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前下达赫山区2021年部分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投资计划的通知

信息来源:发改局 作者:发改局 浏览量: 字体:【字体: 【打印本页】
索引号: 4309030009/2021-1345579 发布机构: 赫山区发改局 发文日期: 2021-03-05 11:08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关于提前下达赫山区2021年部分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投资计划的通知

 

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部分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投资计划的通知》(湘发改投资〔20201019号)文件规定,根据我区实际,现将我区2021年提前批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投资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全区以工代赈建设总投资55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47万元,自筹8万元。范围为泉交河镇新松树桥村,龙光桥街道天成垸村,兰溪镇苏家湖村、三河口村等4个村。

二、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以工代赈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提高以工代赈项目带动农村群众就业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为充分发挥以工代赈在促进农村群众就地就近就业、激发增收致富内生动力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认真落实以工代赈劳务报酬政策,除技术复杂的工程项目外,要优先组织当地脱贫人口及其他农村低收入群体参加工程建设,有针对性地开展实训和以工代训,帮助参与务工的群众掌握实际操作技能,支持项目受益主体根据项目建成后用工需求,对参与工程建设的农村劳动力开展短期技能培训,并优先吸纳就业,延伸扩大就业容量。要在目前不低于中央投资15%的基础上,尽可能大幅提高劳务报酬发放比例,按时发放劳务报酬,促进当地农民增收。

三、必须维护计划的严肃性,按照项目审批的投资规模和建设内容,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示公开后认真组织实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调整、变更以工代赈项目及建设内容,不得截留,挪用计划资金。

四、2021年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计划项目,由项目建设村所在乡镇(街道)人民政府认真组织竣工验收,做好资料归档等工作,并由项目实施村向乡镇财政所做好相关财务报账手续。

 

附件:赫山区2021年度提前批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项目计划表

(益赫发改投〔2021〕2号)关于下达赫山区2021年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计划的通知(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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