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13000/2016-0055 | 发布机构: | 人社局 | 发文日期: | 2016-11-16 09: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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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赫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为进一步加强对财政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按照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1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通知要求,我局对2015年部门整体支出进行了自评,具体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赫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立于2012年6月,是正科级全额拨款单位。至2015年末,在职人员22人,内设:办公室、法规股、财务股、人事股、就业失业与职业能力建设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公务员管理股、工资福利股、养老保险股、医疗生育保险股、工伤保险股、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股、安全保卫股等14个股室,下辖: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所、区社会劳动保险所、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区医疗保险所、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五个二级机构。
(二)单位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对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行综合管理、监督指导、协调服务。
2、负责全区人力资源开发综合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指导全区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全区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组织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贯彻执行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和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与激励政策。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贯彻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并实施监督,编制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5、负责全区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负责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综合管理。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指导和监督实施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政策;配合有关部门审核纳入区级财政统一发放工资范围的同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人员的工资、资金、津补贴标准和离退休费;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7、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宏观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全区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工作,综合管理全区专业技术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归口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
8、负责全区外国专家综合管理和引进国外智力工作,贯彻落实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回)本区工作或定居政策;归口管理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出国(境)培训工作;负责全区智力引进项目立项申报及成果的评估、表彰奖励和推广工作;负责本系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9、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和落实全区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拟订和落实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政策,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维稳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10、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执行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组织实施政府奖励制度,综合管理全区行政奖励表彰工作;承办以区人民政府名义任免工作人员的有关工作;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惩戒管理工作。
11、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2、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执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1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政府绩效评估工作,完善政府绩效评估的方法和指标体系,提出奖惩建议。
14、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情况
我局成立了财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报账审批制度。严格按照国家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资金管理,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做到专款专用,会计核算规范,会计信息真实、完整、有效。无截留、挤占、挪用、虚例支出等情况,保证了资金的安全。
三、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根据《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益赫政发〔2016〕12号)、《益阳市赫山区财政局关于转发〈湖南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益赫财绩〔2016〕8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单位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有局长任组长,副局长及纪检组长任副组长,办公室主任、基金监督股股长、各二级机构负责人及单位财务人员为成员,专门负责本次绩效自评工作。以绩效评价的各项文件精神为指导,以整体绩效支出为内容,对各项评价指标进行农一评价打分,自评分数理由充分,佐证材料完整有效。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职责履行情况
1、就业工作
今年,我们通过调研规模以上企业用工需求,采集城乡剩余劳动力信息,举办“春节大型招聘会”、“社区专场招聘会”等搭建企业和劳动者的供需平台,不断强化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劳动者技能等有效措施,我区就业形势基本保持稳定。目前,我区新增城镇就业5580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7%;失业人员再就业3059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2%,其中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人数916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2%;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数2617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1%;城镇“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跟踪服务148户,100%实现动态就业。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全年职业培训6537人,完成年任务的102%。
2、社会保险工作
(1) 社会保障制度日益健全。整合后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平稳运行,启动了大病商业保险制度,全年大额住院费再补偿1350万元。积极争取13家改制国有企业1130名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单位部分全额挂账,解决了国有改制企业参加职工医保和失业保险问题。启动了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制度。社保基金内控制度建设得到全面加强,基金安全程度不断提高。
(2) 社保扩面征缴成效显著。全区社会保险总参保人数达130.9万人(次),征缴各类基金8.77亿元。各项社会保险都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其中企业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4.7万人、1.2万人、40.3万人、3.1万人、74万人、3.7万人、1.5万人、2.4万人。征缴基金分别为:37125万元、2760万元、2808万元、8826万元、34400万元、980万元、280万元、500万元。
(3) 社会保险待遇大幅度提高。全区2015年发放和补偿各类社保待遇9.41亿元,连续调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比去年提高184元/月,人均基本养老金达1634元。提高医保待遇水平,城镇职工医保政策内报销比例达到78%,城镇居民医保区、乡两级政策范围内补偿率75.2%,实际补偿率50.3%,实际补偿率较去年同期提高5个百分点。生育保险实现了参保人员计划生育政策范围内零自付。失业、工伤保险待遇都明显提高。
3、人事人才工作
(1)人事工资制度改革全面推进。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调整工作,人均增资约300元/月,出台了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乡镇工作补贴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晋升职级制度,有效的调动了基层工作人员工作积极性。
(2)人才引进全面实行公开考选。今年,公务员遴选共组织考试3次,招考6人;面向环卫处、住建局二级机构在编人员中公开考选50人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工作;考试双向选择性安置两兵人员90人;面向省内7所重点高校和省外“211工程”大学应届毕业生直接招聘区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3人,其中全日制本科生6人、硕士研究生7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90人。所有考试都通过发布公告、报名、笔试、面试、考察,考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各环节在区纪委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下进行,零投诉,获得广大考生和上级有关部门的肯定。
(二)履职效益
(1) 行政效能。我单位高度重视行政效能建设工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制定方案,明确工作职责。推进政务公开透明度,方便人民群众;端正工作态度,转变机关作风。认真履行好各自职责,来人、来电要热情接待;加强经费及资产管理;充分利用网络提高办公效率,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年内无行政效能方面投诉现象。
(2)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2015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下,通过一年的努力工作,全体干部职工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办事更积极,态度更热情,使广大群众和服务对象更满意,满意率达到95%以上。
五、评价结论
综合以上各项指标,我局2015年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分为98分,自评结果:优秀。
赫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