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山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益赫政征补告字﹝2025﹞2号

信息来源:人社局 作者:人社局 浏览量: 字体:【字体: 【打印本页】
索引号: 4309030009/2021-1424145 发布机构: 赫山区人社局 发文日期: 2021-07-21 20:37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赫山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牢固树立预算绩效理念,强化部门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益阳市赫山区财政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益赫财绩〔2021〕1号)的文件要求,赫山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成立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对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实施了绩效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形成本评价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赫山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的副科级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0名,现有在岗人员29人,离退休10人。负责全区企业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等业务的参保登记、信息修改、待遇审核、基金财务、转移接续、人员认证及检查,指导和监督工作。内设办公室、基金征缴股、个人账户股,财务股,审计稽核股,各部门之间相符协调、相互配合,做到既有分工又有合作。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1、2020年基本支出情况

基本支出用于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2020年基本支出495.89万元 ,具体包括:

1)工资福利支出304.78万元。主要包括在职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基金、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支出。

2)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78.36万元。包括日常运行正常办公经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三公经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及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19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生活补助费、抚恤金、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支出。

4)资本性支出8.5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费、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和其他资本性支出。

2020年终结转结余34万元,事业单位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29万元。

2、“三公”经费情况

2020年度,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三公”经费12614元,支出公务接待费用12614元,2020年公务接待一般预算安排95000元,节约率86.72%。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是由于2017年实行了公车改革,单位车辆已进行了拍卖。

严格控制使用“三公经费”,把推进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确保“三公”经费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3、预决算公开情况

部门决算和部门预算编报通过区财政局审核批示,下达文件后,按照预决算公开的要求在政府网上和财政局网站进行了公示,增强了预决算执行情况的透明度。

4、资产管理情况

按照“厉行节约、物尽其用”原则和内部管理制度规范执行。

1)责任分归。固定资产的购置、使用、报废由办公室、财务股等共同负责。

2020年度,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资产总计为262.8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为210.11万元,固定资产93.29万元。2019年负债合计为157.80万元,其中流动负债为157.80万元,年末累计盈余为105.07万元。

2)管控流程。固定资产的购置先有各相关股室根据实际需要提出购置计划,填报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按程序办理采购手续,凡纳入政府采购目录、达到规定标准的采购项目,按照政府采购的规定进行;资产的处置报废报审,按照国家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确保资产的安全高效,防止资产流失。

2020年按照区财政局要求编制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报表,确保了资产安全完整。

5、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成立了内控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在内控管理方面,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财经制度,完善业务操作流程,坚持“先预算、后支出”,统筹安排使用各项资金,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2020年按照区财政局要求开展了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进一步完善了内部控制体系。

(二)项目支出情况

项目支出是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项安排的支出,主要为养老保险基金项目支出。

2020年度,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决算项目支出总额为43386万元,其中:财政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22882万元,该金额为财政对机关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金的补助;普通教育支出3107万元,为教育系统基本养老保险金;财政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14015万元,该金额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补助。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238万元,主要为行政事业单位的职业年金缴费;军队转业干部安置114万元,未参保企业退休人员生活补贴30万。

三、政府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赫山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无政府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赫山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赫山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社会保险基金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省级统筹,基金预算报表由省里面统一编制。2020年1至12月实际发生养老保险费收入85392万元,利息收入198万元,其他收入247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67563万元,收入总计155630万元,社会保险待遇支出72724万元,上解上级支出82817万元,支出总计155541万元。

2020年度收支结余89万元,期初结余16万元,期末滚存结余105万元。

(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收入为53156万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22053万元,利息收入14万元,财政补贴收入31024万元,转移收入66万元。实际收入为48888万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收入24684万元,利息收入82万元,财政补贴收入22882万元,转移收入1240元。收入预算执行率91.97%,主要原因是补缴以前年度的养老保险欠费较多,征缴收入较预算增长,财政补贴收入较预算减少。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支出为53152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待遇保险支出53092万元,其他支出0元,转移支出60万元。实际支出数为47677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待遇保险支出47530万元,其他支出62万元,转移支出85万元。支出预算执行率是89.70%,主要原因是预算将社会保险待遇支出预算偏高。

2020年度收支结余1211万元,期初结余750万元,期末滚存结余1961万元。

(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收入为22885万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7646万元,利息收入92万元,财政补贴收入15072万元,其他收入58万元,转移收入17万元。实际收入为20852万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收入6458万元,其中财政为困难人员代缴收入68万,利息收入252万元,财政补贴收入14111万元,转移收入21元,其他收入10万元。收入预算执行率91.12%,主要原因是财政补贴收入预算偏高。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支出为19635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待遇保险支出19630万元,其他支出0元,转移支出5万元。实际支出数为18948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待遇保险支出14941万元,个人账户养老金支出3979万元,转移支出28万元。支出预算执行率是96.5%。

