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益阳市赫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关于姚瑞青等同志任免的通知

信息来源:人社局 作者:人社局 浏览量: 字体:【字体: 【打印本页】
索引号: 413000/2018-0027 发布机构: 人社局 发文日期: 2018-03-02 11:39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中共益阳市赫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关于姚瑞青等同志任免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

经局党组研究同意:

任命姚瑞青同志为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任命刘跃明同志为局就业失业与职业能力建设股股长,免去其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任命肖志宏同志为局工资福利股股长,免去其局工资福利股副股长职务;

免去张丽辉同志局工资福利股股长职务;

任命孙澍霖同志为局人事股股长兼局机关纪检专干,免去其纪检监察室主任职务;

任命秦琪同志为局人事股副股长;

任命黄英同志为局办公室副主任;

殷超同志调区劳动监察局工作,免去其局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任命陈侃同志为局办公室副主任;

任命彭辉同志为区人力资源市场管理中心副主任;

免去杨桂华同志区人力资源市场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任命张建能同志为局养老保险股副股长;

任命唐素方同志为区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副主任;

任命何石龙同志为区医疗保险管理所党支部副书记;

任命江凯同志为区医疗保险管理所工会主席;

任命汤立新同志为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

任命周跃军同志为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

任命夏邂逅同志为局法规股股长兼区劳动监察局副局长;

免去张洋溢同志局法规股股长职务;

任命李剑岐同志为区劳动监察局副局长;

任命陈新宇同志为区劳动监察局办公室主任;

任命余乐同志为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副院长;

任命姚朝辉同志为区社会劳动保险所财务股股长;

任命邓学军同志为局工伤保险股股长,免去其劳动监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蔡丽仙同志调区社会劳动保险所工作,免去其局工伤保险股股长职务。

 

 

中共益阳市赫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201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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