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13000/2018-0041 | 发布机构: | 人社局 | 发文日期: | 2018-06-29 08: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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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赫山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所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为进一步加强对财政资金的使用管理,牢固树立预算绩效理念,强化部门支出责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管理的实施意见》(益赫政发【2016】12号)、《益阳市赫山区财政局关于转发〈湖南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益赫财绩〔2016〕8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所按照《益阳市赫山区财政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益赫财绩【2018】113号)的文件要求,我所对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进行了自评,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赫山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所成立于1997年1月,是益阳市赫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二级机构,承担全区国家机关、全民和区以上集体所有制单位的社会保险工作。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编制人员9人,退休人员2人,内设:办公室、财务股、业务股、退管股、审计稽核股5个股室。
(一)部门整体支出概况
2017年度,部门决算收入17406万元,其中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收入79万元,其他普通教育收入5891万元,其他文化收入67万元,归口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收入3590万元,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离退休费收入5230万元,其他收入1600万元,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收入949万元,上年资金结转结余69万元。
2017年决算支出总额为17430万元,其中:其他普通教育支出5891万元,其他文化支出6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770万元,其他支出1600万元,以上金额用于对全额及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发放;住房保障支出4万元;本单位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支出98万元,其中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险缴费等经费支出76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9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交通费、会议费、招待费、小型购置等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万元。年终结转结余45万元。
(二)预决算公开情况
2016年部门决算和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通过财政局审核批示,下达文件后,按照预决算公开的要求在中国.赫山—赫山政府网进行了公示,增强了预决算执行情况的透明度。
(三)“三公“经费使用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2.3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2.3万元,年初预算资金安排为13.2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7.4%,较2016年2.3万元保持持平,我所严格控制使用”“三公“经费,把推进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确保”三公“经费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四)资产管理情况
2017年资产合计为9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为79万元。固定资产14万元。2017年按照区财政局要求编制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报表,确保了资产安全完整。
(五)基金收支情况
1、基金参保情况
全区已参保单位272个,已参保人数为11440人,占应参保总数的97%,已进入统筹的离退休人数5928人(由机关社保所直接发放人数1430人,其余的由财政发放),占全区总数的100%。
2、收入情况
全年基金收入合计2048万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2008万元,利息收入12万元,转移收入28万元。
3、支出情况
全年基金支出合计3101万元,其中基本养老金支出3099万元,转移支出2万元。
4、结余情况
上年结余2177万元。到2017年12月31日止全区养老保险基金累计滚存结余1124万元,其中:一季度结余 -466万元,二季度结余 -731万元,三季度结余-440万元,四季度结余585万元。
5、财政专户情况
全年收入2048万元,支出3100万元,上年结余2089万元,到2017年12月31日止累计结余1037万元 。
(六)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我所成立了财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报账审批制度。严格按照国家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资金管理,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做到专款专用,会计核算规范,会计信息真实、完整、有效。无截留、挤占、挪用、虚例支出等情况,确保了资金的安全。2017年按照财政局要求开展了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进一步完善了内部控制体系。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按照国家政策法规规定,结合我所的实际情况,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的管理,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理念,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内控制度,依法、有效地使用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二)绩效评价工作的过程
1、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由所长任组长,副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长为成员。专门负责本次绩效自评工作。以绩效评价的各项文件精神为指导,以整体绩效支出为内容,对各项评价指标进行评价打分,自评分数理由充分,佐证材料完整有效。
2、收集查阅资料。收集相关规章、制度、职责、工作计划等各种资料,对相关资料进行审核,确保资料的真实完整、可信。
3、形成评价结论。通过对资料分类整理和分析,按照评价指标、评价标准进行打分,形成自评结论,在自评过程中发现问题,查找原因,积极整改,为下一步的工作打下基础。
(三)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1、预算编制情况:2017年我所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预算法》等法律法规,认真进行了预算编制,依据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清晰、细化、可衡量。
2、执行管理情况:我所管理制度健全,加强了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严格按预算进度支付费用,加强了“三公“经费、公用经费、结转结余的控制,各项经费支出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等有关规定执行,预算执行完成和控制较好。
(四)财政预算绩效自评结论
认真对照《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计分表》,我所各项指标都较好地达到了相关要求,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论为优秀。
赫山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所
附件3:
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计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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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自评分 |
指标解释 |
指标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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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入(20分) |
目标 |
绩效目标合理性(2分) |
2 |
部门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 |
①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计1分;②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计0.5分;③是否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计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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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明确性(3分) |
3 |
部门依据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
①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计1分;②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计0.5分。③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计0.5分;④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计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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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 |
在职人员控制率(5分) |
5 |
部门本年度实际在职人员数与编制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人员成本的控制程度。 |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小于或等于1计5分,否则按比例计分。在职人员数:部门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部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编制数: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批复的部门的人员编制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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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经费” 变动率(5分) |
5 |
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的变动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控制重点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 |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100%。下降的计5分,增加的按比例扣减。“三公经费”:年度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招待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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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支出安排率(5分) |
5 |
部门本年度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支出与部门项目总支出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履行主要职责或完成重点任务的保障程度。 |
重点支出安排率=(重点项目支出/项目总支出)×100%。实际得分=支出安排率*5分。重点项目支出:部门年度预算安排的,与本部门履职和发展密切相关、具有明显社会和经济影响、党委政府关心或社会比较关注的项目支出总额。项目总支出:部门年度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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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30分) |
预算 (20分) |
预算完成率(4分) |
4 |
部门本年度预算完成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完成程度。 |
