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09030009/2021-1467167 | 发布机构: | 赫山区民政局 | 发文日期: | 2021-10-21 16:01 |
|---|---|---|---|---|---|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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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益阳市赫山区民政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益阳市赫山区民政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赫山区民政局是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是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区民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全区困难群众、孤老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对全区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负责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低收入家庭认定、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指导城乡社区治理,组织指导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和变更,负责地名管理和行政区域界线勘定;执行婚姻管理政策,负责婚姻登记,推进婚俗改革;拟订殡葬管理政策和服务规范,推进殡葬改革;承担养老服务工作和老年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承担老年人福利和救助工作;落实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落实儿童福利、孤儿保障、儿童收养、救助保护政策;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设置
益阳市赫山区民政局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规划财务股、社会组织管理股(政务服务股)、社会救助和儿童福利股、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股(区划地名股、老区办)、养老服务和社会事务股、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股。
所属二级机构为:益阳市赫山区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中心、益阳市赫山区慈善募捐事务中心、益阳市赫山区婚姻登记中心、益阳市赫山区社会福利中心、益阳市赫山区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益阳市赫山区福利彩票发行中心、益阳市赫山区儿童福利院、益阳市赫山区殡葬执法大队。
(二)决算单位构成
益阳市赫山区民政局2020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局机关本级决算(所属8个二级机构经费开支均在机关本级)。
第二部分:
益阳市赫山区民政局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益阳市赫山区民政局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19173.66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1360.43万元,与2019年度收入相比,收入减少5657.89万元,下降22.79%,主要原因是:政府机构改革,我单位的退役军人优抚安置、大病医疗救助、救灾减灾等职能移交划转到了其他单位;支出总计19173.66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1999.59万元,较2019年支出减少了5657.89万元,下降22.79%,主要原因是政府机构改革,我单位的退役军人优抚安置、大病医疗救助、救灾减灾等职能移交划转到了其他单位。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7,813.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222.59万元,占85.4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90.65万元,占14.5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7,174.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37.87万元,占6.63%;项目支出16036.2万元,占93.3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9173.66万元,其中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360.43万元,较2019年减少5657.89万元,下降22.79%,主要原因是:政府机构改革,我单位的退役军人优抚安置、大病医疗救助、救灾减灾等职能移交划转到了其他单位,支出总计19173.66万元,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999.59万元,较2019年减少5657.89万元,下降22.79%。主要原因是:政府机构改革,我单位的退役军人优抚安置、大病医疗救助、救灾减灾等职能移交划转到了其他单位。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583.4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1.87%。与2019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7947.29万元,减少35.27%,主要原因是:政府机构改革,我单位的退役军人优抚安置、大病医疗救助、救灾减灾等职能移交划转到了其他单位。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4583.4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537.91万元,占99.69%;卫生健康(类)支出27.25万元,占0.19%;住房保障(类)支出18.27万元,占0.13%。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521.59万元,支出决算为14,583.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8.34%。其中:行政运行年初预算为334.72万元,支出决算为996.11万元,原因是调整预算增加了661.39万元;社会组织管理年初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0元,原因是调整预算减少了2万元;其他民政管理事务年初预算2093.64万元,支出决算为501.48万元,原因是调整预算减少了1592.1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年初预算34.10万元,支出决算为23.05万元,原因是调整预算减少了11.05万元;儿童福利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06.53万元,原因是调整预算增加了306.53万元;老年福利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41.85万元,原因是调整预算增加了341.85万元;殡葬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3.56万元,原因是调整预算增加了73.56万元;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766.29万元,原因是调整预算增加了766.29万元;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812.58万元,原因是调整预算增加了2812.58万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3208.27万元,原因是调整预算增加了3208.27万元;临时救助支出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1666.38万元,原因是调整预算增加了1666.38万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8.61万元,原因是调整预算增加了88.61万元;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715万元,原因是调整预算增加了3715万元;其他农村生活救助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38.21万元,原因是调整预算增加了38.21万元;行政单位医疗年初预算32.53万元,支出决算27.25万元,原因是调整预算减少了5.28万元;住房公积金年初预算24.60万元,支出决算18.27万元,原因是调整预算减少了8.33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37.8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41.3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5.15%,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396.5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4.85%,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赠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0.09万元,支出决算为10.0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与决算;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与决算;与上年相比减少2.33万元,减少18.76%,减少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上年有所压减。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0.09万元,支出决算为10.0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与上年相比增加1.37万元,增长15.7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与有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09万元,占100%。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09万元,其中: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0.09万元。