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9030009/2021-1466003 | 发布机构: | 赫山区人社局 | 发文日期: | 2021-10-19 1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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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对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行综合管理、监督指导、协调服务。
(二)负责全区人力资源开发综合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指导全区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全区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组织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贯彻执行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和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与激励政策。
(四)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并组织实施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执行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办法和全省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并实施监督,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全区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五)负责全区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规划,执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监督实施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监督实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七)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参与人才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全区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工作,综合管理全区专业技术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归口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完善职业资格制度,贯彻实施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八)负责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宏观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九)负责全区企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综合管理。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指导和监督实施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政策;配合有关部门审核纳入区级财政统一发放工资范围和同级事业单位及人员的工资、资金、津补贴标准和离退休费;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十)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实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十三)有关职责分工。高(中)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区人カ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区教育局等部门拟订。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区教育局负责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设置
益阳市赫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法规股、财务股、人事股、劳动关系股、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工资福利股、养老保险股、工伤保险股、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股、信息统计股。
(二)决算单位构成
益阳市赫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单位2020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局机关本级决算(根据财政预算管理制度,所属二级机构为一级预算单位,部门决算报表分别单独公开)和4个非独立核算的机构:赫山区人力资源市场管理中心、赫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赫山区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和赫山区民兵武器仓库。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4711.41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689.49万元,总计6400.90万元,与2019年收入(1885.26万元)相比,收入增加2826.15万元,增长149.91%,主要原因是: 就业资金增加。
2020年度支出5199.3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201.55万元,总计6400.90万元,与2019年支出(1277.73万元)相比增加3921.62万元,增长306.92%,主要原因是就业资金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4711.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59.26万元,占79.79%;其他收入952.15万元,占20.2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5199.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39.00万元,占19.98%;项目支出4160.35万元,占80.0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759.26万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111.48万元,总计4870.74万元,与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1885.26万元)相比,增加1874.00万元,增长99.40%,主要原因是:就业资金增加。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028.76万元,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841.99万元,总计4870.74万元,与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1277.73万元)相比,增加2751.03万元,增长215.31%。主要原因是:就业资金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28.7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7.49%。与2019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751.03万元,增长215.31%,主要原因是就业资金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28.7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1.00万元,占3.50%;科学技术(类)支出10.20万元,占0.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428.68万元,占85.11%;卫生健康(类)支出34.47万元,占0.86%;节能环保(类)支出322万元,占7.99%;农林水(类)支出68.65万元,占1.70%;住房保障(类)支出23.75万元,占0.5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74.18万元,支出决算为4028.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6.69%。其中:
1.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0人力资源事务(款)99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41.0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原因为:调整预算增加141.00万元。
2.206科学技术支出(类)99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99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2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原因为:调整预算增加10.20万元。
3.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0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01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82.84万元,支出决算为491.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3.6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原因为:调整预算增加208.36万元。
4.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0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99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7.0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原因为:调整预算增加27.00万元。
5.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3.12万元,支出决算为34.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2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原因为:调整预算增加1.42万元。
6.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07就业补助(款)01就业创业服务补贴(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7.0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原因为:调整预算增加207.00万元。
7.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07就业补助(款)99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583.9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原因为:调整预算增加2583.94万元。
8.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5.0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原因为:调整预算增加85.00万元。
