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益阳市赫山区桃花仑街道工作委员会 益阳市赫山区桃花仑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桃花仑街道社区党组织和居民 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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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09030009/2020-1321059 发布机构: 桃花仑街道 发文日期: 2020-12-14 16:37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中共益阳市赫山区桃花仑街道工作委员会

益阳市赫山区桃花仑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桃花仑街道社区党组织和居民

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党组织、居民委员会:

《桃花仑街道社区党组织和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益阳市桃花仑街道工作委员会

                 益阳市桃花仑街道办事处

                    20201214


桃花仑街道社区党组织和居民委员会

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按照中央、省、市、区的统一部署,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认真做好全省村(社区)党组织和村(居)民委员会换届工作的通知》(湘办发〔202022号)的工作要求,全街道社区党组织和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以下简称社区“两委”换届选举)2021331日前完成。为认真做好本次换届选举工作,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全过程,坚持充分发扬民主与严格依法按章办事相结合,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桃花仑的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二、时间安排

按照先进行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后组织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整体部署,1231日前完成党组织换届,24日前基本完成居委会的换届,整个换届工作在20213月底全部完成,尽量在前两个时间节点推动完成好。

三、原则要求

做好这次换届选举工作,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发挥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必须充分发扬民主,坚持民主集中制,尊重和保障党员、群众的民主权利,改进和完善政治参与,让各方面的意愿和主张得到广泛表达;必须严格依法办事,严肃换届纪律,自觉维护党章和法律法规权威,依法依规开展换届选举工作,坚决防止和纠正违纪违法行为,确保换届选举风清气正;必须坚持从实际出发,突出问题导向,加强分类指导,因社区施策,保证换届选举工作有序平稳进行。

四、选优配强社区“两委”班子

(一)在标准上树立鲜明的用人导向。坚持好中选优,优中选强,着力推动整体优化提升。坚持高线选人,做到“双好双强”(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坚持底线要求,任职资格街道党工委初审,对候选人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建立人大、纪委、派出所、司法所、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事务办、财政所和党建办等部门参与的联审制度,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候选人才能按规定程序提交选举对候选人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确定为社区“两委”成员候选人:1对党不忠诚,政治上的“两面人”,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公开发表违背党中央决定的言论,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言论的;2受过刑事处罚,以及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问题的;3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尚在有关任职影响期的,以及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处理的;4组织、实施或参与非法宗教邪教、迷信、黄赌毒活动,组织、利用宗族宗派宗教势力干扰侵蚀基层组织和基层政权的;5非法串联拉票、贿选或操纵、破坏选举的;6有组织、煽动、串联、胁迫、利诱、参与聚众闹事、违法信访的,以及有扰乱公共秩序、妨碍公务等行为被处理的;7在疫情防控、抗洪救灾等重大应急处置工作中存在玩忽职守、不服从安排、干扰破坏等情形的,本届任期内考核不称职、有被依法罢免等情形,近3年内曾被评为不合格党员,以及长期外出不能正常履行职务的;8有截留挪用惠民政策资金、侵占村(社区)集体财产等行为未整改到位的;9有严重违法用地、违章建房行为尚未整改的,近5年内有严重损害生态环境行为的,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至今未撤销的;10其他不宜确定为村(社区)“两委”成员候选人的。社区选举办法中应明确,凡出现上述十种情形人员当选,当选无效,受到纪律处分仍在影响期的,以1211日为截止日期。

落实近亲属任职回避制度。社区 “两委”、居务监督委员会班子成员间存在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关系的,应实行任职回避。

街道着力扩大选人用人视野,注重从思想政治素质好的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优秀高校毕业生、社会组织负责人和机关企事业单位热心社区工作的人员推荐社区“两委”成员提名人选。对通过另选他人形式选出的人员,也要进行资格条件审查,不符合候选人资格条件的,当选无效。

