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9030009/2020-1278675 | 发布机构: | 赫山区人社局 | 发文日期: | 2020-10-12 15: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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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益阳市赫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益阳市赫山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关于印发《赫山区贫困劳动力稳岗就业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园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扶贫站:
为做好贫困劳动力稳岗就业工作,现将《赫山区贫困劳动力稳岗就业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益阳市赫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益阳市赫山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0 年10 月10日
赫山区贫困劳动力稳岗就业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全力推动贫困劳动力稳岗就业,确保我区打好打赢就业扶贫收官之战,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先扶持贫困劳动力务工就业,鼓励企业更多招用贫困地区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的指示精神,以及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对外出务工的贫困劳动力在就业地稳岗就业”的要求,认真落实8月27日胡春华副总理在东西部扶贫协作稳岗就业工作座谈会议讲话精神,确保完成贫困劳动力稳岗就业各项目标任务,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应有贡献。
二、工作目标
加大信息采集更新力度,重点核实贫困劳动力的务工时间(区内务工的不少于1个月,区外务工的不少于3个月)、工资性收入(区内务工收入全年累计不低于3000元,区外务工收入全年累计不低于9000元)、务工地点等指标,建立统一外出务工贫困劳动力数据库,全面实现数据融合。加大就业帮扶力度,落实落细补贴政策。组建工作专班,压实工作责任,凝聚合力,确保就业扶贫工作务实、过程扎实、结果真实。
三、工作内容
(一)成立贫困劳动力稳岗就业工作专班
1. 赫山区贫困劳动力稳岗就业工作专班组成人员:
召 集 人:陈文志 区扶贫办副主任
赵志军 区人社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副召集人:蔡 参 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陈佑球 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何 伟 区扶贫办开发指导股股长
殷琼熙 区扶贫办调研指导站站长
李俊徕 区扶贫办贫困监测股股长
联 络 员:丁 杰 区扶贫办开发指导股
徐 昕 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赫山区贫困劳动力稳岗就业专班办公室设在区扶贫办开发指导股,负责专班日常工作。
2. 主要职责:协调扶贫、人社两部门贫困劳动力务工就业数据互认,统一管理贫困劳动力务工就业信息,定期更新维护;做好数据对接及“点对点”输送工作;推动就业扶贫服务和政策落实落地;按月调度各地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负责就业扶贫成效及中央脱贫攻坚考核有关准备工作。
3. 工作要求:区扶贫办负责牵头成立贫困劳动力稳岗就业工作专班,从区扶贫办、区人社局就业服务中心各抽调一人,合署办公,凝聚工作合力,全力推动贫困劳动力稳岗就业工作。(此项工作于9月30日前完成)
(二)抓紧完成外出务工贫困劳动力数据融合
1. 开展入户信息采集。一是统一信息采集表。统一使用省定《外出务工贫困劳动力信息采集表》(见附件),入户采集贫困劳动力信息,信息采集表需入户人员签字,对采集信息准确性负责。二是统一采集人员队伍。由各乡镇(街道、园区)扶贫站牵头,以村支两委、驻村工作队、结队帮扶干部为主,负责采集核实人员信息,各乡镇(街道、园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提供协助,做好信息采集表相关指标解释及指导规范填写工作。(此项工作由各乡镇(街道、园区)扶贫站负责,于10月15日前完成)
2. 完成数据清理录入。所有采集数据经区工作专班确认后,由专班明确专人,分别在省劳务协作脱贫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外出务工贫困劳动力数据库”和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受疫情影响外出务工情况模块”中完成比对录入,核准一人入库一人,确保数据精准有效。(此项工作由区扶贫办、区人社局组织各乡镇(街道、园区)集中操作,于10月18日前完成)
3. 强化数据更新维护。从10月份起,每月对系统数据进行更新维护。各乡镇(街道、园区)扶贫站要指导采集人员每月对上月信息采集表中的信息数据进行一次电话或入户核实,将新增和有变化的信息数据,经区工作专班确认后分别在人社、扶贫系统中完成录入或更新。凡未报专班认可的信息采集表,一律不能录入双方系统。专班对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信息的精准度负责。(此项工作由各乡镇(街道、园区)负责,于每月20日前完成)