9.210卫生健康支出(类)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01行政单位医疗(项)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34.47万元,支出决算为34.4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10.211节能环保支出(类)99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01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22.0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原因为:调整预算增加322.00万元。
11.213农林水支出(类)05扶贫(款)99其他扶贫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8.6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原因为:调整预算增加68.65万元。
12.221住房保障支出(类)02住房改革支出(款)01住房公积金(项)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23.75万元,支出决算为23.7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05.0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72.7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8.72%,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332.2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1.28%,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赠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00万元,支出决算为4.46万元,完成预算的223.00%,其中:
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与决算;
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与决算;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2.00万元,支出决算为4.46万元,完成预算的223.0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有调整。与上年相比减少10.56万元,减少70.31%,减少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支出比上年有所压减。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46万元,占100%。其中: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46万元,其中: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4.46万元。主要用于与有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益阳市赫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共接待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00个、接待人次90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益阳市赫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为332.28万元,与年初预算(39.52万元)相比,增加292.76万元,增长740.79%。主要原因是办公经费等开支增大。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无会议费开支;无培训费开支。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益阳市赫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9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91万元; 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9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9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本单位年末无车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十四、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的管理,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理念,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内控制度,依法、有效地使用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1.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及纪检组长任副组长,办公室主任、基金监督股股长、各二级机构负责人及单位财务人员为成员。本单位实际制订了自评方案,完善了评价指标体系,特别是对产出及效率指标进行细化、量化,如:对职责履行指标,围绕针对社会效益指标,围绕本单位职能设置具体产出评价指标。
2.下发通知,布置单位自评。本单位高度重视,第一时间下发了《关于做好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自评工作小组本着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对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通过基础数据、原始资料、会计报表、业务报表审核自查,对组织机构、人员编制、预算管理、预算执行情况等进行了全面绩效自评,在自评过程中发现问题,查找原因,及时纠正偏差,为下一步工作夯实基础。保证了绩效自评工作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3.收集查阅资料。收集相关规章、制度、职责、工作计划等各种资料,对相关资料进行审核,确保资料的真实完整、可信。
4.形成评价结论。通过对资料分类整理和分析,按照评价指标、评价标准进行打分,形成自评结论,在自评过程中发现问题,查找原因,积极整改,为下一步的工作打下基础。
5.整理归档。绩效自评小组将自评情况、数据及相关佐证资料进行分类归档,有效索引。力争考核有数据、评价有依据、指标脉络明确、事实证据充分。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绩效自评,进一步掌握了资金使用情况和取得的效果,总结了项目资金管理经验,发现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今后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健全资金支出项目、完善资金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工作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认真对照《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计分表》,我单位各项指标都较好地达到了相关要求,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论为优秀。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1.全面统筹城乡就业。继续以增加城镇就业岗位为目标,以落实就业政策为主线,以强化就业服务为手段,以帮助就业困难群体为重点,大力推进就业再就业工作,城镇就业工作取得较好成绩。全年全区城镇新增就业6501人,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3401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951人。全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949人,其中新增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638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8%以内。
2.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本实现全覆盖,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扎实推进,多层次的基本养老保险体系逐步形成,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工作稳步推进。2020年,全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伤、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2.8万人、1.3万人、43.1万人、3.6万人、2.53万人,社会保险费收入分别达7.2亿元 、2.1亿元、2.1亿元、560万、102.1万。
3.人才服务内容和方式不断创新,人才队伍不断壮大,人才招聘逐步规范。2020年,全区共引进各类人才314人,其中,全日制本科学历的有 170人,研究生以上学历的有 25人。
4.争议调解机制不断创新,“互联网+仲裁”模式全面推广,争议仲裁程序进一步简化,全区17个镇(街道)建立了基层劳动关系协调组织,全年受理劳动争议案件233起,其中立案处理106起,结案100起,结案率95%;庭外调解127起,调解成120起,调解率95%。
5.劳动保障违法案件得到及时处理,劳动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全年共受理投诉案件256起,成功追回农民工工资23284326元,处罚了8家违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企业,开了全市执法办案的先河。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科学技术支出(类):是指用于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类):是指用于节能环保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是指用于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 :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咨询费:反映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离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休人员的离休费、护理费和其他补贴。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看守人员和犯人的伙食费、药费等。
奖励金:反映政府各部门的奖励支出,如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附件
赫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牢固树立预算绩效理念,强化部门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益阳市赫山区财政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益赫财绩〔2021〕1号)的文件要求,赫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立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对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实施了绩效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形成本评价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赫山区人社局共有13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法规股、财务股、人事股、劳动关系股、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工资福利股、养老保险股、工伤保险股、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股、信息统计股;4个非独立核算的机构:赫山区人力资源市场管理中心、赫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赫山区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和赫山区民兵武器仓库;3个独立核算的二级机构:赫山区劳动监察局、赫山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赫山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一)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对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行综合管理、监督指导、协调服务。
