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停征行政事业性收费

信息来源:区发改局 作者:发改局 浏览量: 字体:【字体: 【打印本页】
索引号: 4309030009/2023-1727029 发布机构: 赫山区发改局 发文日期: 2023-02-28 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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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停征行政事业性收费

益阳市赫山区发展和改革局(物价科)(2011年1月-2021年11月)

分类

部门

依据文件

备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1、证书工本费

湘财综〔2013〕36号

 

 

湖南省职业技能培训证书工本费

 

 

 

技校毕业证书工本费

 

 

 

外语等级考试合格证工本费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工本费

 

 

 

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岗位证工本费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费中的报名费

湘财综〔2013〕36号

 

 

3、在职培训费

湘财综〔2013〕36号

 

 

4、就业前培训费

湘财综〔2013〕36号

 

 

5、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费中的资格审查费

湘财综函〔2017〕20号17年4月底

卫计

1、疫情处理费

湘财综〔2011〕32号

 

 

2、卫生质量检验费

湘财综〔2011〕32号

 

 

3、医疗机构注册、发证工本费

湘财综〔2012〕5号

 

 

4、医疗机构管理费

湘财综〔2012〕5号

 

 

5、护士执业证工本费

湘财综〔2013〕36号

 

 

6、临床检验室间质量评价收费

湘财综〔2013〕36号

 

 

7、计划生育手术费

湘财综〔2013〕36号

 

 

8、卫生监督管理收费中的证照工本费

湘财综[2016]10号

暂停

 

 

9、发放卫生许可证现场审评费

湘财综[2016]10号

暂停

 

 

10、卫生检测费

湘财综[2017]16号17年4月1日起

停征

 

 

11、委托性卫生防疫服务费

 

停征

 

 

12、预防性体检费

湘财综[2017]16号17年4月1日起

 

 

13、卫生健康部门执收的社会抚养费

财税〔2021〕62号、国务院令自2021年9月9日生效

取消

教育

1、中小学阅读图书评审费

湘财综〔2011〕32号

 

 

2、剑桥少儿英语考试费

湘财综〔2013〕30号

 

 

3、剑桥少儿英语培训机构认证费

湘财综函〔2017〕20号17年4月底

体育

1、证书工本费

湘财综〔2013〕36号

 

 

等级裁判证工本费

 

 

 

等级拳师证工本费

 

 

 

等级运动员证工本费

 

 

 

2、等级运动员评审费

湘财综〔2013〕36号

 

 

3、科研所检测收费

湘财综[2017]16号17年4月1日起

住房和城乡建设

1、城市排水设施有偿使用费

湘财综〔2011〕32号

 

 

2、城市房屋安全鉴定费

湘财综〔2013〕6号

 

 

3、园林绿化费

湘发改价费[2016]716号

 

 

4、白蚁防治费

湘财综[2017]16号17年4月1日起

 

 

5、房屋转让手续费

 

 

 

6、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湘财综函〔2017〕20号17年4月底

改为政府性基金

国土资源

1、土地权属调查、地籍测绘费

湘财综〔2013〕36号

 

 

2、地质成果资料借阅费

湘财综〔2013〕36号

 

 

3、用地管理费

湘财综〔2015〕10号

 

 

4、矿产资源勘查登记费

湘财综〔2015〕10号

暂停征收

 

 

一、二类勘察项目勘察许可证工本费

 

 

 

其他地质勘察项目勘察许可证工本费

 

 

 

换发勘察许可证工本费

 

 

 

5、采矿登记费

湘财综〔2015〕10号

暂停征收

 

 

6、测绘仪器检测费

湘财综[2017]16号17年4月1日起

不含按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的自愿委托检测费

 

 

7、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费

 

不含按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的自愿委托检验费

 

 

8、利用测绘成果、成图资料费

湘财综[2017]16号17年4月1日起

停征

 

 

9、矿产资源储量报告评审费

湘财综函〔2017〕20号17年4月底

 

不动产登记

1、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更正登记

财税〔2019〕45号

免征

 

 

2、申请办理森林、林木所有权及其占用的林地承包经营权或林地使用权,及相关抵押权、地役权不动产权利登记

财税〔2019〕45号从19年7月1日执行。

免征

 

 

3.申请办理耕地、草地、水域、滩涂等土地承包经营权或国有农用地使用权,及相关抵押权、抵役权不动产权利登记

财税〔2019〕45号从19年7月1日执行。

免征

环保

1、机动车尾气检测费

湘财综〔2011〕32号

 

