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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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13000/2018-0006 发布机构: 政府办 发文日期: 2018-09-21 09:18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赫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赫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协助区人民政府领导审核或组织起草以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2、研究区人民政府各部门请示区人民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或对区人民政府部门间的分歧事项提出处理意见,报区人民政府领导审批、决定。

3、负责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和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主要领导重要文稿;负责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监测分析和政务信息工作;组织对重大政策进行深入研究。

4、负责区人民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区人民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5、负责督促检查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对区人民政府决定事项及区人民政府领导有关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区人民政府领导报告。

6、承担统筹规划全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责任。调查研究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推进依法行政的具体措施和工作建议;负责推进全区依法行政的具体工作。   

7、按规定承担区人民政府文件(包括法律文书)草案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统筹规划区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拟制工作,拟订区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承办区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清理、修改、废止、汇编工作。

8、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等执法制度。负责重大具体行政行为的备案审查工作。负责区本级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和行政复议人员的资格审查、培训考核和有关证件的颁发、换发和年检工作,指导和监督行政执法机关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9、指导、监督、协调全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承担申请区人民政府决定的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区人民政府受理的行政赔偿案件,承办区人民政府的行政应诉事项。负责为区人民政府的重大决策和重大行政管理活动提供法律意见,办理行政法律事务,承担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10、负责区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和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区人民政府领导指示;加强应急管理,受处市长热线,协助区人民政府领导组织处理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区长热线,受处市长热线工作。

11、负责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课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议,制定可行性方案。

12、负责区人民政府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发布,编辑区人民政府公报,编写区人民政府大事记。

13、负责组织协调开展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

14、拟订全区金融业发展战略规划,推进全区金融市场(资本市场)体系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金融市场秩序;组织开展政府、企业、银行、保险机构之间合作,促进金融业发展;协调处置和防范、化解各类金融风险,维护地方金融稳定。

15、负责全区机关事务行政管理相关工作,负责区人民政府领导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内部的后勤保障、财务管理和有关接待工作。

16、负责牵头落实省、市重点民生实事办理考核工作。

17、负责全区政府系统办公室业务指导,办理区人民政府和区人民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只有本级决算单位,无二级机构。

 

第二部分  赫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附后)

 

第三部分  赫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赫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单位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区政府办总收入支出为14020119.75元,均为财政基本支出拨款收入;2016年总收入合计11387230.16元,均为财政基本支出拨款收入。2017年度区政府办总支出13877411为元,其中基本支出为13783697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31300元。2016年总支出合计11387230.16元,其中基本支出为11385230.16元,其他非项目支出为2000元。2017年度收支余额236422.75元,2016年度收支余额13967元。2017年度年初预算收入合计为13877411元,2017年度实际支出13783697元。

二、 关于赫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单位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区政府办总收入为14020119.75元,均为财政基本支出拨款收入,占总收入100%

三、关于赫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单位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区政府办总支出为13783697元,其中基本支出为13652397元,占总支出99.32%;其他资本性支出131300元,占总支出0.68%

四、关于赫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单位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为13877411元,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为11387230元,比上年度增加2490181元。2017年度总支出为13783697元,2016年度总支出为11373263.16元,比上年度增加2410433.84元。

五、关于赫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单位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为13783697元,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为11373263.16元,比上年度增加2410433.84元。

(二)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度区政府办总支出为13783697元,其中基本支出为13652397元,占总支出99.32%;其他资本性支出131300元,占总支出0.68%

(三)财政拨款支出具体情况

2017年度预算支出13783697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593778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22865元,农林水支出1300000元,住房保障支出367054元。

六、关于赫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单位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区政府办总支出为13783697元,其中基本支出为13652397元,占总支出99.32%

七、关于赫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单位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区政府办“三公”经费共计456409.71元,2017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30000元。2017年度接待费预算数比支出数多73590.29元。区政府办2017年出国考察费为0元。2017年度区政府办发生政府采购费68000元。

2017年“三公”经费共计456409.71元,比2016年少90522.5元,其中:接待费为170009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6400.71元,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元,运行维护费支出为286400.71元,保有量为1台,今年为公车改革第一年,还有很多制度未完善,有4台公务用车的费用在办公室开支;公务接待费支出为170009元,接待批次为229批次,人数为1589人。

八、关于赫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单位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我办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九、其他重要事项

 (一)预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预决算收支增减无变化。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共计5113977.68元,比2016年减少2114643.48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政府办2017年新购买了两台一体机,共计费用68000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情况。截至20171231日,区政府办有车辆1辆,现在为书记用车。另从区公车平台调配车辆4辆,用于应急、法制、机要通信及办公室日常用车。

(五)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赫山区政府办2017年度可支配收入年初结转14.27万元,收入1402.01万,支出1378.37万,结余23.6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97.5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98.2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9.38万元。赫山区政府办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

我单位在资金使用上,严格遵守各项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用户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赫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920

 

 

3.益阳市赫山区政府办公室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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