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信息来源:人社局 作者:人社局 浏览量: 字体:【字体: 【打印本页】
索引号: 413000/2016-0034 发布机构: 人社局 发文日期: 2016-01-28 11:12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2016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赫山区医疗保险管理所(区医保中心)

一、单位基本情况

  根据市编办《关于整合区县(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职工医保经办机构的批复》(益编办发【2013】46号)精神,经研究,决定益阳市赫山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与益阳市赫山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合计,设立益阳市赫山区医疗保险管理所,为益阳市赫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的副科级事业单位。详见益赫编委【20142号。于20141128日搬迁到区人社局。于20164月明确单位负责人李润安详见“益赫政人20168号”文件。今年5月已办好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30903G01780076F,法定代表人李润安。本单位是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经费来源是全额拨款。主要职责和宗旨是负责全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计划生育保险的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工作。原区医保中心在职职工18人,全额17人、差额1人,退休人员7人。

 二、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只有本单位,预算收入主要是公共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支出只有本单位基本运行经费。

  (一)部门收入预算情况

   2016年收入总额153.54万元,为公共财政预算拨款153.54万元。

  (二)部门支出预算情况

  2016年财政预算支出为153.54万元,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16年预算支出为153.54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取暖费、交通费、会议费、招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三公”经费预算内支出12.5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支出8.5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支出4.00万元(主要是1台公务用车运行费用),会议费10.00万元。2016年我单位将进一步强化“三公”经费管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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