 

2、环境监测服务费

湘财综[2017]16号17年4月1日起

取消环境保护部门的环境监测服务费,其他单位接受委托开展的环境监测服务,其收费仍实行市场调节价

 

 

3、城市放射性废物库收贮费

湘财综[2017]16号17年4月1日起

停征

 

 

4、排污权有偿使用费

湘财综函〔2017〕20号17年4月底

改为国有资产不列入行政事业收费

交通

1、船名号牌收费与船舶进、出港签证文书收费

湘财综〔2012〕5号

 

 

2、船舶安全航行证书费

湘财综〔2012〕5号

 

 

3、航标设置维护费

湘财综〔2012〕5号

 

 

4、航道清障费

湘财综〔2012〕5号

 

 

5、水上交通安全维护费

湘财综〔2012〕5号

 

 

6、船舶停泊费

湘财综〔2013〕6号

 

 

7、公路运输管理收费

湘财综〔2013〕36号

 

 

道路运输业经营许可证(四证)工本费

 

 

 

道路运输证(含教学车辆证)工本费

 

 

 

客运标志牌工本费

 

 

 

8、海事调解费

湘财综〔2013〕30号

 

 

9、船舶证明签证费

湘财综〔2013〕30号

 

 

10、船舶申请安全检查复查费

湘财综〔2013〕30号

 

 

11、船舶港务费

财税〔2015〕92号

 

 

12、船舶通行费

湘发改价费[2016]716号

 

 

13、船舶及船用产品检验费

湘财综[2017]16号17年4月1日起

停征

 

 

14﹑航务管理费(货物港务费、引航费、岸线使用费、水上安全监督费

湘财综函〔2017〕20号17年4月底

 

 

15、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证收费

 

 

 

16、破损公路及公路设施赔(补)偿费和公路占用费

湘财综函〔2018〕6号18年5月21日

改为国有资产不列入行政事业收费

农业

1、农药改变剂型登记费

湘财综〔2011〕32号

 

 

2、农作物新品种审定费

湘财综〔2011〕32号

 

 

3、农机维修网点收费

湘财综〔2011〕32号

 

 

4、渔港管理收费

湘财综〔2012〕5号

 

 

5、农业环境与产品质量检验收费

湘财综〔2012〕5号

 

 

6、海事调解费

湘财综〔2013〕30号

 

 

7、水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费

湘财综〔2013〕30号

免征

 

 

8、农用运输车管理收费

湘财综〔2013〕36号

 

 

9、农作物种子品种(组合)参试费

湘财综〔2014〕19号

 

 

10、农产品产地认定收费

湘财综[2016]10号

 

 

11、种子检验与鉴定收费

湘财综[2016]10号

 

 

12、国内植物检疫费

财税[2016]42号2016年5月1日起执行

免征

 

 

13、新兽药审批费

 

 

 

 

14、《进口兽药许可证》审批费

 

 

 

 

15、《兽药典》、《兽药规范》和兽药专业标准收载品种生产审批费

 

 

 

 

16、已生产兽药品种注册登记费

 

 

 

 

17、拖拉机号牌(含号牌架、固定封装置)费

 

 

 

 

18、拖拉机行驶证费

 

 

 

 

19、拖拉机登记证费

 

 

 

 

20、拖拉机驾驶证费

 

 

 

 

21、拖拉机安全技术检验费

 

 

 

 

22、畜禽及畜禽产品检疫、检验、检测收费

湘财综[2017]16号17年4月1日起

停征

 

 

23、兽药审批检验收费

 

 

 

 

24、检验检测费

 

 

 

 

25、农机产品测试检验费

 

 

 

 

26、兽医卫生合格证、兽医卫生检疫委托证书工本费

湘财综函〔2017〕20号17年4月底

林业

1、林木、林地权属争议调处费

湘财综〔2012〕5号

 

 

2、绿化费

湘财综〔2013〕30号

 

 

3、陆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费

湘财综〔2013〕30号

免征

 

 

4、林权勘测费

财税[2016]42号2016年5月1日起执行

免征

十一

水利

1、占用农业灌溉水源及设施补偿费(占用农业灌溉水源及设施补偿资金由占用者依法支付给相关部门,不作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

湘财综〔2013〕30号

不列行政事业

 

 

2、水土流失防治费

湘财综〔2014〕49号

 

 

3、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

湘财综〔2015〕10号

暂停征收

 