主要用于与有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益阳市赫山区民政局2020年共接待国内公务接待批次98个、接待人次801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政府性基金本年收入2590.65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14.54%。比上年增加175.48%,本年支出2590.6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5.08%。比上年增加175.48%,项目支出2590.65万元,比上年增加175.48%。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益阳市赫山区民政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6.5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354.81万元。增长850.05%,主要原因是:机关运行经费中包含了疫情防控期间接受的全部捐款通过非税收入返还给慈善总会。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6.6万元,其中:用于召开全区民政、残疾人工作会议,人数135人,内容为对2019年民政、残疾人工作进行总结,对2020年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进行相关业务工作进行培训;用于承办2020年全市民政财务工作会议,人数43人,内容为规划财务工作总结和下阶段财务工作重点,并对项目管理库操作系统进行培训;用于召开全区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人数36人,内容为对民政系统各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促;用于召开五化民政建设推进会议,人数54人,内容为对五化民政工作进行安排推进;用于召开全区民政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在排查大整治行动部署会议,人数56人,内容为对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进行部署;用于召开全区养老工作会议,人数59人,内容为部署安排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用于全区城市低保工作座谈会,人数44人,内容为对城市低保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用于召开全区特困供养服务机构工作座谈会,内容为对特困供养服务机构提质升级三年行动进行安排。
开支培训费7.21万元,其中:用于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培训,人数37人,内容为对民政系统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专题培训;用于食品安全培训开支,人数74人,内容为对民政系统重点是养老机构食品安全知识进行培训;用于五化民政知识培训,人数18人,内容为五化民政标准化建设培训;用于儿童督导员培训,人数89人,内容为赫山区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业务培训;用于五化民政知识培训,人数36人,内容为五化民政建设考核评估业务知识、消防安全业务培训;用于消防安全知识培训,人数54人,内容为组织民政领域消防安全知识培训。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益阳市赫山区民政局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5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5.5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79.6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55.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55.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本单位年末无车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十四、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赫山区民政局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牢固树立预算绩效理念,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20〕7号)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根据年初预算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预算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对资金投入、使用和管理情况,财务管理状况,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及管理情况进行全面的绩效评价;对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等进行绩效评价。.收集资料。开展绩效评价时,评价人员到实地勘察、询问、发放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等方式收集各种资料。评价小组对收集的各种资料进行审核,确保资料真实可信、准确无误。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资金的及时发放,有效缓解了低保、特困家庭的经济压力,帮助困难家庭克服了因疫情、物价上涨带来的影响,基本生活得到保障。资金管理规范,使用安全,群众满意。项目绩效自评为优秀。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赫山区民政局对2020年城市低保资金进行了重点绩效评价。为克服疫情影响,及时有效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2020年,上级拨付我区城市低保资金3310万元,其中市级救助金200万元,中央级救助金2000万元,省级救助金1130万元。通过困难群众资金发放,城市低保对象年人均获益4999元,有效的保证了城市低保人员的基本生活开支。
赫山区民政局对2020年民营养老机构运营补贴资金进行了重点绩效评。2020年发放民营养老机构运营补贴6.94万元,为省级专项资金,其中赫山区重阳老人院5.53万元,赫山区老年休养院0.45万元,赫山区天赐福老年公寓0.96万元。运营补贴已全额已及时发放到位,为民办养老机构的正常运营提供了部分资金保障,各民营养老院规范操作,会计核算真实、完整,用款程序规范,结算及时,符合相关规定,支持了民办养老机构发展。有效的保障了民营养老机构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健康护理、康复娱乐等专业的养老服务,发挥了积极良好的社会效益。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其他支出(类):是指用于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类):是指用于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项目,包括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 :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反映按规定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咨询费:反映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税金及附加费用:反映单位提供劳务或销售产品应负担的税金及附加费用,包括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附加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看守人员和犯人的伙食费、药费等。
救济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城乡贫困人员、灾民、归侨、外侨及其他人员的生活救济费,包括城市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费,随同资源枯竭矿山破产但未参加养老保险统筹的矿山所属集体企业退休人员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放的生活费,农村五保供养对象、贫困户、麻风病人的生活救济费,精简退职老弱残职工救济费,福利、救助机构发生的收养费以及救助支出等。实物形式的救济也在此科目反映。
奖励金:反映政府各部门的奖励支出,如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附件
2020年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单位基本情况
赫山区民政局是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是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区民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全区困难群众、孤老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对全区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负责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低收入家庭认定、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指导城乡社区治理,组织指导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和变更,负责地名管理和行政区域界线勘定;执行婚姻管理政策,负责婚姻登记,推进婚俗改革;拟订殡葬管理政策和服务规范,推进殡葬改革;承担养老服务工作和老年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承担老年人福利和救助工作;落实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落实儿童福利、孤儿保障、儿童收养、救助保护政策;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等工作。2020年年未在职人员54人,其中行政人员14人,事业人员40人。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基本支出1137.8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741.32万元,公用经费支出396.55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一是2020年度专项资金情况。2020年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支出306.53万元,用于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补助1957人次,发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助1488人次;残疾人生活与护理补贴支出766.29万元,用于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56315人次,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助81565人次;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2812.57万元,用于发放城市最低生活补助83142人次;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3208.26万元,用于发放农村最低生活补助120407人次;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3714.99万元,用发放特困人员救助支出73490人次;临时救助支出1754.98万元,用于发放临时困难人员救助支出 16616人次。
