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畜禽规模养殖场摸底调查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会龙山街道 作者:会龙山街道 浏览量: 字体:【字体: 【打印本页】
索引号: 413000/2015-0015 发布机构: 会龙山街道 发文日期: 2015-04-27 09:33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益阳市人民政府会龙山街道办事处

关于开展畜禽规模养殖场摸底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资管会,机关站办所:

  为进一步推进我街道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决定开展畜禽规模养殖场摸底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街道成立以办事处主任为组长,办事处分管政法、环境保护、动物防疫的副主任为副组长,财政所、动物防疫站、国土所、大河坪村、申家滩村、仙蜂岭村、仑塘村、黄泥湖村、沙河村、永乐村、新安村以及红星资管会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摸底调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动物防疫站站长郭盈魁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动物防疫站。

  二、整治原则

  本次畜禽规模养殖场摸底调查工作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上下联动原则。街道统一领导,各村具体负责,部门密切协作,养殖场(户)主动配合,形成上下联动、群众监督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客观真实原则。杜绝瞒报、虚报、乱报数据的现象,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可靠。

  (三)公开公正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坚持依法行政,清查数据及时公布,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二、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25日—430日)。街道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制定下发畜禽规模养殖场摸底调查通知,部署安排畜禽规模养殖污染整治摸底调查工作。印制宣传手册,进一步提高养殖场(户)的环境责任意识,努力形成民众高度关注畜禽养殖污染的宣传舆论氛围。

  (二)工作准备阶段(5月1日—56日)。各村、有关部门成立工作组,按照街道工作计划开展相关工作,将集中调查摸底工作任务及时传达并布置到各养殖场(户)。组织调查员认真学习《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充分掌握和熟悉检查的程序、内容、方法,提高调查员现场检查能力,做到依法办事、文明检查。

  (三)调查摸底阶段(5月7日—525日)。

  组织各村对各村辖区内存栏生猪20头以上,蛋鸡、蛋鸭1000羽以上,肉鸡年出笼2万羽以上,肉牛存栏10头以上,羊存栏50头以上以及具有相应饲养规模栏舍的畜禽养殖场(户)进行清查。全面掌握养殖场(户)名称、地址、经纬度、业主信息、审批情况、周边环境、栏舍面积、养殖设施、养殖品种及结构、治污及无害化处理设施等基本情况,要按一户一档的要求,逐一登记造册、装订汇总,做到实事求是,客观真实,无一处漏登,无一户漏管,并将调查情况在各村公示,以接受群众监督。调查汇总表上报两份到街道畜禽规模养殖场摸底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工作要求

  (一)明确职责,分工协作。各村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辖区内畜禽养殖污染摸底的组织实施工作。动物防疫站指导开展畜禽规模养殖场调查摸底和污染防治,负责受污染河道的整治疏浚;国土部门为养殖用地管理主体,依法界定土地面积与性质,加强与畜牧用地规划的衔接;财政所确保筹措补助资金和必要的工作经费。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加大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同时,深入细致地做好养殖场(户)的思想政治工作,说透讲清养殖污染排放的危害性和整治的重要性、必要性,引导和教育养殖场户积极支持和配合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三)依法行政,维护稳定。要严格依法办事,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正确处理好调查与维护稳定的关系,在保护养殖场(户)合法权益的同时确保调查结果的真实性,妥善解决好部分养殖场(户)特别是困难养殖场(户)的实际问题。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七日

益阳市会龙山街道办事处党政办       2015427日印

  (共印1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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