()在安排上科学设定“两委”职数。明确社区党组织书记与居委主任及经济合作组织负责人全部一肩挑,除纪检委员外,其他社区党组织成员均需在居委交叉任职。桃花仑街道各社区两委成员具体总职数按以下标准确定:

1、茶亭街社区两委成员总职数设9名,党委成员设5名,居委成员设8名。

2、桃花仑社区两委成员总职数设9名,总支委成员设5名,居委成员设8名。

3、龙洲路社区两委成员总职数设7名,总支委成员设5名,居委成员设6名。

4、环保社区两委成员总职数设7名,总支委成员设5名,居委成员设6名。

5、康富路社区两委成员总职数设7名,总支委成员设5名,居委成员设6名。

6、大渡口社区两委成员总职数设7名,总支委成员设5名,居委成员设6名。

7、铁铺岭社区两委成员总职数设7名,总支委成员设5名,居委成员设6名。

()在结构上优化社区“两委”班子。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一肩挑男性新提名人选年龄必须在55周岁以下,提倡继续提名人选年龄在58周岁以下。一肩挑女性新提名人选年龄必须在50周岁以下,继续提名且特别优秀的经报请区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年龄可适当放宽。其他社区“两委”成员人选,年龄男性不超过50周岁,继续提名不超过55周岁,特别优秀的经报请区村(社区)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可放宽至不超过57周岁。女性,新提名和继续提名的不超过45周岁,继续提名且特别优秀的经报请区村(社区)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可放宽至不超过47周岁。新进人员一般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社区“两委”班子中至少有130岁左右、大专以上学历的年轻干部;至少有1名女性主职。以上年龄以2021331日为时间节点。

五、领导机构

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成立桃花仑街道社区党组织和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谢亚勋任组长,吴斯皓任第一副组长,吴自力、邓海花、简卫宏、曹伟、桂思良、程玉祥、严庆安、余志高任副组长、江俐妮、蔡雯、熊琦、杨华、谢军、徐建云、谭骏、熊铁牛、夏静、徐建辉、刘瑾、高凤姣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四楼党建办,负责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由桂思良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江俐妮、蔡雯、杨华、高凤姣为办公室成员。

六、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

(一)前期准备工作

1、调查摸底由街道各联点领导带队组织办点干部到各社区,掌握社情民意和选情动向,做到五个清楚,即社区基本情况清楚、党员群众思想状况清楚、班子现状和后备人选情况清楚、影响换届选举因素清楚、工作思路和对策措施清楚。

2、规范和完善党组织设置。党员50人以上的社区设立党总支。社区党总支(党委)可按各社区的实际,设置功能型、特色型党支部,合理确定下属党支部数量,根据党员分布、从业状况、兴趣爱好等,合理调整设置党支部。

3、抓好财务清理审计。认真做好财务清理和社区“两委”成员离任审计工作。除规定的审计内容外,群众反映集中、普遍要求审计的其他内容,也要进行审计并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按有关规定及时妥善处理。

4、民主测评

街道党工委组织召开社区党员和居民代表会议,对现任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及成员进行民主测评。领导班子重点测评任期内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党员的情况,以及党务公开、民主决策、组织建设的情况;成员重点测评任期内政治表现、服务能力、廉洁自律、党员群众满意度等情况。民主测评结果要作为新一届社区两委人选把关的重要依据。