二是其他项目支出情况。殡葬支出73.56万元,主要用于公益性公墓的建设和维护,以及无名尸体的处置;其他农村生活救助支出38.21万元,主要用于精减退职老职工生活补助。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590.65万元,其中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5万元,用于养老院基础设施建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797.63万元,主要用于敬老院建设维护、民办养老机构运营、福利中心建设等;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补助支出1788.02万元,为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主要用于城乡低保补助、城乡特困人员生活及护理费和价格临时补贴。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0年,赫山区民政局努力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加强民生保障,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六稳”“六保”的部署要求。着力提升社会救助精准化、精细化水平,做到应保尽保,阳光救助。兜底保障、村居换届、“一门式”服务、福利中心“公建民营”、慈善募捐等任务出色完成。五化民政建设综合考核评估得到省民政厅专家组的高度肯定。
(一)困难群众救助水平稳步提升
2020年支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补助资金共14351.64万元。农村低保一档标准由345元/月提高到360元/月,农村低保二档标准由245元/月提高到260元/月,城市低保一档标准由390元/月提高到415元/月,城市低保二档标准由360元/月提高到375元/月,城市特困供养标准由650元/月提高到760元/月,农村特困供养标准由403元/月提高到470元/月,孤儿基本生活补助标准由810元/月提高到950元/月,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标准由65元/月提高到70元/月。
为打赢脱贫攻坚收官之战,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要求,做到主动服务,有温度、有情怀,确保了人民群众疫情期间基本生活不受影响。使每一分钱都花在刀刃上。扎实开展一季一专题“回头看”、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回头看”“百日冲刺”行动、城市低保清理整顿和“互联网+监督”比对移交的疑似人员调查、禁捕退捕渔民救助等工作,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系统升级基本完成,将加快核对工作进度,提高准确率,进一步增强了兜底保障精度。
(二)养老服务严格规范
养老服务机构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全区民政服务机构和服务对象,无一例新冠肺炎感染者或疑似病例,养老机构防疫做法2月24日被《中国社会报》大篇幅报道。以消除养老院重大风险隐患和提升改善养老院服务质量为工作目标,扎实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专项行动和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提质升级三年行动计划。区福利中心采取“公建民营”方式投入运营,全区已实行社会化运营的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4家,床位482张,占总床位数的26.8%。妥善处置重阳老人院涉众型经济风险,有效化解相关信访稳定问题。《民营养老机构支持体系改革创新》课题纳入省民政厅五化民政建设创新实验项目,成效明显。区人大对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工作进行调研,我区特困供养人员服务机构运转经费已纳入财政预算。
(三)慈善福利充满温度
落实孤儿保障政策,投入300万元建成169个村(社区)儿童之家建设。对110名儿童主任进行了培训,关爱服务农村留守儿童1706名,完成儿童收养登记10宗。区慈善办加大慈善宣传募捐力度,在抗疫募捐、“99公益日募捐”、扶贫“爱心传递”众筹定向募捐等方面全面发力,全年共募集慈善款物640多万元,创历史新高,其中“99公益日募捐”位列全市第一。社工站组织各项服务25470人次,社区摸底排查4000多人次,受到人民群众好评。
(四)提升社会服务水平
加大社会组织监管力度,新审批成立社会组织27家,准确率达100%。对375家社会组织进行了年检,合格率100%。扎实开展“寒冬送温暖”“夏季送清凉”和全国救助机构开放日活动,收留、遣返、救助347名流浪乞讨人员,为10名人员办理了落户手续。办理婚姻登记7800对,合格率100%。加大殡葬改革和整治力度,报建了13个农村公益性公墓项目,已建成4座。
(五)国有资产管理规范
2020年年未固定资产原值为255.53万元,已按规定计提折旧141.67万元。落实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相结合,促进资产管理更好服务于部门预算管理。建立健全相关会计核算体系,准确掌握各类资产情况。严格编制政府采购年初预算和计划,规范各类资产的购置审批制度、资产出租出借和收入管理制度、资产采购制度、使用管理制度、资产处置和报废审批制度、资产管理岗位职责制度等,加强单位内部的资产管理工作。
七、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预算编制不够明确和细化,预算编制的合理性需要提高。
八、下一步改进措施
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机构各股室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益阳市赫山区民政局
2021年10月21日
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计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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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自评分 |
指标解释 |
指标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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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 入(20分) |
目标 |
绩效目标 合理性(2分) |
2分 |
部门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 |
评价要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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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 明确性(3分) |
3分 |
部门依据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
评价要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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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 |
在职人员 控制率(5分) |
5分 |
部门本年度实际在职人员数与编制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人员成本的控制程度。 |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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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经费” 变动率(5分) |
5分 |
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的变动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控制重点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 |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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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支出 安排率(5分) |
5分 |
部门本年度预算安排的重点预算支出与部门预算总支出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履行主要职责或完成重点任务的保障程度。 |
重点支出安排率=(重点预算支出/预算总支出)×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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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 程(30分) |
预算 |
预算 执行率(4分) |
4分 |
部门本年度预算完成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完成程度。 |
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预算数)×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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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 调整率(2分) |
2分 |
部门本年度预算调整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的调整程度。 |
预算调整率=(预算调整数/预算数)×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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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 进度率(2分) |
2分 |
部门实际支付进度与既定支付进度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和均衡性程度。 |