2020年度收支结余1904万元,期初结余51782万元,期末滚存结余53686万元。

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根据文件要求,对本中心的整体支出认真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评价对象包括:1、基本支出和除专项资金以外的项目支出;2、养老保险基金。

(一)绩效评价目的

按照国家政策法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的管理,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理念,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内控制度,依法、有效地使用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二)绩效评价工作的过程

1、成立了绩效评价小组,完善绩效自评评价指标。成立了由社保中心主任任组长,办公室、财务股、审计稽核股等组成工作小组,各副主任为评价工作小组成员。本单位实际制订了自评方案,完善了评价指标体系,特别是对产出及效率指标进行细化、量化,如:对职责履行指标,围绕针对社会效益指标,围绕本部门职能设置具体产出评价指标。

2、下发通知,布置单位自评。本单位高度重视,第一时间下发了《关于做好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自评工作小组本着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对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通过基础数据、原始资料、会计报表、业务报表审核自查,对组织机构、人员编制、预算管理、预算执行情况等进行了全面绩效自评,在自评过程中发现问题,查找原因,及时纠正偏差,为下一步工作夯实基础。保证了绩效自评工作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3、集查阅资料。收集相关规章、制度、职责、工作计划等各种资料,对相关资料进行审核,确保资料的真实完整、可信。

4、形成评价结论。通过对资料分类整理和分析,按照评价指标、评价标准进行打分,形成自评结论,在自评过程中发现问题,查找原因,积极整改,为下一步的工作打下基础。

5、整理归档。绩效自评小组将各预算单位自评情况、数据及相关佐证资料进行分类归档,有效索引。力争考核有数据、评价有依据、指标脉络明确、事实证据充分。

(三)部门职责履行情况

1、认真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全力做好参保扩面经办工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决策部署,根据省社保中心湘社险[2020]4、5、7号文件精神,我区社保中心迅速行动,积极开展疫情防控工作。通过微信、QQ群发布《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社会保险经办工作通知》《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推行不见面服务倡议书》倡导所有参保单位尽量通过业务QQ群及电话联络办理职工参保、人员异动及信息修改,所需资料先通过EXCEL文件形式网上提交,尽可能减少业务前台的现场办理,待疫情稳控后各单位再补报原始资料,确保了业务经办正常开展。为进一步做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工作,2019年12月在市局的指导下,我中心转发了《益阳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扩面工作实施方案》,提请区人民政府组织召开了扩面动员大会,对2020年的参保扩面工作进行了周密的部署,要求乡镇(街道、园区)对辖区企业进行摸底,将2020年的扩面任务分解到各成员单位。同时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印发<2020年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盖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湘人社发[2020]24号)文件精神与省人社厅同步启动城乡居保全覆盖集中宣传月活动,全区各乡镇(街道)、龙岭工业园集中区、衡龙新区、高新区有关单位采取上下联动,集中一个月时间对广大城乡居民关心的城乡居保政策进行宣传,并定于6月18日与省厅同步启动。暨全区集中宣传日。为确保宣传收到成效,我区社保中心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印刷宣传资料5万份,购买文化衫400件,制作横幅100条,全部发放到各乡镇。当天宣传场景壮观,回复老百姓的咨询近万余次,受到老百姓的好评。

2、认真分析形式,全面完成征缴任务。面对今年目标任务,中心领导先后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征缴工作进行部署,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同时抽调专车,下企业、跑社区催保费。由于领导重视,全中心自上而下层层联动,形成了大家都来关心征缴的可喜局面。目前企业养老保险、机关社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依次为29302人、  13366人、462292人,社会保险费收入 85392万元 、21578万元、6457万元。

3、确保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由于我们建立了严格的养老金发放程序和责任机制,从而保证了发放工作精准到位。同时加强收支预警,多渠道筹集资金,完善保发放机制,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截止12月底,企业养老保险、机关社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退休人数依次为31475人、8650人、115217人,下拨养老保险费72725万元、47529万元、18919万元。发放率和社会化发放率均为100 %。

4、贯彻落实惠企政策。为落实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湖南省统计局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实施意见》(湘人社规[2020]3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阶段收减免企业养老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49号),支持企业渡过难关,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保险费,截止12月底共有 833家企业减免单位部分养老金5278万元 ,其中中小微企业792家减免单位部分养老金5183万元,41户大型(民办非)企业单位部分减半征收养老保险费 95万元。以实际行动维护了广大企业的切身利益。

