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益阳市赫山区泥江口镇石头村 石煤矿周边环境整治项目核准的批复

信息来源:发改局 作者:发改局 浏览量: 字体:【字体: 【打印本页】
索引号: 4309030009/2021-1444866 发布机构: 赫山区发改局 发文日期: 2021-09-02 10:22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益阳市赫山区城镇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报来《关于请求核准益阳市赫山区泥江口镇石头村石煤矿周边环境整治项目的请示》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为深入推进全区石煤矿山整治工作,原则同意实施益阳市赫山区泥江口镇石头村石煤矿周边环境整治项目。项目代码:2109-430903-04-01-370361,建设单位为益阳市赫山区城镇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建设地点:赫山区泥江口镇。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泥江口镇石头村石煤矿周边实施河道清淤800立方米、边坡治理复绿 42132 平方米、挡墙3000米、约800米进场道路的改造建设。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091万元;资金来源于申请专项资金及单位自筹。

五、建设工期:20219-20229

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必须依法招投标。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该核准项目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是《益阳市赫山区自然资源局<关于益阳市赫山区泥江口镇石头村石煤矿周边环境整治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的意见>》。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

请据此加快开展项目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进一步落实建设条件,争取项目早日开工建设。  

专此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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