支付进度率=(实际支付进度/既定支付进度)×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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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转 结余率(2分) |
2分 |
部门本年度结转结余总额与支出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本年度结转结余资金的实际控制程度。 |
结转结余率=结转结余总额/支出预算数×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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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转结余 变动率(2分) |
2分 |
部门本年度结转结余资金总额与上年度结转结余资金总额的变动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控制结转结余资金的努力程度。 |
结转结余变动率=[(本年度累计结转结余资金总额-上年度累计结转结余资金总额)/上年度累计结转结余资金总额]×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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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经费 控制率(2分) |
2分 |
部门本年度实际支出的公用经费总额与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机构运转成本的实际控制程度。 |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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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经费”控制率(2分) |
2分 |
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与预算安排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三公经费”的实际控制程度。 |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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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 执行率(4分) |
4分 |
部门本年度实际政府采购金额与年初政府采购预算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 |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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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 程(30分) |
预算 ) |
管理制度 健全性(2分) |
2分 |
部门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事业发展的保障情况。 |
评价要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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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使用 合规性(1分) |
1分 |
部门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
评价要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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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决算信 息公开性(1分) |
1分 |
部门是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决算管理的公开透明情况。 |
评价要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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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信息 完善性(1分) |
1分 |
部门基础信息是否完善,用以反映和考核基础信息对预算管理工作的支撑情况。 |
评价要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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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
管理制度 健全性(2分) |
2分 |
部门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社会发展的保障情况。 |
评价要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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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 安全性(2分) |
2分 |
部门的资产是否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安全运行情况。 |
评价要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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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 利用率(1分) |
1分 |
部门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与所有固定资产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固定资产使用效率程度。 |
固定资产利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所有固定资产总额)×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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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 出(30分) |
职责 |
实际 完成率(8分) |
8分 |
部门履行职责而实际完成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工作任务目标的实现程度。 |
实际完成率=(实际完成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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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 及时率(4分) |
4分 |
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完成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
完成及时率=(及时完成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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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 达标率(8分) |
8分 |
达到质量标准(绩效标准值)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质量达标率=(质量达标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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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工作 办结率(10分) |
10分 |
部门年度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与交办或下达数的比率,用以反映部门对重点工作的办理落实程度。 |
重点工作办结率=(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交办或下达数)×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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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 果(20分) |
履职 |
经济效益(5分) |
4分 |
部门履行职责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此三项指标为设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时必须考虑的共性要素,可根据部门实际并结合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有选择的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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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5分) |
5分 |
部门履行职责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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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5分) |
4分 |
部门履行职责对生态环境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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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众 或服务对 象满意度(5分) |
5分 |
社会公众或部门的服务对象对部门履职效果的满意程度。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部门履行职责而影响到的部门、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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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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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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