(二)部署启动阶段

1、制定方案。明确时间要求、工作程序、职数结构、资格条件、选举方式、纪律要求、组织领导,报区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审定。2、召开动员会。召开社区换届选举动员会,正式启动换届选举工作。3、业务培训。举办换届业务培训班,培训机关干部,社区干部、社区选举委员会成员。4、上报请示。社区党组织召开委员会会议,研究换届选举有关事宜,与街道党工委充分沟通后,报送召开党员大会的请示。5、任务分工。按照街道党工委批复要求,社区党组织召开委员会会议,研究大会筹备事项,明确宣传动员、酝酿推荐候选人预备人选、起草工作报告、准备会议文件、布置会场等工作任务。委员会委员对筹备工作分工负责,社区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加强检查督促,注意协调各方面工作。坚持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定期与街道党工委沟通汇报。6、宣传动员。集中宣传换届选举重要意义、政策程序、工作安排、纪律要求,注重正面典型引导,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开展换届选举教育动员,充分调动广大党员、群众参与和支持换届选举的积极性。7、确定人数。党员应到会人数须在正式选举日前核实到位。因下列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在征求党员本人或家属意见的基础上,经社区党组织委员会研究,报街道党工委同意,同时报区委组织部备案,并经党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①患有精神病或因其它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②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③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④工作调动,下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⑤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服刑的。

(三)确定人选

1、制定民主推荐办法

街道党工委按照区委制定的指导意见,研究制定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推荐产生办法,进一步明确党员和群众推荐、街道党工委推荐的工作程序和执行细则。社区党组织召开委员会会议,结合实际制定本社区推荐办法,并向党员群众公布。在此基础上,街道党工委形成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推荐考察工作方案。

2、党员和群众推荐

社区党组织召开全体党员和居民代表会议,推荐下届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街道党工委要派人到场指导。参加推荐的党员和居民代表超过应到会人数一半以上,推荐有效。社区党组织在得票数超过推荐票一半以上的党员中,按照不少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确定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得票超过推荐票一半以上的人数不足的,缺额人选在其他得票数多的被推荐人中另行推荐产生。推荐结果向街道党工委报告。

3、街道党工委推荐

街道党工委召开会议,按照不少于委员应选人数20%的差额比例,推荐并研究确定新一届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把好资格初审关。同时,街道党工委将初步人选名单报区委组织部,供综合比选参考。

4、组织考察

社区党组织召开委员会会议,按照不少于委员应选人数20%的差额比例,研究确定新一届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考察名单,经街道党工委初审,报区委组织部审定,由区委组织部会同街道党工委组织考察。其中,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由区委组织部直接进行考察;委员、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考察,由街道党工委具体负责,区委组织部对考察方案进行把关并听取考察情况汇报。

5、开展谈心谈话

根据推荐、联审、考察和研究情况,有桃花仑街道党工委对现任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进行全员谈心谈话,社区党组织书记、居民委员会主任有街道党工委书记和组织委员一起谈,重点做好不再提名人选、转岗人员的思想工作,引导正确对待进退留转,消除思想疑虑,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使他们真心实意地支持换届和新班子的工作,并提出遵守换届纪律要求。

6、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

区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社区党组织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街道党工委书记和区委组织部分管基层党建工作的副部长签字确认,由街道党工委反馈社区党组织。社区党组织召开委员会会议,根据区、街道考察反馈情况,研究确定新一届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并在本社区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5天。

7、请示批复

公示结束后,社区党组织向街道党工委上报确定下届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街道党工委认真研究后,报区换届工作领导小组批复。

8、纪律承诺

街道党工委与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开展集体谈话,引导他们讲政治、顾大局,依规依法有序参与选举,签订严守换届纪律承诺书,并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对未继续提名的上届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要逐一谈心谈话,消除思想疑虑,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使他们真心实意地支持换届和新班子的工作,并提出遵守换届纪律要求。

(四)筹备会议

社区党组织委员会要在街道换届选举工作指导组的指导下,做好召开党员大会的筹备工作。

1、起草报告。社区党组织委员会研究起草大会工作报告。书记要亲自主持起草工作,委员集体讨论,形成初稿;广泛征求居民委员会以及社区配套组织成员和广大党员群众意见,注重听取街道联点干部、老干部、老党员、在职党员、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的意见,形成送审稿,报街道党工委审定。

2、准备文件。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按照分工,认真准备大会有关文件材料,如会议通知、日程安排、党员名册、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选票、会议主持词、有关决议草案、选举办法等。