5、全力做好部分军队退役士兵社会保险补缴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我区社中心于4月5日启动部分军队退役士兵社保接续工作。4月28日完成《全国部分军队退役士兵社会保险补缴受理系统》养老保险核查;5月8日根据退役军人事务局提供的《补缴社会保险个人申请办理表》,在养老保险系统内按先企业、后机关事业单位的顺序分类进行补缴、出单,于6月25日完成所有应补缴人员的出单,并及时将缴费通知单交退役军人事务局,目前已核查的1334人中,需补缴623人、无须补缴711人(其中:2014年10月前入编368人、已退休127人、无欠费123人,分流人员93人)。截至当前己补缴566人,尚有57人待缴费。

6、做好禁捕退捕渔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重点水域退捕、禁捕渔民就业和社会保险工作方案,我区迅速行动,强化部门联动,由畜牧水产事务中心确定身份认定,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核查养老保险参保情况,各乡镇(街道)园区积极配合,建立政策宣传栏,引导群众积极参保,同时,在社保大厅开辟绿色通道,设立“禁捕、退捕渔民服务窗口”为渔民参保、缴费提供优质便民服务。目前,我区通过精准识别符合享受社保优惠政策的渔民有401人(其中专业渔民183人,兼业渔民1人,其他渔民217人),选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有224人,选择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有177人,并且于10月14日分别将政府补贴(51000元/人、36000元/人、21000元/人)按照选择险种的性质一次性拨到个人账户或个人存折上,让党的惠民政策在第一时间落实到位,真正做到了把实事做实、好事做好,促进了我区社会和谐与稳定。

7、强化稽核、基金监督进一步加强。我们对三个险种的参保人员数据进行了大比对,查出机关社保与城乡居保重复领取待遇人数26人,追回养老金5.9万元。同时企业社保对2020年申报土葬的161名死亡人员进行了下乡稽核,实地调查。通过一些行之有效的稽核措施,查出虚报冒领31人,追回冒领养老金23.26万元。确保了社保基金安全完整,切实维护了参保企业和广大离退休人员的合法权益。

8、养老待遇水平持续提高。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湘人社规[2020]11号)文件精神,企业社保对全区30056名退休职工进行准确无误的调待,人平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13.78元,机关社保对全区8497名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工进行准确无误的调待,人平增加176.33元,确保了党的惠民政策在第一时间落实到位。

(四)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1、预算编制情况:2020年我中心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预算法》等法律法规,认真进行了预算编制,依据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清晰、细化、可衡量。

2、执行管理情况:我中心管理制度健全,加强了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严格按预算进度支付费用,加强了“三公”经费、公用经费、结转结余的控制,各项经费支出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等有关规定执行,预算执行完成和控制较好。

(五)财政预算绩效自评结论

通过绩效自评,进一步掌握了资金使用情况和取得的效果,总结了项目资金管理经验,发现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今后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健全资金支出项目、完善资金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工作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

认真对照《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计分表》,我中心各项指标都较好地达到了相关要求,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论为优秀。

七、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今年的各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是存在一些问题,面临的形势还非常严峻,有些问题还比较突出,主要表现在:

1、部分行业参保率较低的状况仍未得到改善。私营、民营企业和个体从业人员的参保率较低,每年缴费基数提高,也对我们的征缴工作造成了一定影响,主要是老百姓认为基数过高,缴费能力有限。

2、预算执行存在偏差。由于年初预算安排经费不足,部分专项工作经费未纳入年初部门预算,需要申请追加预算,预算编制与实际情况存在一点偏差,指标追加不及时且比例较大,不利于工作的及时开展和预算执行的控制。

3、财政资金缺口较大。由于机构改革之后,社保服务承担了更多的职能,工作任务重,要求高;同时要提升经办、稽核、内控等服务效能,需要壮大人员队伍,加强经费支撑。

八、下一步改进措施

1、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和合理性,严格执行预算加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按照新《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按政策规定及本部门的发展规划,结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本年预算草案,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和合理性,优化资金结构。增强预算编制的全面性、准确性,强化预算执行的严肃性。

2、兼顾预算调整的灵活性。开展预算执行分析,及时掌握预算执行进度,适时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通报和督促。对确有必要的预算调整严格按程序审核报批,加快消化结转结余资金。

3、加强财务人员的学习培训。加强单位财务人员新《预算法》《政府会计准则》和《政府会计制度》等相关方面的业务培训学习,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4、完善制度管理,严格控制支出。严格执行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确保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控“三公”经费等公务支出。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5、完成省、市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贯彻落实养老保险各项政策,做好宣传引导工作;配合税务做好企业社保征缴职能划转。

6、继续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清理退还试点期间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按时足实退休人员职业年金个人账户。

7、加强稽核、稽查工作,确保基金安全。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附件: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计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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