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南金世达城市公共设施有限公司智能 垃圾分类收集系统建设项目备案的证明

信息来源:发改局 作者:发改局 浏览量: 字体:【字体: 【打印本页】
索引号: 4309030009/2021-1444858 发布机构: 赫山区发改局 发文日期: 2021-09-03 10:18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湖南金世达城市公共设施有限公司智能垃圾分类收集系统建设项目已在湖南省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审批平台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备案,该项目代码:2109-430903-04-02-828376。主要内容如下:

1.企业基本情况:湖南金世达城市公共设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曹淑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900593260544P,公司成立于20123月,注册资本壹仟零贰万元整,公司经营范围为:城市智能公共设施、道路交通设施、环卫环保设施、雕塑、标识标牌的设计、制作、施工等。

2.项目名称:湖南金世达城市公共设施有限公司智能垃圾分类收集系统建设项目。

3.建设地点:益阳市沧水铺高新大道包装工业园街方路3号。

4.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主要是开展智能垃圾分类收集系统及设备项目的研究,同时购置相关实验设备和生产设备,以及相关附属设施建设。该项目建成后能实现年产1000台智能化垃圾分类收集环保设备(智能四分类可回收垃圾箱)。

5.项目计划总投资及资金来源:该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6、该项目备案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文之日起计算,在备案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应在备案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备案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备案文件自动失效。

备案内容系项目单位通过在线平台申报。项目单位应对备案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在开工建设前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其它相关手续。

请你单位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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