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13000/2016-0073 | 发布机构: | 人社局 | 发文日期: | 2016-12-27 12: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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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赫山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所
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1、益阳市赫山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所隶属于益阳市赫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全额拨款、独立核算的二级机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区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构(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的养老保险工作。
2、部门现有在岗人员8人,退休人员2人,内设办公室、业务股、财务股、退管股、审计稽核股五个股室。各部门之间相符协调、相互配合,做到既有分工又有合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只有本单位,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赫山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所。
三、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为69万元,主要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9万元,收入较去年预算49.6万元增加19.4万元,上升28%,主要是由于单位人员的工资进行了调资,社保改革业务费用增加。
(二)支出情况
本年度部门预算支出为69万元,主要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9万元,支出较去年预算49.6万元增加19.4万元,上升28%,主要是由于单位人员的工资进行了调资,社保改革业务费用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69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情况
本年度支出预算69万元,其中运行经费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37.3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支出19.9万元,津贴补贴、绩效工资15.3万元、奖励工资1.6万元,其他工资0.5万元。按政策规定应缴纳医保金4.5万元、养老金7万元、职业年金2.8万元。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2万,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商品和服务支出共计9.3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工会经费0.7万元,福利费支出1万元,公务费3.5万元,公务用车费4万元。
4、劳动监察业务费4万元。
支出较2016年算49.6万元增加19.4万元,上升28%,主要是由于单位人员的工资进行了调资,社保改革业务费用增加。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为7.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万元,用于单位按规定开支的日常管理、各项专项检查等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用于车辆燃油费及车辆日常维护和每年的车辆保险等日常运行支出。三公经费与去年基本持平。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护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2017年我单位将深入贯彻单位内部控制体系,制定完善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防范各类风险。进一步加强干职工学习、培训,共同参与。通过加强宣传、培训等方式,促进单位内部人员深刻领悟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要求,更新管理理念、掌握内控方法,建立系统、规范、高效的内部控制管理机制。引导干职工坚定理想信念,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保持积极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真正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认真落实领导机构、建立完善内控工作制度、加强本单位的内控管理制度,进一步细化制度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