 

4、河道沙石资源有偿使用费

湘财综函〔2017〕20号17年4月底

改为国有资产不列入行政事业收费

十二

外事侨务

1、护照费

湘财综〔2013〕6号

免征

 

 

1)护照

 

 

 

2)护照加急

 

 

 

2、工本费及签注费

湘财综〔2013〕6号

 

 

1)《往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通行证》工本费

 

 

 

《派驻香港澳门身份证明》工本费

 

 

 

2)《往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通行证》签注手续费

 

十三

经信

1、卫星转发器信道费

湘财综〔2011〕32号

 

 

2、单台设备及企业能量平衡测试费

湘财综〔2011〕32号

 

 

3、铁路专用线运输管理费

湘财综〔2012〕5号

十四

统计

1、统计从业资格证工本费

湘财综〔2013〕36号

十五

财政

1、财政票据工本费(一般缴款书)

湘财综〔2013〕36号

 

 

2、注册会计师注册登记费

 

 

 

3、注册会计师年检费

 

 

 

4、注册评估师注册登记费

湘财综〔2013〕36号

 

 

5、注册评估师年检费

 

十六

人防

1、公用人防工程维护费

 

 

 

2、人防工程及设施毁损赔(补)偿费(按防空法)赔偿损失

湘财综函〔2017〕20号17年4月底

改为国有资产不列入行政事业收费

十七

公安

1、机动车新车上户、转籍、变更人工检验费

湘财综〔2011〕32号

 

 

3、其他车辆证书工本费(禁区通行证书费、特种车辆使用证书费)

湘财综〔2012〕5号

 

 

4、门(栋)牌工本费

湘财综〔2013〕36号

 

 

5、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收费

 

 

 

6、机动车辆档案查询费

 

 

 

7、清障施救费

 

 

 

8、机动车抵押登记费

湘财综[2017]16号17年4月1日起

 

 

9、违法驾驶员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培训费

湘财综函〔2017〕20号17年4月底

 

 

10、集体户口簿工本费

 

 

 

11、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

财税[2018]37号 

2018年4月1日起停征

十八

司法

1、证书工本费

湘财综〔2013〕36号

 

 

公证处执业证书工本费

 

 

 

2、公证业务费(公证机构为行政机关)

湘财综〔2013〕36号

 

 

3、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注册费

 

 

 

4、公证处登记费

 

十九

质量技术监督

1、条形码服务费

湘财综〔2011〕32号

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

 

 

2、资料工本费

湘财综〔2011〕32号

 

 

3、标准化收费

湘财综〔2012〕5号

 

 

4、铁路罐车修理检验许可证费

湘财综〔2013〕36号

 

 

5、汽车罐车修理检验许可证费

 

 

 

6、化学清洗许可证费

 

 

 

7、水质监测许可证费

湘财综〔2013〕36号

 

 

8、锅炉房设计图纸审查费

 

 

 

9、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湘财综〔2015〕10号

暂停征收

 

 

10、条形码检验收费

湘发改价费[2016]716号

涉企

 

 

11、考核收费

湘发改价费[2016]716号

涉企

 

 

12、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证书费

财税[2016]42号2016年5月1日起执行

免征

 

 

13、标准物质定级证书费

 

 

 

 

14、国内计量器具新产品型式批准证书费

 

 

 

 

15、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考核费

 

 

 

 

16、计量考评员证书费

 

 

 

 

17、计量授权考核费

 

 

 

 

18、计量标准考核费

湘财综[2017]16号17年4月1日起

停征

 

 

19、计量器具新产品定型样机试验费

 

 

 

 

20、许可证考核审查收费

 

 

 

 

21、仲裁检验检定收费

 

 

 

省特检院

特种设备检验费

湘发改价费〔2018〕395号18年6月1日起

市场价

 

1

锅炉定期检验(额定蒸发量D≥0.5t/h)

 

市场价。(除上述检验项目之外的特种设备检验项目的收费标准仍按(湘发改价费〔2014〕1039号)规定执行。本通知自2018年6月1日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湘发改价费〔2019〕224号规定(湘发改价费〔2014〕1039号)一律废止2019年4月10日起执行,有效期五年。

 

2

容器检验

 

 

 

-1

压力容器宏观检验

 

 

 

-2

压力容器耐压试验

 

 

 

-3

压力容器气密性试验

 

 

 

-4

常压铁路罐车宏观检验

 

 

 

-5

常压容器制造监督检验

 

