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13000/2019-0023 | 发布机构: | 人社局 | 发文日期: | 2019-05-14 08: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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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赫山区人社局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为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部门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按照赫山区财政局关于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工作部署和有关文件要求,我局对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进行绩效自评,形成本绩效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赫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之一,属财政全额拨款预算单位,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和落实全区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018年纳入局机关财务统一核算的单位包括:局机关、劳动监察局、人力资源市场管理中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民兵武器仓库。2018年末实有在职干职工62人;离退休27人;遗属4人。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和使用基本情况
我局成立了财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报账审批制度。严格按照国家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资金管理,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做到专款专用,会计核算规范,会计信息真实、完整、有效。无截留、挤占、挪用、虚例支出等情况,保证了资金的安全。
㈠ 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8年总收入为1493.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57.11万元,上年结转资金236.59万元。
2018年总支出949.43万元,其中工资及福利支出445.23万元、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支出61.07万元、商品及服务支出440.59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544.27万元。
㈡ “三公”经费使用情况
2018年我局继续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格执行“八项规定”等相关政策,严格控制使用“三公”经费。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合计15.2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5.2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0万元。比2017年 “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数有所减少。
三、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根据《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益赫政发〔2016〕12号)、《益阳市赫山区财政局关于转发〈湖南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益赫财绩〔2016〕8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单位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及纪检组长任副组长,办公室主任、基金监督股股长、各二级机构负责人及单位财务人员为成员,专门负责本次绩效自评工作。以绩效评价的各项文件精神为指导,以整体绩效支出为内容,对各项评价指标进行逐一评价打分,自评分数理由充分,佐证材料完整有效。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㈠ 职责履行情况
(1) 就业工作:城镇新增就业6518人,完成了目标任务的100 %;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3409人,完成了目标任务的100 %;“4050”等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959人,完成了目标任务的101 %,;创业带动城乡就业人数4437人,完成了目标任务的100 %;其中带动城镇就业人数2223 人,完成了目标任务的101%;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512人,完成了目标任务的100 %,其中: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560人,完成了目标任务的124 %,并对贫困人口新增就业的450人进行了“一人一档”建档立卡。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为3.8%。完成小额担保贷款2800万元,完成了目标任务的100 %,实现了应届纯农户家庭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动态清零。就业形势逐年稳定。
(2) 职业培训:全年各类职业培训共计完成6512人,其中:技能培训2375人,贫困劳动力精准扶贫技能培训500人,“两后生”培训60人,岗位提升培训3417人,创业培训720人。
(3) 社会保障:企业养老保险已征缴基金2.8亿元,完成了目标任务的103 %,应征缴人数22878人,实际缴费19204人,退休28079人,同级财政补助1428万元,完成了目标任务的100 %;机关事业单位社保直接参保在职人数达到12887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10%;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已征缴基金2864.79万元,完成了目标任务的110 %,参保人数39.8万人,缴费人数22.17万人;失业保险参保 23635人,完成年任务的100%;征缴基金 451万元,完成年任务的190%;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已征缴基金1.7亿元,完成年任务的149%,生育保险征缴基金497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41%;工伤保险参保企业已达610家,参保人数36000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0%,征缴基金1506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73%,基金完整率和规范运作率100%。
(4) 人事人才工作:一是人才引进工作公开透明。截止12月底,全区共招录公务员67人,事业单位人员29人,分流人员考全额事业编制20人,区纪委监委选调公务员6人,中小学教师招聘261人,卫校教师8人,上半年面向区内相关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公开考选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30人。卫计系统招考、下半年面向区内相关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公开考选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考试,政策性安置“三支一扶”大学生和退役士兵考试考核解决全额拨款事业编制考试已完成笔试,正在进行后续环节。二是年度考核工作有序进行。2017年度全区共12424人参加年度考核,其中优秀2087人(含三等功奖励222人),称职9995人,基本称职3人,不称职16人,不定等次323人(含试用期309人)。三是军转安置工作不断加强。对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和企业军转干部加强管理服务,认真做好全区169名自主择业军转干部、144名企业军转干部春节、“八一”慰问和体检工作。2018年我区新增自主择业军转干部19人,转改文职6人,计划安置军转干部1人和随调家属4人。四是职务与职级并行工作审核完成。2018年全区共有50名公务员(含参公人员)进行职务与职级并行晋升职级审核审批工作,其中晋升副处级11人,晋升正科级26人,晋升副科级13人。
(5) 执法维权工作:全区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100%。健全了劳动标准体系和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立了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网络。今年来联合各部门办案,追讨农民工资的案件达10多起,其中包括中技桩业欠薪300多万元,沿江风光带建设欠薪500多万元,龙光桥星达鞋厂欠薪200多万元,市公安局“二所合一”建设项目欠薪牵涉438万元的问题等。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全年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213起,立案受理131件,案前调解72件。通过各职能部门的共同配合,高效、便捷、主动成功化解了一批难以单个部门化解的问题,及时化解了各类劳动纠纷,促进了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㈡ 履职效益
(1) 行政效能。我单位高度重视行政效能建设工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制定方案,明确工作职责。推进政务公开透明度,方便人民群众;端正工作态度,转变机关作风。认真履行好各自职责,来人、来电要热情接待;加强经费及资产管理;充分利用网络提高办公效率,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年内无行政效能方面投诉现象。
(2)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2018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下,通过一年的努力工作,全体干部职工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办事更积极,态度更热情,使广大群众和服务对象更满意,满意率达到95%以上。
五、存在的问题
因部门整体支出的资金安排和使用上具有不可预见性,在科学设置预算绩效指标上还需进一步加强。由于行政经费少,年初编制的预算不够精确,编制范围不太全面,预算执行情况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六、有关建议
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规范账务处理,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
附:
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计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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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自评分 |
指标解释 |
指标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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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入(20分) |
目标 |
绩效目标合理性(2分) |
2 |
部门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 |
①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计1分;②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计0.5分;③是否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计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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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明确性(3分) |
3 |
部门依据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
①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计1分;②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计0.5分。③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计0.5分;④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计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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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 |
在职人员控制率(5分) |
4 |
部门本年度实际在职人员数与编制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人员成本的控制程度。 |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小于或等于1计5分,否则按比例计分。在职人员数:部门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部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编制数: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批复的部门的人员编制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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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经费” 变动率(5分) |
5 |
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的变动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控制重点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 |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100%。下降的计5分,增加的按比例扣减。“三公经费”:年度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招待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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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支出安排率(5分) |
5 |
