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9030009/2023-1889388 | 发布机构: | 赫山区人社局 | 发文日期: | 2023-09-19 08: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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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益阳市赫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益 阳 市 赫 山 区 乡 村 振 兴 局
关于进一步落实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交通补助
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园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根据《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湘人社规〔2021〕10号)文件精神,对跨省、跨区就业的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可适当安排一次性交通补助,具体按照《湖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湘财农〔2021〕10号)规定执行,所需资金由财政预算据实保障。为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就落实我区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交通补助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及实施
自行乘用交通工具跨区域(包括跨省、跨市州、跨区县)外出务工和创业的的脱贫劳动力(男16-59周岁,女 16-54 周岁)。
二、补助标准及列支渠道
按照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地点,分省外每人200元、省内区外每人1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交通费补助,补助资金从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2020年脱贫攻坚补短板综合财力补助资金中支付。补助对象每人每年只能享受一次交通补助,不得重复申请。
三、申请材料
个人提供:
1. 申请人与转移就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就业协议)的复 印件或者出具的相关就业证明材料;
2. 到转移就业地点的往返交通票据(限乘火车硬席、高铁/ 动车二等座和公交长途汽车,票据上须有申请人身份证号码);
3. 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乡镇、街道、园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提供:
1. 户主惠农补贴“一卡通”银行账户信息(含户主姓名、身 份证号码、账号);
2. 申请人与全区脱贫人口数据比对结果。
四、申报程序
1. 信息采集申报。自行乘用交通工具外出就业的脱贫劳动 力,由本人向当地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提供就业证明、交通票据以及身份证的复印件或者图片传送,并填报《赫山区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交通补助申请表》(附件1),由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汇总公示后申请。
2. 乡镇部门联审。由乡镇、街道、园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据实汇总本辖区内《赫山区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交通补助申请表》数据,填报《赫山区**乡(镇)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交通补助申报表》(附件2)、《赫山区**乡(镇)脱贫劳动力享受转移就业交通补助花名册汇总表》(附件3),本年度交通补助申报要求在2023 年11月30日前完成审核并上报区人社局。
3. 主管部门审定。区人社局汇总各乡镇数据后报区乡村振兴局,由区乡村振兴局对各乡镇、街道、园区上报的资料进行复审并签字盖章确认。所有审核通过后,由区人社局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提交例会审定。
4. 资金拨付。区财政局、区人社局根据例会纪要将补助资金直接发放至个人银行卡,区就业中心负责将资金拨付情况按规定录入湖南省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平台。
五、工作要求
1. 强化组织领导。脱贫劳动力的稳定就业事关全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决策部署,事关全区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大局,各乡镇、街道、园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积极主动作为,强化部门协同,形成工作合力,及时收集汇总脱贫劳动力就业信息,实现跟踪服务动态管理。
2. 确保信息真实。各乡镇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认真组织相 关人员对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情况进行精准摸排,要将“外出就 业”作为甄别标准,严格把关,确保就业信息真实准确。
3. 严格资金监管。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做好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交通补助政策落实的各环节工作,尤其是要切实认真做好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情况的审核、审查工作,要确保符合条件的脱贫劳动力“不重不漏”享受政策, 要坚决杜绝信息失真、虚报冒领、造假套取补助资金的行为,确保政策落实不偏不倚、及时精准全覆盖。
附件:1.《赫山区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交通补助申请表》
附件:2.《赫山区**乡(镇)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交通补
附件:2. 助申报表》
附件:3.《赫山区脱贫劳动力享受转移就业交通补助花名
附件:2. 册汇总表》
益阳市赫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益阳市赫山区乡村振兴局
2023年8月30日
附件1
赫山区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交通补助申请表
申请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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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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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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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户详细地址 (具体到村小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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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详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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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平均工资(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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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形式 |
口单位就业 口灵活就业 |
就业时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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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补贴金额 |
大写: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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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主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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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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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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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农补贴“一 卡通”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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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就业 情况 |
本人 年—月进入 工作,现根据 有关规定申请交通补贴 元。本人对所提交资料及上述转移就 业情况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申请人(或家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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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园区审核意见 |
经核实,申请人符合享受交通补贴政策相关条件,同意按 元标准进行补贴。
审核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赫山区 乡(镇)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
交通补助申报表
乡镇盖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乡镇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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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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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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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补贴人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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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补贴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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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补贴人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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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补贴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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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园区 初审意见 |
经审核,核定符合补助发放条件人数 人,核定应补贴 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交通补助资金人民币¥ 元。
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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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乡村振兴局 审核意见 |
经系统审核,符合补助发放条件人数为 人。
审核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加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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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社局 审核意见 |
经审核,核定符合补助发放条件人数 人同意拨付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交通补助资金人民币¥ 元。
审核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加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3
赫山区脱贫劳动力享受转移就业交通补助花名册汇总表
(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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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
身份证号码 |
性别 |
联系方式 (移动电话) |
是否灵 活就业 |
就业地点 |
就业 时间 |
就业单位 名称 |
月工资 (元) |
补贴 金额 (元) |
惠农“一卡通” 存折账号 |
惠农“一卡通”户主 姓名 |
惠农“一卡通”户主 身份证号码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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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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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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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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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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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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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补贴人数: 人;总计补贴金额: 元。 制表人:
备注:就业地点省内要填写到县一级,省外要填写到市一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