3、会议研究。社区党组织召开委员会会议,介绍大会准备工作情况,确定大会议程、召开时间和地点;审议党组织工作报告;提出严格遵守会议纪律、完成会议任务要求;确定大会的其他事项。外出党员比较多的,应将大会安排在党员相对集中的时间召开。

4、下发通知。社区党组织提前向所有参加大会的党员发出书面通知,明确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会期、主要议题、基本要求等。对外出的党员,书面通知要发到家属手中,并通过电话等方式通知到本人。

5、布置会场。大会会场要庄严简朴。座区和座席可按各地的习惯,由左至右或由中间向两边依次排列,也可根据党员人数纵向排成若干列。有条件的地方,可在会场布置党徽、党旗以及必要的录音、扩音、录像、拍照设备。

(五)大会选举

召开党员大会选举的,由上届社区党组织委员会主持。基本程序如下。

1、清点到会党员人数。主持人报告应到会党员人数和实到会党员人数,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不少于应到会人数的4/5,会议有效。

2、宣布党员大会开始,奏()国歌。

3、通过大会议程。

4、社区党组织上届委员会负责人作工作报告。

5、由联点社区领导介绍候选人的简历、工作实绩和主要优缺点。根据选举人的要求,可以组织候选人与选举人见面,回答选举人提出的问题。

6、酝酿候选人人选、讨论并通过大会选举办法(草案)、推选监票人,指定计票人。

7、再次清点到会人数,会议主持人向大会报告应到会党员人数和实到会党员人数,符合规定人数后继续开会。通过大会选举办法和监票人、计票人名单,宣布新一届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名单。

8、组织选举。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委员进行差额选举,书记、副书记进行等额选举。选举委员时,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以姓氏笔画为序排列;选举书记、副书记时,选票上候选人名单按照上级党组织批准的顺序排列。

监票人当场检查票箱,计票人分发选票;

主持人说明填写选票注意事项;

选举人填写选票,投票。选举人不能填写选票的,可以由本人委托非候选人按照选举人的意志代写。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当场清点选票,确认选举是否有效。选举过程符合选举办法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选举过程违反选举办法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或者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必须重新组织选举。

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当场计票。计票时要确认有效票、无效票。

9、监票人向大会报告选举结果。

10、主持人宣布当选人名单。进行正式选举时,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人数半数的,始得当选。获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数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再次投票,得赞成票多的当选。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在未当选得票多的被选举人中另行选举。当选的委员,其名单以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11、通过大会工作报告。

12、组织召开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等额选举书记、副书记。

13、新当选的社区党组织书记发言。

14、奏国际歌,宣布大会结束。

()报告批复

选举结束后,新一届社区党组织委员会要向街道党工委书面报告选举情况。报告一般应包括党员大会的开会时间、应到会人数、实到会入数、选举结果,当选的委员、书记、副书记名单和获得票数。街道党工委要及时作出批复。

七、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程序

居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在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依法有序进行,3月底前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必须全部结束。重点把握以下环节:

1、决定新一届居民代表人数新一届居民代表具体人数由选举委员会根据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确定,将代表名额进行分配。每个社区代表数在50-100人左右为宜。

2、推选新一届居民代表。居民代表由居民小组推选2-3人或按20-50户推选1人,未设立居民小组的居民小区、安置小区,也要根据居民人数推选产生适当名额的居民代表,过半数的户代表同意为正式当选。选举委员会将居民代表名额分至各居民小组、居民小区、安置小区,由居民户代表投票选举产生。

在推选居民代表前必须向户代表说明,实行间接选举的,居民代表则为选民。女性代表应占三分之一以上,提倡推选党员为居民代表。居民代表确认后,应登记造册,并报桃花仑街道党工委备案,由选举委员会向全体居民发布公告(第一号)。

