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赫山区信访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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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09030009/2021-1554188 发布机构: 赫山区信访局 发文日期: 2021-10-22 11:00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区委关于新时期信访工作的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区信访局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为群众服务理念,当好政府与群众的桥梁组带纽带,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解决实际困难。主要职责是:

(一)受理本区和上级机关交办的来信来访问题,向区属各乡镇(街道、园区)及有关部门交办信访事项并负责监督和检查。

(二)定期分析、综合人民来信来访中反映的重要情况和问题,及时向区委、区政府领导和有关单位反映并提出处理意见。        

(三)根据领导的指示和交办意见,直接调查处理或督促指导责任单位处理某些重大、疑难信访案件和信访问题。

(四)受区委、区政府委托,牵头或协助有关职能部门调查处理区内的各类社会矛盾纠纷。

(五)拟制全区有关信访工作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部署检查考核各乡镇(街道、园区)及区直各单位的信访工作,加强信访办理政策业务指导。

(六)负责全区“互联网+信访”工作,指导、督促各乡镇(街道、园区)及区直各单位信访信系统案件办理。

(七)负责区信访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和信访事项复核审查工作。

(八)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设置

益阳市赫山区信访局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处信办案室、复查复核室、网络信访室。所属二级机构一个:赫山区人民来访接待中心,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4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益阳市赫山区信访局单位2020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只有局机关本级决算,所属二级机构没有独立核算。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决算收入430.5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01.09万元,总计631.59万元,与2019年度收入(392.49万元)相比,收入增加38.01万元,增长9.68%,主要原因是“三无创建”经费收入增加。

2020年度决算支出总计450.59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81.00万元,较2019年支出(360.09万元),增加90.50万元,增长25.13%,主要原因是“三无创建”经费和接访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430.5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25.09万元,占98.74%;其他收入5.41万元,占1.2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450.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2.31万元,占49.34%;项目支出228.28万元,占50.6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425.09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01.09万元,总计626.18万元,与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92.49万元)相比,增加33.6万元,增长8.31%,主要原因是“三无创建”经费增加。

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450.59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75.59万元,总计626.18万元,与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360.09万元)相比,增加90.50万元,增长25.13%,主要原因是“三无创建”、接访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度财政拨款支出450.5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0.09万元)相比,增加90.50万元,增长25.13%,,主要原因是“三无创建”经费和接访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0.5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22.63万元,占93.79%;科学技术(类)支出8.00万元,占1.7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61万元,占1.69%;卫生健康(类)支出6.89万元,占1.53%;住房保障(类)支出5.46万元,占1.2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94.10万元,支出决算为450.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8.84%,其中:

1.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03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08信访事务(项)年初预算为74.14万元,支出决算422.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0.04%,决算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上级拨付资金40.00万元,本级追加接访经费、“三无创建”经费、信访救助资金、年底绩效考核等经费支出,调整预算增加348.49万元。

2.206科学技术支出(类)99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99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8.00万元,决算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增加经费8.00万。

3.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支(项)年初预算7.61万元,支出7.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210卫生健康支出(类)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01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6.89万元,支出6.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221住房保障支出(类)02住房改革支出(款)01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5.46元,支出5.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2.3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9.7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3.86%,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102.5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6.14%,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赠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00万元,支出决算为0.88万元,完成预算的88.00%,其中:

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与决算;   

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与决算;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00万元,支出决算为0.88万元,完成预算的88.00%,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88万元,占1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精确到个位数)。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88万元,主要用于与有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益阳市赫山区信访局2020年共接待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0个、接待人次8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共青团益阳市赫山区委员会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益阳市赫山区信访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2.5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9.88万元)增加92.69万元,增长938.16%,主要原因是:因接访任务较大,上级和本级财政均在年中追加了接访资金,形成了支出。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38万元,用于召开信访联席会议,会议会商4次,参会人员40多人次,会商解决肖敏、涉军信访个案等疑难信访问题;无培训费开会。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年度无政府采购。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1年,根据区财政局的统一安排,我局开展了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对单位履职情况、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价。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能及时准确地办理信访业务,管理和使用信访经费,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了资金使用管理,评价综合得分为92分。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2020年没有纳入同级财政范围的重点项目,没有开展重点项目绩效评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科学技术支出(类):是指用于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救济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城乡贫困人员、灾民、归侨、外侨及其他人员的生活救济费,包括城市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费,随同资源枯竭矿山破产但未参加养老保险统筹的矿山所属集体企业退休人员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放的生活费,农村五保供养对象、贫困户、麻风病人的生活救济费,精简退职老弱残职工救济费,福利、救助机构发生的收养费以及救助支出等。实物形式的救济也在此科目反映。