部门本年度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支出与部门项目总支出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履行主要职责或完成重点任务的保障程度。 |
重点支出安排率=(重点项目支出/项目总支出)×100%。实际得分=支出安排率*5分。重点项目支出:部门年度预算安排的,与本部门履职和发展密切相关、具有明显社会和经济影响、党委政府关心或社会比较关注的项目支出总额。项目总支出:部门年度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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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30分) |
预算 (20分) |
预算完成率(4分) |
4 |
部门本年度预算完成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完成程度。 |
预算完成率=(预算完成数/预算数)×100%。完成年初预算计4分,未完成年初预算按比例扣减,预算完成数:部门本年度实际完成的预算数。预算数:财政部门批复的本年度部门预算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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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调整率(2分) |
2 |
部门本年度预算调整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的调整程度。 |
预算调整率=(预算调整数/预算数)×100%。未调整的计2分,调整了的除特殊原因外按比例扣减。预算调整数:部门在本年度内涉及预算的追加、追减或结构调整的资金总和(因落实国家政策、发生不可抗力、上级部门或同级党委政府临时交办而产生的调整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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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进度率(2分) |
2 |
部门实际支付进度与既定支付进度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和均衡性程度。 |
支付进度率=(实际支付进度/既定支付进度)×100%。完成年终进度的计1分,按季度完成预算进度的计1分。实际支付进度:部门在某一时点的支出预算执行总数与年度支出预算数的比率。既定支付进度:由部门在申报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时,参照序时支付进度、前三年支付进度、同级部门平均支付进度水平等确定的,在某一时点应达到的支付进度(比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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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转结余控制率(4分) |
3 |
部门本年度结转结余总额与上年结转结余总额增减比例,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存量资金的实际控制程度。 |
结转结余控制率=(本年结转结余总额-上年结转结余总额)/上年结转结余总额×100%。低于15%的计4分,每超过5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结转结余总额:部门本年度的结转资金与结余资金之和(以决算数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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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经费 控制率(2分) |
2 |
部门本年度实际支出的公用经费总额与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机构运转成本的实际控制程度。 |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为100%的计2分,每超过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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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经费”控制率(2分) |
2 |
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与预算安排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三公经费”的实际控制程度。 |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为100%的计2分,每超过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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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 执行率(4分) |
4 |
部门本年度实际政府采购金额与年初政府采购预算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 |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100%,为100%的计2分,每低于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政府采购预算:采购机关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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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 管理 (5分) |
管理制度 健全性(2分) |
2 |
部门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事业发展的保障情况。 |
已制定或具有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计1分;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计0.5分;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计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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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使用 合规性(1分) |
1 |
部门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
①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计0.2分;②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计0.2分;③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评估论证计0.2分;④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计0.2分;⑤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计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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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决算信 息公开性(1分) |
1 |
部门是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决算管理的公开透明情况。 |
①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计0.5分;②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计0.5分。预决算信息是指与部门预算、执行、决算、监督、绩效等管理相关的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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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信息 完善性(1分) |
1 |
部门基础信息是否完善,用以反映和考核基础信息对预算管理工作的支撑情况。 |
①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计0.4分;②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计0.3分;③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准确计0.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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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5分) |
管理制度 健全性(2分) |
2 |
部门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社会发展的保障情况。 |
①制定或具有资产管理制度计1分;②相关资金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计0.5分;③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计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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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 安全性(2分) |
2 |
部门的资产是否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安全运行情况。 |
①资产保存完整计0.4分;②资产配置合理计0.4分;③资产处置规范计0.4分;④资产账务管理合规、帐实相符计0.4分;⑤资产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计0.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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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 利用率(1分) |
1 |
部门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与所有固定资产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固定资产使用效率程度。 |
固定资产利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所有固定资产总额)×100%。利用率为100%的计1分,每降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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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30分) |
职责 |
实际完成率(8分) |
8 |
部门履行职责而实际完成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工作任务目标的实现程度。 |
实际完成率得分=完成市委市政府绩效考核得分或上级主管部门考核指标得分/指标分值*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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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及时率(4分) |
4 |
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完成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
完成及时率=(及时完成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1-4季度各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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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达标率(8分) |
8 |
达到质量标准(绩效标准值)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质量达标率=(质量达标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实际得分=达标率*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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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工作 办结率(10分) |
9 |
部门年度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与交办或下达数的比率,用以反映部门对重点工作的办理落实程度。 |
重点工作办结率=(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交办或下达数)×100%。实际得分=办结率*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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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果(20分) |
履职 |
经济效益(5分) |
5 |
部门履行职责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按经济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5分);按社会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5分);按生态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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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5分) |
5 |
部门履行职责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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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5分) |
5 |
部门履行职责对生态环境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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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众 或服务对 象满意度(5分) |
5 |
社会公众或部门的服务对象对部门履职效果的满意程度。 |
按收集到的服务对象的满意率计算得分(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