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13000/2017-0041 | 发布机构: | 区管单位 人社局 | 发文日期: | 2017-08-11 15:47 |
|---|---|---|---|---|---|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赫山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所
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一部分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益阳市赫山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所隶属于益阳市赫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全额拨款、独立核算的二级机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区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构(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的养老保险工作。现有在岗人员8人,退休人员2人,内设办公室、业务股、财务股、退管股、审计稽核股五个股室。各部门之间相符协调、相互配合,做到既有分工又有合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只有本单位。
第二部分 赫山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所保险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公开表格另附)
第三部分 赫山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赫山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所财政拨款收入为19837.8万元,其中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收入91.2万元,财政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费收入9752.5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费收入3074.7万元、其他文化离退休收入172.1万元、其他普通教育离退休收入6744.7万元、住房公积金收入2.6万元。2016年度决算支出总额为1983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2万元,项目支出19746.6万元,为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二、关于赫山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所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为19837.8万元,单位收入主要为财政拨款收入,其中包含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收入91.2万,占总收入的0.3%,项目收入-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收入为19746.6万元,占总收入比例99.5%,住房公积金2.6万,占总收入的0.01%,
三、关于赫山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所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基本支出中工资福利支出为69万元,占总支出的比例为0.3%;商品与服务支出22万元,占总支出的比例为0.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6万元,占总支出的比例为0.02%;项目支出19746.6万元,占总支出的比例为99.5%。
四、关于赫山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赫山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所财政拨款收入为19837.8万元,其中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收入91.2万,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收入19746.6万元,住房公积金2.6万。与2015年度总收入21704万元减少1957.2万元,增长率为-10%,是由于财政上年度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补助增加,同时单位补发了2014年10月至2016年12月的调资工资。2016年度决算支出总额为19837.8万元,其中: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19746.6万元,该金额用于对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金的发放;住房保障支出2.6万元;本单位的社会保险事务支出金额为91.2万元,比2015年度增加42.2万元,增长率为53%;其中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险缴费等经费支出69万元, 比2015年度增加35万元,增长率为51%;商品服务支出2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交通费、会议费、招待费、小型购置等支出;比2015年度增加7万元,增长率为32%;其他资本性支出9.6万,主要用于办公楼搬迁,购买的一批办公设备。
五、关于赫山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为19837.8万元,其中包含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支出91.2万,项目支出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为19746.6万元,财政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费支出9752.5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费支出3074.7万元、其他文化离退休费支出172万元、其他普通教育离退休费支出6745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基本支出中工资福利支出为69万元,占总支出的比例为0.5%;商品与服务支出22万元,占总支出的比例为0.2%;项目支出19746.6万元,占总支出的比例为99.5%。
六、关于赫山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基本支出中工资福利支出为69万元,占一般预算支出的比例为0.3%;商品与服务支出22万元,占一般预算支出比例为0.2%;项目支出19746.6万元,占一般预算支出的比例为99.5%。
七、关于赫山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的总金额是2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是0.6万元,单位一台车辆的运行维护费用。公务接待费是2.3元,接待批次28,公务接待人数350人,与上年基本持平。
八、其他重要事项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6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1.2万元,比2015年增加42.2万元,增长53%。主要原因是: 2014年10月基本工资标准调高、职务职级并行、工资普调调资等每个人的工资提高了,办公楼的搬迁,购置了办公设备。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6万元,全部是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6万元。
2016年我区养老保险工作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区直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养老保险有关政策法规及文件精神,在确保基金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基金效益,参保群众受益度不断提高,社会效益明显。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基本费用。
六、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基本费用。
七、“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2016年我单位深入贯彻单位内部控制体系,制定完善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防范各类风险。进一步加强干职工学习、培训,共同参与。通过加强宣传、培训等方式,促进单位内部人员深刻领悟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要求,更新管理理念、掌握内控方法,建立系统、规范、高效的内部控制管理机制。引导干职工坚定理想信念,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保持积极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真正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认真落实领导机构、建立完善内控工作制度、加强本单位的内控管理制度,进一步细化制度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