3、成立居民选举委员会。社区党组织主持推选,由居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选举委员会,并明确具体人数,由5-11人的单数组成,其中应有妇女成员、党员、居民代表、居民小组长代表。居民选举委员会设主任1人,由居民选举委员成员推选产生,依法按程序把组织放心、群众公认的党员骨干推选为居民选举会副主任。社区党组织书记推选为居民选举委员会主任,主持居民选举委员会工作。选举委员会推选产生后,报桃花仑街道党工委备案,并由居民委员会发布公告。

4、制定选举办法。由桃花仑街道办事处驻社区干部召集社区党组织、选举委员会成员研究起草本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草案),再由选举委员会召集居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发布《公告》(第二号)。

5、登记全体选民,在选举日20日前公布选民名单。由选举委员会组织对选民进行登记,登记范围为:1、户口在本社区并且在本社区居住的居民;2、户口不在本社区,在本社区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居民;3、选派到社区工作,本人申请并经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同意的社区工作者;4、户口不在本社区,在本社区有合法固定住所居住一年以上,本人愿意参加选举,并经选举委员会同意的外来务工经商的村民;5、户籍不在本社区、本人愿意参加选举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的村民。

印制和填写登记表册:居民选举委员会在选民登记中要建立一册一表一书,即居第十届选民登记名册、异地户籍选民登记申请表和证明书(由异地户籍申请登记人到原户籍所在地索取)。居委会负责确定2-3名熟悉情况的居民担任登记员,选民数量多的居民小组,也可以由每个居民小组推荐1人担任登记员。户籍不在本社区,但居住在本社区1年以上的,需公示名单,由本人出示在户籍所在地未登记证明,并填写《异地户籍选民登记申请表》;年龄的计算,以选举日为准,出生日期的确认,以身份证为准,未办理身份证的,以户口簿为准;精神病患者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征得其监护人同意,经居民选举委员会确认,不列入选民名单;确认是否被剥夺政治权利,以司法机关的法律文书为准。 除上门登记外,在做好充分发动和完成对外出居民的联络工作的条件下,也可设若干登记站并规定登记时限。充分发挥党员、代表包户作用,做好户代表信息的登记工作。选举委员会将户代表登记信息资料,报桃花仑街道党工委。选民登记前,由选举委员会确定选民登记日,发布《公告》(第三号)。

按照居民小组排列顺序,张贴在各居民小组予以公布,户籍不在本地经审查同意登记的选民要在名单中单列出来加以区别。发布《公告》(第四号)。选民对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应在公布之日起5天内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选举委员会应在收到申诉的3天内作出调整或解释,调整后的名单必须再次予以公布。居民委员会实行间接选举的,选民名单即居民代表名单。

6、提名候选人,公布得票结果

召开选民会议提名候选人,公布得票结果(正式选举日10日前)。实行间接选举的居委会,由过半数的登记参加选举的选民(即居民代表),按照规定的职位、职数和资格无记名投票,得票多者即为提名候选人。居民委员会候选人提名结束后,应按获提名票多少顺序公布全部提名人名单和得票数。居民委员会至少有1名女性成员。发布《公告》(第五号,第六号),采用何种方式开展提名,居委会换届选举办法中要予以明确。

7、审查确定当选人。正式投票选举结果产生后,街道党工委根据正式候选人行为监督情况、选举过程依法依规情况对选举结果进行审查,对正式候选人在选举过程中有违反选举办法规定、选举程序不合法导致选举结果无效的,以及通过另选他人形式选出的人员不符合正式候选人资格条件的,应当宣布整个选举结果无效或个别人当选无效。对经审查符合任职资格条件且愿意接受提名的候选人,确定为正式候选人。选举日七天前发布正式候选人《公告》(第七号)。街道在提名候选人前进行预审。

8、组织正式候选人集体谈话。由桃花仑街道党工委召集所有正式候选人集体进行谈话,谈话的内容主要是教育他们自觉采取合法、正当的方式,有序参与竞争,对不当或非法竞争行为作为明确规定,让参与竞争人员明白哪些可以做,哪些不可做,确保有序参与不违规。及时填写好《正式候选人集体谈话及承诺签字表》。

