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赫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印发《赫山区2023年度乡镇、街道、园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
索引号: | 4309030009/2023-1784762 | 发布机构: | 赫山区人社局 | 发文日期: | 2023-07-17 15:04 |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益阳市赫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印发《赫山区2023年度乡镇、街道、园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园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现将《赫山区2023年度乡镇、街道、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你们对照考核内容,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益阳市赫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27日
赫山区2023年度乡镇、街道(园区)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为充分发挥我区乡镇、街道、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服务平台的作用,进一步调动工作积极性,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和年度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全区各乡镇、街道、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
二、考核办法
1、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负责牵头,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具体负责相关考核工作。
2、考核采用日常督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3、年终考核依据《2023年度乡镇、街道、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计分标准》(详见附件一),采取百分制考核计分。
三、考核结果运用
1、考核结果作为区人民政府对乡镇、街道、园区年度人社工作绩效考核计分的依据。
2、考核结果作为安排乡镇、街道、园区2023年度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的依据(详见附件二)。
四、本考核办法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3年度乡镇、街道、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计分标准
2、赫山区2023年度乡镇、街道、园区人社服务平台就业创业服务补助资金分配办法
附件1
2023年度乡镇、街道、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计分标准
考核 项目 |
序号 |
考 核 内 容 |
分值 |
评分 |
基础工作10分 |
1 |
领导重视,有领导分管,人员配备到位,记满分。专职工作人员配备每少一人扣0.5分,专职人员不专职,每人扣0.5分,直至扣完本项分值。 |
1 |
|
2 |
中心和村(社区)平台场地保有量达标,记满分。中心场地面积或功能室间数保有量不达标,按比例扣分;辖区内村(社区)平台服务场所被占用,每发现一个扣1分,直至扣完本项分值。 |
2 |
|
|
3 |
中心和村(社区)平台设备设施维护完好并能正常使用,记满分。中心设备设施有缺失或存在被占用现象的,本项不计分。辖区内村(社区)平台设备设施有缺失或被占用,每发现一例扣0.5分,直至扣完本项分值。 |
2 |
|
|
4 |
积极组织、指导村(社区)成立劳务公司,每成立一个劳务公司计0.5分,满分5分。 |
5 |
|
|
内部管理 5分 |
5 |
做到“组织机构、工作职责、管理制度、办事流程、服务承诺”五公示到位,计满分。每少公示一项扣0.4分。 |
2 |
|
6 |
专项资金专款专用,资金使用上无扩大开支范围或挤占、挪用、截留等问题,计满分。否则,酌情扣分,直至扣完本项分值。 |
3 |
|
|
就业 服务 工作20分
|
7 |
就业基础台帐健全,对照《赫山区2019年度乡镇街道就业服务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10项任务建立10个台账并在每月20日前按时上报报表,记满分。每缺1个台账扣1分,直至扣完本项分值;报表每迟报1项、次扣0.5分,直至扣完本项分值。 |
7 |
|
8 |
完成城镇新增就业目标任务基础台帐资料完善上报数据及时准确真实,无弄虚作假情况发生,电话回访准确率100%,计满分。未达要求的不计分。 |
5 |
|
|
9 |
指导扶持创新创业工作台帐资料健全,按要求上报(推荐)创新创业各类典型,计满分。创新创业台账资料不健全,扣2分;没有按要求上报(推荐)年度创新创业各类典型,扣3分。 |
5 |
|
|
10 |
各类招聘信息发布不及时,大型招聘活动组织服务工作不到位,引导劳动者就业不力,每项扣1分。 |
3 |
|
|
养老保险工作 30分 |
11 |
根据《赫山区2023年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考核评分折算分数。 |
30 |
|
失业 保险 5分 |
12 |
做好辖区内失业保险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 |
2 |
|
13 |
代办失业保险的扩面征缴,主动与辖区内参加失业保险的用人单位对接,做好失业保险代办工作。 |
3 |
|
|
工伤 保险 10分 |
14 |
负责辖区内工伤保险法律、法规及工伤预防知识宣传。 |
3 |
|
15 |
负责工伤保险参保动员,确保辖区内规模企业的参保率达100%,记2分;其他企事业单位的参保率达95%以上,记2分;本机关干职工做到应保尽保,记1分。上述单项任务未完成的,该项不记分。 |
5 |
|
|
16 |
配合工伤调查、认定的,记2分。 |
2 |
|
|
劳动 保障 监察 工作 20分 |
17 |
根据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目标考核评分折算分数 |
20 |
|
合 计 |
|
100 |
|
附件2
赫山区2023年度乡镇、街道、园区人社服务
平台就业创业服务补助资金分配办法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社〔2018〕25号)规定,为保障乡镇、街道、园区人社服务平台开展公共就业服务的经费,推进人社服务职能下移,制定本办法。
一、就业创业服务补助资金的用途
就业创业服务补助资金用于加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服务能力建设及提升。对于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承担的免费公共就业服务,根据其工作量、专业性和成效等,给予一定的补助。
二、资金安排总额
全区5个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按每年2万元、11个乡镇、园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按每年3万元的标准核算资金总额,2023年度全区乡镇、街道、园区人社服务中心全年就业创业补助资金安排总额为43万元。
三、分配原则和分配方式
乡镇、街道、园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就业创业补助资金具体补贴金额,按照兼顾服务规模和工作绩效的原则,统筹安排。
具体分配方式为:资金安排基础数额+奖励金额
1、以市就业信息平台数据库中2023年各乡镇、街道、园区辖区内劳动力数量为基数,核算出各乡镇、街道资金安排的基数。劳动力数量在10000人以内(含)的乡镇、街道、园区,基数为20000元;劳动力数量为10000人-15000人(含)的乡镇、街道、园区,基数为25000元;劳动力数量为15000人-25000人(含)的乡镇、街道、园区,基数为30000元;劳动力数量为25000-35000人(含)的乡镇、街道、园区,基数为35000元;劳动力数量为35000人以上的乡镇、街道、园区,基数为40000元。
2、以年终对照《赫山区2023年度乡镇、街道、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进行考核所得分值的百分比,计算出资金安排基础数额。计算公式为:资金安排基数×分值百分比例=资金安排基础数额。
3、将资金安排总额减去按年终考核分值核算出的资金安排基础数额后的结余部分,平均奖补给考核分值前10名的单位。
四、资金使用要求
对于安排下拨的就业创业补助资金,各乡镇、街道要对照《湖南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规范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擅自扩大资金支出范围,更不能挪作他用。
五、本办法由区人社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