(二)负责全区人力资源开发综合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指导全区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全区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组织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贯彻执行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和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与激励政策。
(四)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并组织实施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执行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办法和全省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并实施监督,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全区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五)负责全区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规划,执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监督实施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监督实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七)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参与人才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全区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工作,综合管理全区专业技术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归口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完善职业资格制度,贯彻实施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八)负责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宏观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九)负责全区企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综合管理。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指导和监督实施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政策;配合有关部门审核纳入区级财政统一发放工资范围和同级事业单位及人员的工资、资金、津补贴标准和离退休费;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十)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实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十三)有关职责分工。高(中)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区人カ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区教育局等部门拟订。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区教育局负责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1.2020年基本支出情况
基本支出用于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2020年基本支出1039.00万元 ,具体包括:
(1)工资福利支出529.42万元。主要包括在职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基金、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支出。
(2)商品和服务支出488.14万元。包括日常运行正常办公经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三公经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及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4.53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生活补助费、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
(4)资本性支出6.9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费。
2.“三公”经费情况
2020年度,区人社局“三公”经费11.0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为11.0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我局严格控制使用“三公经费”,把推进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确保“三公”经费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3.预决算公开情况
部门决算和部门预算编报通过区财政局审核批示,下达文件后,按照预决算公开的要求在政府网上和财政局网站进行了公示,增强了预决算执行情况的透明度。
4.资产管理情况
按照“厉行节约、物尽其用”原则和内部管理制度规范执行。
(1)责任分归。固定资产的购置、使用、报废由办公室、财务股等共同负责。
(2)管控流程。固定资产的购置先由各相关股室根据实际需要提出购置计划,填报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按程序办理采购手续,凡纳入政府采购目录、达到规定标准的采购项目,按照政府采购的规定进行;资产的处置报废报审,按照国家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确保资产的安全高效,防止资产流失。
2020年按照区财政局要求编制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报表,确保了资产安全完整。
5.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成立了内控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在内控管理方面,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财经制度,完善业务操作流程,坚持“先预算、后支出”,统筹安排使用各项资金,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2020年按照区财政局要求开展了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进一步完善了内部控制体系。
(二)项目支出情况
项目支出是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项安排的支出,主要为就业专项资金项目支出。
2020年度,区人社局项目支出总额为4160.35万元。
三、政府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赫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政府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赫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赫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根据文件要求,对我局的整体支出认真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
(一)绩效评价目的
按照国家政策法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的管理,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理念,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内控制度,依法、有效地使用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二)绩效评价工作的过程
1.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及纪检组长任副组长,办公室主任、基金监督股股长、各二级机构负责人及单位财务人员为成员。本单位实际制订了自评方案,完善了评价指标体系,特别是对产出及效率指标进行细化、量化,如:对职责履行指标,围绕针对社会效益指标,围绕本单位职能设置具体产出评价指标。
2.下发通知,布置单位自评。本单位高度重视,第一时间下发了《关于做好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自评工作小组本着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对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通过基础数据、原始资料、会计报表、业务报表审核自查,对组织机构、人员编制、预算管理、预算执行情况等进行了全面绩效自评,在自评过程中发现问题,查找原因,及时纠正偏差,为下一步工作夯实基础。保证了绩效自评工作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3.收集查阅资料。收集相关规章、制度、职责、工作计划等各种资料,对相关资料进行审核,确保资料的真实完整、可信。
4.形成评价结论。通过对资料分类整理和分析,按照评价指标、评价标准进行打分,形成自评结论,在自评过程中发现问题,查找原因,积极整改,为下一步的工作打下基础。
5.整理归档。绩效自评小组将自评情况、数据及相关佐证资料进行分类归档,有效索引。力争考核有数据、评价有依据、指标脉络明确、事实证据充分。
(三)部门职责履行情况
1.全面统筹城乡就业。继续以增加城镇就业岗位为目标,以落实就业政策为主线,以强化就业服务为手段,以帮助就业困难群体为重点,大力推进就业再就业工作,城镇就业工作取得较好成绩。全年全区城镇新增就业6501人,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3401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951人。全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949人,其中新增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638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8%以内。
2.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本实现全覆盖,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扎实推进,多层次的基本养老保险体系逐步形成,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工作稳步推进。2020年,全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伤、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2.8万人、1.3万人、43.1万人、3.6万人、2.53万人,社会保险费收入分别达7.2亿元 、2.1亿元、2.1亿元、560万、102.1万。
3.人才服务内容和方式不断创新,人才队伍不断壮大,人才招聘逐步规范。2020年,全区共引进各类人才314人,其中,全日制本科学历的有 170人,研究生以上学历的有 25人。
4.争议调解机制不断创新,“互联网+仲裁”模式全面推广,争议仲裁程序进一步简化,全区17个镇(街道)建立了基层劳动关系协调组织,全年受理劳动争议案件233起,其中立案处理106起,结案100起,结案率95%;庭外调解127起,调解成120起,调解率95%。
5.劳动保障违法案件得到及时处理,劳动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全年共受理投诉案件256起,成功追回农民工工资23284326元,处罚了8家违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企业,开了全市执法办案的先河。