预算完成率=(预算完成数/预算数)×100%。完成年初预算计4分,未完成年初预算按比例扣减,预算完成数:部门本年度实际完成的预算数。预算数:财政部门批复的本年度部门预算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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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调整率(2分) |
2 |
部门本年度预算调整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的调整程度。 |
预算调整率=(预算调整数/预算数)×100%。未调整的计2分,调整了的除特殊原因外按比例扣减。预算调整数:部门在本年度内涉及预算的追加、追减或结构调整的资金总和(因落实国家政策、发生不可抗力、上级部门或同级党委政府临时交办而产生的调整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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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进度率(2分) |
2 |
部门实际支付进度与既定支付进度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和均衡性程度。 |
支付进度率=(实际支付进度/既定支付进度)×100%。完成年终进度的计1分,按季度完成预算进度的计1分。实际支付进度:部门在某一时点的支出预算执行总数与年度支出预算数的比率。既定支付进度:由部门在申报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时,参照序时支付进度、前三年支付进度、同级部门平均支付进度水平等确定的,在某一时点应达到的支付进度(比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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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转结余控制率(4分) |
4 |
部门本年度结转结余总额与上年结转结余总额增减比例,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存量资金的实际控制程度。 |
结转结余控制率=(本年结转结余总额-上年结转结余总额)/上年结转结余总额×100%。低于15%的计4分,每超过5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结转结余总额:部门本年度的结转资金与结余资金之和(以决算数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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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经费 控制率(2分) |
2 |
部门本年度实际支出的公用经费总额与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机构运转成本的实际控制程度。 |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为100%的计2分,每超过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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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经费”控制率(2分) |
2 |
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与预算安排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三公经费”的实际控制程度。 |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为100%的计2分,每超过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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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 执行率(4分) |
4 |
部门本年度实际政府采购金额与年初政府采购预算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 |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100%,为100%的计2分,每低于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政府采购预算:采购机关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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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 管理 (5分) |
管理制度 健全性(2分) |
2 |
部门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事业发展的保障情况。 |
已制定或具有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计1分;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计0.5分;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计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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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使用 合规性(1分) |
1 |
部门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
①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计0.2分;②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计0.2分;③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评估论证计0.2分;④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计0.2分;⑤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计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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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决算信 息公开性(1分) |
1 |
部门是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决算管理的公开透明情况。 |
①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计0.5分;②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计0.5分。预决算信息是指与部门预算、执行、决算、监督、绩效等管理相关的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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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信息 完善性(1分) |
1 |
部门基础信息是否完善,用以反映和考核基础信息对预算管理工作的支撑情况。 |
①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计0.4分;②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计0.3分;③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准确计0.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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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5分) |
管理制度 健全性(2分) |
2 |
部门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社会发展的保障情况。 |
①制定或具有资产管理制度计1分;②相关资金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计0.5分;③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计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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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 安全性(2分) |
2 |
部门的资产是否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安全运行情况。 |
①资产保存完整计0.4分;②资产配置合理计0.4分;③资产处置规范计0.4分;④资产账务管理合规、帐实相符计0.4分;⑤资产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计0.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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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 利用率(1分) |
1 |
部门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与所有固定资产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固定资产使用效率程度。 |
固定资产利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所有固定资产总额)×100%。利用率为100%的计1分,每降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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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30分) |
职责 |
实际完成率(8分) |
7 |
部门履行职责而实际完成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工作任务目标的实现程度。 |
实际完成率得分=完成市委市政府绩效考核得分或上级主管部门考核指标得分/指标分值*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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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及时率(4分) |
4 |
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完成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
完成及时率=(及时完成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1-4季度各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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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达标率(8分) |
7 |
达到质量标准(绩效标准值)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质量达标率=(质量达标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实际得分=达标率*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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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工作 办结率(10分) |
8 |
部门年度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与交办或下达数的比率,用以反映部门对重点工作的办理落实程度。 |
重点工作办结率=(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交办或下达数)×100%。实际得分=办结率*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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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果(20分) |
履职 |
经济效益(5分) |
4 |
部门履行职责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按经济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5分);按社会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5分);按生态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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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5分) |
4 |
部门履行职责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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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5分) |
4 |
部门履行职责对生态环境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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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众 或服务对 象满意度(5分) |
4 |
社会公众或部门的服务对象对部门履职效果的满意程度。 |
按收集到的服务对象的满意率计算得分(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