4. 压实数据管理责任。外出务工贫困劳动力数据融合情况列入本年度各乡镇(街道、园区)党委政府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内容,区扶贫办会同区人社局从十月份起,每月从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受疫情影响外出务工情况模块”中抽查外出务工贫困劳动力信息,对信息不准确的在年底考核中予以扣分。
(三)深入开展系列就业帮扶活动
1. 开展全国扶贫日就业扶贫专项活动。区人社局牵头,于10月17日组织全区各类企业在农业嘉年华参与“众擎易举 驭梦同行”主题活动,以“稳岗就业,决胜攻坚”为主题,开展现场招聘,为贫困劳动力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帮扶服务,并汇总相关活动成果和宣传报道上报省人社厅。(此项工作由区人社局负责,于10月18日前完成)
2. 开展返乡回流“72小时”跟踪服务活动。各乡镇要依托“外出务工贫困劳动力数据库”,加强对返乡回流贫困劳动力的监测预警,及时掌握返乡回流贫困劳动力人员动态,对有就业意愿的失业返乡贫困劳动力,通过“点对点”推送岗位短信、人岗匹配和送岗上门等方式进行就业帮扶,对不挑不拣的72小时内实现上岗,确保有就业意愿的返乡回流贫困劳动力实现动态清零。(此项工作由区人社局负责,于10月18日前完成)
3. 开展劳务协作专项对接活动。深化扶贫劳务协作,区人社局牵头落实劳务协作对接协议,对成规模、成批次外出的贫困劳动力,继续实施“点对点、一站式”输送。(此项工作由区人社局负责,于10月30日前完成)
4. 开展“留在家乡、建设家乡”定期送岗活动。区人社局牵头,以“点亮万家灯火”就业帮扶活动为载体,加强与区域内重点企业对接联系,广泛挖掘就业岗位,通过线上线下平台,为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易地扶贫搬迁零就业家庭贫困劳动力和就业困难贫困劳动力等重点群体定期开展送岗位、送技能上门服务,进一步巩固就业扶贫成效。开设“就业创业训练营”,优先吸纳贫困劳动力参加就业技能培训,推动培训就业无缝对接。(此项工作由区人社局负责,于10月30日前完成)
(四)全力推动就业扶贫补贴政策落实落细
1. 加大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的补贴政策落实力度。各乡镇(街道、园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要依托省平台定期筛选符合转移就业交通补贴、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贫困劳动力名单,进一步加大政策经办力度。对开展有组织劳务输出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农村劳务经纪人,要全面落实就业创业服务补贴。(此项工作由区人社局负责,于10月30日前完成)
2. 兑现落实企业享受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补贴政策。区人社局要加强对重点企业的服务力度,主动上门宣讲政策,指导企业积极开展岗位补贴、社保补贴申领工作,按规定落实扶持政策。要全面落实就业扶贫车间以工代训补贴,做到应享尽享。按照规定对不裁减贫困劳动力的优先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困难企业培训补贴政策,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此项工作由区人社局负责,于10月30日前完成)
3. 规范扶贫公益岗位开发管理和岗位待遇。区扶贫办要加大对本区扶贫公益性岗位开发的指导,督促岗位开发单位完善管理制度,明确岗位安置对象、选聘流程、退出机制等,将岗位更多用于安置无法外出、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根据当地收入水平和岗位职责内容,合理确定岗位待遇水平,原则上不低于4000元/年。及时纠正查处安置不符合条件人员、优亲厚友、轮流坐庄、资金补贴一发了之、变相发钱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避免岗位设置过多过滥、一人多岗、补贴过低等现象。(此项工作由区扶贫办、区人社局负责,于10月30日前完成)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今年是决胜脱贫攻坚的收官之年,促进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的任务十分艰巨。各乡镇(街道、园区)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贫困劳动力稳岗就业作为当前的重要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强化保障,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部门协调,强化督促指导。区扶贫办、区人社局要按照职责分工,充分发挥工作专班作用,加强沟通协调,强化调度督促,形成合力,确保各项工作按时间节点完成。区人社局会同区扶贫办将适时对相关情况进行调度通报。
(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习近平总书记讲过“脱贫攻坚不仅要做得好,而且要讲得好”。各乡镇(街道、园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扶贫站要全面总结工作成效,发现亮点线索,收集典型案例,通过各类媒体,及时发布政策措施和活动安排信息,广泛开展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为就业扶贫收官之战提供强大舆论支撑。
附件:外出务工贫困劳动力信息采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