(四)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1.预算编制情况:2020年我局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预算法》等法律法规,认真进行了预算编制,依据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清晰、细化、可衡量。
2.执行管理情况:我局管理制度健全,加强了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严格按预算进度支付费用,加强了“三公”经费、公用经费、结转结余的控制,各项经费支出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等有关规定执行,预算执行完成和控制较好。
(五)财政预算绩效自评结论
通过绩效自评,进一步掌握了资金使用情况和取得的效果,总结了项目资金管理经验,发现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今后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健全资金支出项目、完善资金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工作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
认真对照《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计分表》,我局各项指标都较好地达到了相关要求,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论为优秀。
七、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因部门整体支出的资金安排和使用上具有不可预见性,在科学设置预算绩效指标上还需进一步加强。由于行政经费少,年初编制的预算不够精确,编制范围不太全面,预算执行情况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八、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和合理性,严格执行预算
加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按照新《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按政策规定及本单位的发展规划,结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本年预算草案,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和合理性,优化资金结构。增强预算编制的全面性、准确性,强化预算执行的严肃性。
(二)兼顾预算调整的灵活性
开展预算执行分析,及时掌握预算执行进度,适时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通报和督促。对确有必要的预算调整严格按程序审核报批,加快消化结转结余资金。
(三)加强财务人员的学习培训
加强单位财务人员新《预算法》《政府会计准则》和《政府会计制度》等相关方面的业务培训学习,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四)完善制度管理,严格控制支出。严格执行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确保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控“三公”经费等公务支出。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附件: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计分表
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计分表
一级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自评分 |
指标解释 |
指标说明 |
投 入(20分) |
目标 |
绩效目标 合理性(2分) |
2 |
部门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 |
评价要点: |
绩效指标 明确性(3分) |
3 |
部门依据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
评价要点: |
||
预算 |
在职人员 控制率(5分) |
4 |
部门本年度实际在职人员数与编制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人员成本的控制程度。 |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 |
|
“三公经费” 变动率(5分) |
5 |
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的变动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控制重点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 |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100%。 |
||
重点支出 安排率(5分) |
5 |
部门本年度预算安排的重点预算支出与部门预算总支出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履行主要职责或完成重点任务的保障程度。 |
重点支出安排率=(重点预算支出/预算总支出)×100%。 |
||
过 程(30分) |
预算 |
预算 执行率(4分) |
4 |
部门本年度预算完成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完成程度。 |
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预算数)×100%。 |
预算 调整率(2分) |
2 |
部门本年度预算调整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的调整程度。 |
预算调整率=(预算调整数/预算数)×100%。 |
||
支付 进度率(2分) |
2 |
部门实际支付进度与既定支付进度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和均衡性程度。 |
支付进度率=(实际支付进度/既定支付进度)×100%。 |
||
结转 结余率(2分) |
2 |
部门本年度结转结余总额与支出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本年度结转结余资金的实际控制程度。 |
结转结余率=结转结余总额/支出预算数×100%。 |
||
结转结余 变动率(2分) |
2 |
部门本年度结转结余资金总额与上年度结转结余资金总额的变动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控制结转结余资金的努力程度。 |
结转结余变动率=[(本年度累计结转结余资金总额-上年度累计结转结余资金总额)/上年度累计结转结余资金总额]×100%。 |
||
公用经费 控制率(2分) |
2 |
部门本年度实际支出的公用经费总额与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机构运转成本的实际控制程度。 |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 |
||
“三公经费”控制率(2分) |
2 |
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与预算安排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三公经费”的实际控制程度。 |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 |
||
政府采购 执行率(4分) |
4 |
部门本年度实际政府采购金额与年初政府采购预算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 |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100%; |
||
过 程(30分) |
预算 ) |
管理制度 健全性(2分) |
2 |
部门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事业发展的保障情况。 |
评价要点: |
资金使用 合规性(1分) |
1 |
部门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
评价要点: |
||
预决算信 息公开性(1分) |
1 |
部门是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决算管理的公开透明情况。 |
评价要点: |
||
基础信息 完善性(1分) |
1 |
部门基础信息是否完善,用以反映和考核基础信息对预算管理工作的支撑情况。 |
评价要点: |
||
资产 |
管理制度 健全性(2分) |
2 |
部门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社会发展的保障情况。 |
评价要点: |
|
资产管理 安全性(2分) |
2 |
部门的资产是否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安全运行情况。 |
评价要点: |
||
固定资产 利用率(1分) |
1 |
部门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与所有固定资产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固定资产使用效率程度。 |
固定资产利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所有固定资产总额)×100%。 |
||
产 出(30分) |
职责 |
实际 完成率(8分) |
8 |
部门履行职责而实际完成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工作任务目标的实现程度。 |
实际完成率=(实际完成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 |
完成 及时率(4分) |
4 |
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完成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
完成及时率=(及时完成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 |
||
质量 达标率(8分) |
8 |
达到质量标准(绩效标准值)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质量达标率=(质量达标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 |
||
重点工作 办结率(10分) |
9 |
部门年度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与交办或下达数的比率,用以反映部门对重点工作的办理落实程度。 |
重点工作办结率=(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交办或下达数)×100%。 |
||
效 果(20分) |
履职 |
经济效益(5分) |
5 |
部门履行职责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此三项指标为设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时必须考虑的共性要素,可根据部门实际并结合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有选择的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 |
社会效益(5分) |
5 |
部门履行职责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
生态效益(5分) |
5 |
部门履行职责对生态环境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
社会公众 或服务对 象满意度(5分) |
5 |
社会公众或部门的服务对象对部门履职效果的满意程度。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部门履行职责而影响到的部门、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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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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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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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市赫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