奖励金:反映政府各部门的奖励支出,如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附件

2020年赫山区信访局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赫山区财政局的统一安排,按照相关文件精神,我局对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进行了全面综合评价,自评得分为92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赫山区信访局为行政机关,根据赫山区编制委员会核定,我局机关内设股室4个,一个二级机构,行政编制7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4名。内设股室分别为办公室、处信办案室、复查复核室、网络信访室 。所属二级机构:赫山区人民来访接待中心,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本单位的主要职责是:

(一)受理本区和上级机关交办的来信来访问题,向区属各乡镇(街道、园区)及有关部门交办信访事项并负责监督和检查。

(二)定期分析、综合人民来信来访中反映的重要情况和问题,及时向区委、区政府领导和有关单位反映并提出处理意见。

(三)根据领导的指示和交办意见,直接调查处理或督促指导责任单位处理某些重大、疑难信访案件和信访问题。

(四)受区委、区政府委托,牵头或协助有关职能部门调查处理区内的各类社会矛盾纠纷。

(五)拟制全区有关信访工作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部署检查考核各乡镇(街道、园区)及区直各单位的信访工作,加强信访办理政策业务指导。

(六)负责全区“互联网+信访”工作,指导、督促各乡镇(街道、园区)及区直各单位信访信系统案件办理。

(七)负责区信访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和信访事项复核审查工作。

(八)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一)2020年部门决算收入是425.09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其中一般公共服务为397.13万元,占总收入比率为93.43%;科学技术8.00万元,占总收入比率为1.88%;社会保障和就业7.61万元,占总收入比率为1.79%;卫生健康支出6.89万元,占总收入比率为1.62%;住房保障5.46万元,占总收入比率为1.28%。比去年增加32.60万元,增长8.31%。

(二)2020年部门决算支出是450.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为422.63万元,占总支出比率为93.79%;科学技术8.00万元,占总收入比率为1.78%;社会保障和就业7.61万元,占总收入比率为1.69%;卫生健康支出6.89万元,占总收入比率为1.53%;住房保障5.46万元,占总收入比率为1.21%。比去年增加90.50万元,增长25.13%。

(三)年末结余175.59万元。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0.8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决算0.88万元,与2019年持平。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主要是:

(一)通过与当事人及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及时化解矛盾。

(二)化解矛盾,维护一方稳定。

在区财政局的指导和本局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我们做到了及时准确地办理信访业务,管理和使用信访经费,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资金使用管理。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根据《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益赫政发〔2016〕12号)、《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9〕10号)和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等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牢固树立预算绩效理念,强化部门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细化指标,提高预算科学性。预算编制前根据年度内单位可预见的工作任务,确定单位年度预算目标,细化预算指标,科学合理编制部门预算,推进预算编制科学化、准确化。年度预算编制后,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做好预算执行分析,掌握预算执行进度,及时找出预算实际执行情况与预算目标之间存在的差距,纠正偏差,为下一次科学、准确地编制部门预算积累经验。

(三)严格管理,控制“三公”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严格落实上级要求,切实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开支有关经费,确保单位“三公”经费只减不增。

(四)规范财务运行,加强预算支出管理。严格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在资金支付管理方面,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向财政部门申请用款,在财政部门批复的支出预算资金范围内申请使用一般预算支出经费。建立健全并认真执行各项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建立内部控制机制,资金使用严格履行审批程序,确保资金支出合法、真实。严格落实会计核算、报销审批制度,加强对资金使用环节的监督。


赫山区信访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计分表

附件:益阳市赫山区信访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XLS.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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