9、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组织介绍正式候选人情况。

介绍的形式:主要为两种形式,即口头介绍和书面介绍。介绍正式候选人要按平等、客观、公开的原则。介绍的时间:一般从正式候选人名单公布时开始,到投票选举日的前一天结束。介绍的内容:1、本人简历,家庭情况;2、工作能力或本人的特点;3、竞选承诺;4、遵纪守法、履行居民义务、计划生育情况。对上届担任社区干部的要增加介绍民主情况及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10、办理委托投票,公布委托和受委托投票人员名单。根据法规规定,由居民选举委员会提出初步意见,通过居民代表会议,对委托对象及可委托几人,对采取书信、传真、短信、微信、电子邮件哪几种形式等进行约定并保存好相关依据,以免事后争议。居委会选举委托票形式,由街道根据居民代表会议意见确定,居民选举委员会要于选举日前将委托投票名单予以公告(第八号)。

11、选举大会筹备。确定投票方式、选票样式。投票主要采取大会集中投票的方式。在制作选票时,发布《公告》(第九号)。

12、正式选举大会。正式选举大会流程为:

    清点参会人数

    主持人宣布大会开始,奏国歌

    报告选举准备情况,通过监票人、计票人

    正式候选人竞职演说

    介绍选票和投票办法

    检查密封票箱,派出票箱

    领取选票

    选民秘密投票

    开箱验票、分检选票

集中票箱

    验票、唱票、计票

    宣布选举得票结果

    封存选票,填写选举报告单和统计表

居委会采取间接选举的,正式选举一般由居民代表选举,要求一半以上居民代表参加,选举有效;正式候选人获得参加选举代表人数的过半数选票,始得当选。

居委会采取间接选举的,正式选举一般由居民代表选举,要求一半以上居民代表参加,选举有效;正式候选人获得参加选举代表人数的过半数选票,始得当选。

13、审查选举结果,宣布当选结果,颁发当选证书

选举结果经桃花仑街道党工委审查后当日或次日公布,《公告》(第十号)。选举结果发布后,要向当选的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颁发当选证书,居民委员会成员当选证书由桃花仑街道办事处盖章。

14、推选居民小组长和居民议事会、居务监督委员会。

新一届居民委员会产生后的15天内,由居民委员会成员主持,推选居民小组长。由本居民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选民或者本居民小组三分之二以上的户代表参加,从本组居民代表中,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同意推选产生,提倡党员经法定程序当选居民小组长。

新一届居民委员会产生后的15天内,由居民小组推选产生居民议事会,居民议事会成员由居民小组推选产生,经居民代表会议决定,成员构成要综合考虑性别、地域等因素,要有一定数量的妇女、专业合作组织等方面的成员,体现广泛性和代表性应将居民代表推选为议事会主要成员。居民议事会成员为10-15人,居民议事会召集人由社区党组织书记担任。

新一届居民委员会产生后的15天内,居务监督委员会由居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应将居民代表推选为监督委员会主要成员;居务监督委员设主任1名,由社区党组织纪检委员担任;成员3-5名,其中应有具备财会、管理知识的人员。居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

