保参保对象为除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具体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在校学生(含辖区内大中专院校)、辖区内取得居住证的常住人口、辖区内居住且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辖区内就读的港澳台大学生。

2022年居民医保参保缴费目标为应保尽保、应缴尽缴,常住人口基本医保参保率持续稳定在95%以上(具体参保计划详见附件1)。

二、缴费标准及时间

居民医保按年度一次性缴纳保费,2022年度个人缴费标准为320元/人。

大中专院校学生于2021年秋季开学时参保缴费,其他人员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参保缴费,确因外出务工的人员,最迟2022年2月28日前参保缴费。未在规定缴费期内参保缴费的,原则上不得中途参保、享受医保待遇。

新生儿出生后90天内由监护人凭户口簿按规定办理参保登记缴费手续后,自出生之日所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均可纳入医保报销儿童福利机构接收的儿童,经核实未参保的可随参随缴,自进入儿童福利机构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因劳动关系终止导致职工医保断保的人员,在断保90天内凭职工医保参保凭证可随时参加居民医保,自职工医保断保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纳入乡村振兴部门监测范围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经排查发现未参保的,可自参保缴费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以上特殊情形均按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缴费。

因户籍变动等客观原因或特殊情形(具体指当年新迁入户口、复转军人、刑满释放人员、未及时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新生儿未在90天内参保缴费、职工医保断保的人员未在断保90天内参保缴费、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凭居住证初次在居住地参保)未能在我区规定时间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可以按当年度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标准(含个人缴费部分和财政补助部分)一次性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从缴费的下月起享受医保待遇。

三、参保方式

各村(社区)分别组织辖区内居民以家庭为单位参保登记和缴费。以行政村(社区)为单位,进村入户统一代收代缴,并详细准确填写《会龙山街道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基本信息登记》(见附件2)。

村(社区)明确专人(原则上为村、社区便民服务员)操作缴费,采取银行智能POS机刷卡缴费(或湘税社保APP线上缴费),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安排专人协助便民服务员进行数据录入、信息核对工作。通过银行智能POS机刷卡缴费的,以机打小票作为缴费依据;通过湘税社保APP线上缴费的,以电子订单的支付凭证作为缴费依据。

在校大中专院校学生以学校为单位组织参保,由学校负责摸底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

四、资助政策

特困人员(农村五保户、城市“三无”人员)、孤儿、百岁老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一二级残疾人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资助320元/人;城乡低保对象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资助160元/人,自缴160元/人;纳入乡村振兴等部门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困难人员、三四级残疾人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资助160元/人、自缴160元/人。鼓励辖区有条件的集体、单位或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对城乡居民参保缴费给予扶持或资助。

纳入参保资助对象的人员,由街道民政办,扶贫办负责审核把关并统一发送到各村(社区)。有身份重叠的参保资助对象按“就高”原则确定享受参保资助政策。各村(社区)便民服务员必须严格按照名单录入参保信息,不得擅自增减人员。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调整街道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分管医保筹资工作的班子领导任副组长,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财政所、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黄泥湖卫生院、会龙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相关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社会事务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调度工作,街道实行领导班子成员和驻村(社区)干部包村(社区),村(社区)干部分片包户的责任体系,确保责任、任务落实到位。

(二)广泛宣传发动。2022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较上年提高40元/人,工作难度加大。各(社区)要及时召开筹资动员会议,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栏、微信、短信等平台宣传新的医保政策,进一步提高居民参保主动性。入户发放医保政策宣传单,切实保障参保缴费居民的合法权益,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和舆论方向,提升全民参保意识,在全社会形成“我要参保”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协同配合。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社区)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参保登记数据规范化(参保人姓名、身份证等基础信息完整准确,困难群众身份标识精准)、数据共享等问题,确保保费征缴职责平稳有序交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收工作顺利完成。

)明确工作要求。(社区)代收的居民医保费必须当日收取当日完成操作缴费。街道社会事务办公室每周汇总辖区居民医保费征收入库情况,并及时报送至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龙山街道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基本信息登记》一式三份,经核对确保参保人员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身份属性等数据无误,村(社区)经办人、缴费操作专人和卫健系统工作人员分别签字确认后各执一份留存备查。街道定期通过税务大厅导出征收数据明细,加盖街道和村(社区)公章后向缴费人张榜公示。

)强化督促检查。街道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会同纪工委加大对筹资工作的督查力度,在集中筹资期间,对参保缴费进度实行一周一调度、一周一通报确保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圆满完成。

)强化考核奖惩。2022年居民医保筹资工作纳入街道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征缴及录入信息根据实际参保人数按0.6元/人的标准进行补助。2021年底前完成2022年度居民医保参保缴费任务的90%以上,且在2022年2月底前全面完成任务的,按2000元/单位标准予以奖励。对因工作不力未完成目标任务,或出现贪污、挪用保费及其他重大资金安全事故的,依纪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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