 

 

-6

常压容器安装监督检验

 

 

 

-7

强度校核

 

 

 

-8

储气井固井质量检测及评价

 

 

 

-9

储气井定期检验

 

 

 

-10

常压汽车罐车定期检验

 

 

 

-11

承压罐车定期检验

 

 

 

-12

无缝气瓶检验

 

 

 

-13

焊接气瓶检验

 

 

 

-14

液化石油气钢瓶检验

 

 

 

-15

溶解乙炔气瓶检验

 

 

 

-16

低温绝热气瓶检验

 

 

 

3

压力管道检验

 

 

 

-1

压力管道定期检验

 

 

 

-2

无损检测及理化试验

 

 

 

-3

安全附件校验

 

 

 

-4

压力表检验

 

 

 

-5

车用气瓶检验

 

 

 

-6

 

 

 

4

电梯定期检验

湘发改价费[2019]224号

在省质量技术监督行政管理部门确定的由电梯使用管理责任单位自主选择电梯检验机构定期检验的区域内实施。

二十

工商

1、企业注册登记费

湘财综〔2015〕10号

暂停征收。取消其中的企业年度检验费

二十一

药监

1、发放卫生许可证现场审评费

湘财综[2016]10号

暂停

 

 

2、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

湘财综〔2015〕10号

暂停

 

 

3、认证费。包括:GMP认证费、GSP认证费

湘财综[2017]16号

停征

 

 

4、检验费。包括:药品检验费、医疗器械产品检验费、食品检验费、化妆品检验费,

湘财综[2017]16号17年4月1日起

停征

 

 

 

 

不含按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的自愿委托检测费

 

 

5、中药品种保护费

湘财综[2017]16号

停征

二十二 

法制

1、行政执法证工本费

湘财综〔2013〕36号

 

 

2、行政执法监督证工本费

 

 

 

3、行政执法培训收费

 

二十三

新闻出版

1、公开发行报刊核验费(含换证费)

 

 

 

2、印刷经营许可证工本费

 

 

 

新发许可证工本费

 

 

 

年换发(领)许可证工本费

 

二十四

文化

1、音像制品防伪标识费

湘财综〔2011〕32号

 

 

2、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本费

湘财综〔2012〕5号

 

 

3、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发掘费(不作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由建设单位按中央有关部门制定的预算定额标准支付给文物业务单位)

湘财综〔2013〕36号

不列行政事业

二十五

税务

1、税务登记证工本费

湘财综〔2011〕32号

 

 

2、税务发票工本费(包括普通发票工本费和增值税专用发票工本费)

湘财综〔2013〕6号

二十六

档案

1、科学技术档案信息资源收费

湘财综〔2011〕32号

 

 

2、利用档案收费

湘财综〔2013〕30号

 

 

3、证明费

湘财综〔2013〕36号

二十七

文联

1、摄影师预备资格考试费

湘财综〔2013〕30号

二十八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

1、政府采购招标文件成本费

湘财综〔2013〕36号

二十九

地震

1、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抗震设防要求确认费

湘财综〔2012〕5号

三十

发改

涉案物价格鉴证费

湘发改价费[2016]716号湘财综[2017]16号17年4月1日起

 

 

 

 

 

三十一

安监

烟花鞭炮安全质量合格证工本费

湘财综[2016]10号

三十二

知识产权

1、专利纠纷案件受理费

湘财综[2016]10号

暂停

 

 

2、专利纠纷案件处理费

 

 

 

 

3、专利技术许可合同鉴证费

 

 

 

 

4、(国内部分)中的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著录事项变更费(专利代理机构、代理人委托关系的变更),PCT(《专利合作条约》)专利申请收费(国际阶段部分)中的传送费;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专利年费的减缴期限由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6年内,延长至10年内;对符合条件的发明专利申请,在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答复期限届满前(已提交答复意见的除外),主动申请撤回的,允许退还50%的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

财税[2018]37号自2018年8月1日起

停征

三十三

民政

1、婚姻登记费

湘财综[2017]16号17年4月1日起

停征

 

 

2、收养登记费

 

 

三十四

证监会

1、证券期货行业机构监管费

财税[2018]37号

暂免征

三十五

相关部门和单位

1、培训费

湘财综[2017]16号17年4月1日起

三个月内非学历教育短期培训收费(消)

 

 

2、.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包括:检索费,复制费(含案卷材料复制费),邮寄费

湘财综[2017]16号17年4月1日起

停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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