八、严肃换届选举工作纪律

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确保换届风清气正。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有关文件以及相关纪律要求,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街道党工委与候选人集体谈话,签订换届纪律承诺书,督促他们严格遵守换届纪律,自觉抵制违法违纪行为。全面推行换届选举全程签字制度,换届选举各个环节,都要由有关人员签字认可。对选情复杂的难点社区,将派出工作组驻社区指导,重点监督。认真落实湖南省村(社区) “两委”换届选举“八严禁”纪律要求,严禁以威胁、恐吓、欺骗等手段,妨害党员或选民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严禁通过吃请、赠送现金、有价证券和各种礼品,以及采取口头承诺选举后给予某种利益等形式搞拉票、贿选活动;严禁利用家族、宗教和黑恶势力干扰、破坏换届工作;严禁采取发传单、发信息等方式进行相互诋毁或打击报复;严禁寻衅滋事或无理闹事,以毁损、抢夺票箱和伪造选票、虚报票数、冲击选举会场等手段破坏和妨碍选举正常进行;严禁社区干部擅离职守、中断工作,借换届之机突击花钱、私分公物公款、处置集体资产;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说情打招呼,干预换届选举工作;严禁换届结束后不交工作、不交印章、不交账本、不交档案。强化换届选举纪律监督和查处力度,对换届选举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从快从严,决不姑息。加大问责追究力度,对换届风气不好、查处不力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九、加强组织领导

()落实组织领导。为认真做好桃花仑街道社区党组织和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成立以书记任组长的桃花仑街道社区党组织和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落实领导班子干部包社区责任,全程指导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

第一指导组:邓海花、余志高、江俐妮负责指导茶亭街社区;

第二指导组:吴自力、杨华、熊铁牛负责指导康富路社区;

第三指导组:简卫宏、谢军、曹芬负责指导环保路社区;

第四指导组:曹伟、高凤姣、徐建辉指导龙洲路社区;

第五指导组:桂思良、蔡雯、夏静负责指导大渡口社区;

第六指导组:严庆安、徐建云、谭骏负责指导铁铺岭社区;

第七指导组:程玉祥、熊琦、王新民负责指导桃花仑社区;

(二)强化督促指导。成立了以纪工委牵头的换届选举工作指导督查组和换届风气监督组,加强现场指导和监督检查。并切实担负监督责任,严肃执纪监督,为换届顺利进行提供纪律保证。

()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桃花仑智慧e服务平台、电子显示屏、横幅,大力宣传党章党规和法律法规,宣传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重大意义、重大政策、纪律要求,宣传引导党员群众有序参加民主选举,正确行使民主权利,教育引导社区干部正确对待进退留转。严格宣传纪律,加强舆情监测,严防不实炒作,营造换届选举良好氛围。

()做好群众工作。建立换届选举违法违纪问题热线办,公布举报电话为07374111218,畅通举报渠道,方便群众反映问题。对党员群众的来信来访,要及时办理,认真调查核实。

(五)扎实做好后续工作。社区“两委”换届基本结束时,街道党工委将组织开展新一届社区“两委”成员培训,做好新老班子工作交接,做好落选人员思想工作,指导社区“两委”制定发展规划。选举工作结束后,及时对所有资料进行归纳存档,对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作出总结。


附件1

 

桃花仑街道社区党组织换届工作

时间安排表

 

       

1214日前

1、调查摸底,各社区进行走访谈心,了解社区干部思想动态
2
、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
3
、财务清理、审计及公示
4
、召开班子会专题研究社区换届选举工作。
5
、成立街道换届选举工作机构。
6
、制定街道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7
、大势宣传营造换届选举氛围。

1215

召开换届选举动员大会及业务培训会议。

1216

指导督导组到各社区安排指导社区换届事宜,成立各社区换届机构,制定换届工作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

1216

社区党组织向街道党工委提交召开党员大会的请示(一请),街道党工委作出批复。

1216日前

社区党组织(总支部会议)召开筹备会议,研究制定推选、考察办法、选举办法、准备会议文件、起草工作报告。

1216日前

社区党组织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党员大会选举的应到党员人数,根据中组部的五种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在征求党员本人和家属意见的基础上,摸底造册,向街道党工委报告同意(一报告)。街道党工委作出批复,并经党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社区党组织将名单进行公示。

1217日前

街道党工委指导社区党组织召开党员和居民代表会议,对现任社区党总支班子及成员进行民主测评。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一推)。推荐结果向街道党工委报告(二报告)。街道党工委组织“八联审”(党工委书记与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定责任),并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推荐下届社区党组织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二推),将名单通报社区党组织。

