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泥江口樊家庙小学教育帮扶项目核准的批复

信息来源:发改局 作者:发改局 浏览量: 字体:【字体: 【打印本页】
索引号: 4309030009/2021-1444869 发布机构: 赫山区发改局 发文日期: 2021-09-01 10:23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益阳市赫山区城镇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报来《关于请求核准泥江口樊家庙小学教育帮扶项目的请示》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现将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为适应社会需求、民族地区教育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缓和樊家庙小学现有基础设施十分紧张的局面,提高学校教学质量,扩大和完善城镇服务功能,促进益阳市赫山区义务教育的发展,原则同意实施泥江口樊家庙小学教育帮扶项目。项目代码:2109-430903-04-01-398942,建设单位为益阳市赫山区城镇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建设地点:赫山区泥江口镇。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一栋6+1层的教师租赁电梯房,建筑面积776.3平方米。同时对校内基础建设进行改造,包括新建传达室26平方米、新建500平方米硅PU篮球坪、混凝土操场油化1300平方米、新建通透式围墙100米、挡土墙245米及其绿化、照明等附属工程。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800万元;资金来源于单位自筹。

五、建设工期:20219-20221

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必须依法招投标。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该核准项目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是《益阳市赫山区自然资源局<泥江口樊家庙小学教育帮扶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的意见>》。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

请据此加快开展项目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进一步落实建设条件,争取项目早日开工建设。  

专此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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