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13000/2017-0010 | 发布机构: | 民政局 | 发文日期: | 2017-04-06 14: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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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各乡镇、街道民政与劳动保障办公室,龙岭工业集中区社会事务办、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经局党组研究同意:
袁建红兼任社会救助股股长;
符学清任优抚股(双拥办)股长(主任),免去其区社会福利中心主任、区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站长、区光荣院院长职务;
崔建文任救灾救济股股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救灾救济股副股长职务;
晏艳任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股股长,免去其区婚姻登记管理处主任职务;
谭姝姝任老龄工作股股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区光荣院副院长职务;
徐海峰任人事股(社会工作股)股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人事股(社会工作股)副股长职务;
刘敦任监察室主任;
汤跃军任区慈善募捐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免去其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股股长职务;
晏志威任区婚姻登记管理处主任,免去其监察室主任职务;
薛斌任区社会福利中心主任,免去其优抚股(双拥办)股长(主任)职务;
黄达辉任区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站长,兼任区殡葬执法大队队长;
谭福林任区福利彩票发行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区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副主任职务;
谢南任区儿童福利院院长,免去其老龄工作股股长职务;
王延亮任区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中心副主任,免去其救灾救济股股长职务;
李宇启任区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符年华区福利彩票发行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昌志华监察室副主任职务。
中共益阳市赫山区民政局党组
2017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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