1218日前

社区党组织召开委员会议,结合“两推”情况,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研究确定下届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政治建设考察名单,报街道党工委组织考察(三报告),考察情况反馈社区党组织。

1218日前

社区党组织召开委员会议,结合街道党工委的考察情况,研究确定下届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建议名单,并在社区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1225日前

 公示结束后,向街道党工委上报确定下届社区党总支班子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二请),街道党工委作出批复。

1225日前

 签订换届承诺书。街道党工委、社区对党总支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集体谈话,签订遵守换届纪律承诺书,并公示。

 

 

 

1226日前

社区党组织召开所属各党支部负责人会议,介绍党员大会准备工作情况,确定党员大会日程、召开时间和地点;审议党总支工作报告;提出严格遵守会议纪律、完成大会各项任务要求,确定大会的其他事项。

 

上届社区党组织主持召开党员大会,将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提交党员大会酝酿讨论,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党员以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的方式选举产生新一届党总支委员会。新一届社区党总支委员会召开会议,选举产生社区党总支书记、副书记。

1226日前

社区党组织向上街道党工委报选举结果(三请),党工委作出批复。

 

 

 

 

 

 

 

 

 

 

 

 

 


附件2

 

中央“九严禁”换届纪律规定

 

1、严禁拉帮结派,对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的,一律给予纪律处分;

2、严禁拉票贿选,对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一律排除出人选名单或者取消候选人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贿选的依法处理;

3、严禁买官卖官,对以谋取职务调整、晋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或者收取贿赂的,一律先停职或免职,并依纪依法处理。

4、严禁跑官要官,对采取拉关系或者要挟等手段谋取职务或者职级待遇的,一律不得提拔使用;

5、严禁造假骗官,对篡改、伪造干部档案材料的,一律对相关人员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6、严禁说情打招呼,对搞封官许愿或者为他人提拔重用说情打招呼的,对私自干预下级干部选拔任用的,一律记录在案,情节严重的严肃追究责任;

7、严禁违规用人,对突击提拔调整干部、超职数配备干部和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的,一律宣布无效,并视情节对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8、严禁跑风漏气,对泄露、扩散涉及换届人员安排等保密内容的,一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9、严禁干扰换届,对造谣、诬告他人或者妨害他人自由行使选举权的,一律严厉查处,涉及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附件3

 

省委村(社区)“两委”“八严禁”

换届纪律规定

 

1、严禁以威胁、恐吓、欺骗等手段,妨害党员或选民形式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严禁通过吃请、赠送现金、有价证券和各种礼品,以及采取口头承诺选举后给予某种利益等形式搞拉票、贿选活动;

3、严禁利用家族、宗教和黑恶势力干扰、破坏换届工作;

4、严禁采取发传单、发信息等方式进行相互诋毁或打击报复;

5、严禁寻衅滋事或无理闹事,以毁损、抢夺票箱和伪造选票、虚报票数、冲击选举会场等手段破坏和妨碍选举正常进行;

6、严禁村(社区)干部擅离职守、中断工作,借换届之机突击花钱、私分公物公款、处置集体资产;

7、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说情打招呼,干预换届选举工作;

8、严禁换届结束后不交工作、不交印章、不交账本、不交档案。

 


附件4

 

市委“十二个一”换届纪律规定

 

1、不打一次电话;

2、不发一条信息;

3、不打一个招呼;

4、不传一次谣言;

5、不乱发一次议论;

6、不作一个承诺;

7、不收(送)一个红包;

8、不收(发)一包香烟;

9、不拉一个小山头

10、不搞一个小圈子;

11、不搞一次宴请;

12、不安排(参加)一次休闲娱乐活动。

 

 

 

 

 

益阳市赫山区桃花仑街道办事处党政办 202012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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