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区民政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15 16:53 浏览次数: 字体:[ ]

益阳市赫山区民政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是城乡社会救助创造新格局。持续提高保障标准和救助水平,落实重点民生实事。截至12月,全区共有农村低保52478990人,城市低保63478902人,特困供养对象6124人,其中分散供养5402人。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20195月,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印发了《2019年“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和救助水平”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方案》,20198月,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扶贫办联合印发《关于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救助水平和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的通知》(益赫民〔201914号)。农村低保标准由1月的3480/年提高到3720/年,其中一档救助标准由284/月提高至310/月,二档标准由170/月提高至185/月,月人均救助水平由1月的185/月提高至204/月;7月起,城市低保保障标准提高至500/月,其中一档标准由350元提高至365元,二档标准由325/提高至335元,月人均救助水平达336/月;7月起,城市特困人员生活保障标准由560/月提高至650/月,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生活保障标准由377/月提高至403/月,91日起,农村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生活保障标准由475/月提高至580/月。1-12月累计发放农村低保资金预计达2182万元,11万余人次,城市低保资金4387万元,13万余人次;城市特困供养金97万元,1748人次;农村特困供养金2865万元,72800人次。

二是社会福利慈善工作步入新阶段。进一步加强孤弃儿童保障工作,办理收养登记20宗,全面提高孤儿基本生活费最低保障标准,社会散居孤儿由每人每月800元提高到950元,集中供养孤儿由每人每月1200元提高到1350元。为2990人次孤儿发放基本生活费284.05万元,为17名在读大学生孤儿发放“福彩圆梦”孤儿助学金8.5万元。按重点民生实事项目要求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标准每人每月提高至60元,为111609人次发放“两项补贴”669.65万元。扎实开展“寒冬送温暖”和“夏季送清凉”专项行动。扎实开展“关心关爱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活动”,为贫困帮扶村的12名留守儿童送去价值4000元的学习用具。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慈善救助活动,认真组织“慈善一日捐”,共募集资金130万元。扎实开展“金秋助学”工作,发放助学金10万元,助力50名贫困学子圆梦大学。

三是按照《益阳市全面推进城市基层党的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文件和有关会议精神,全区58个中心城区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要求面积达标、标牌标识设置规范。目前,已有50个社区的党群服务中心面积达标,按要求统一制作安装了标牌标识,完成了规范化建设任务,加强了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服务效能和水平。

四是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实现新突破。加强对63个团体和242个民办非企业的管理,完成了222家社会组织年检,合格率为72.8%。在全区范围内广泛开展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创新和完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体制,逐步实现社会组织党建与社会组织建设管理常态化。继续加大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及后续工作,赫山区第二次地名普查档案整理工作已经完成,并通过了省地名普查办的验收;按要求上报了《国家标准地名词典》、《国家标准地名志》中赫山区部分条目及释文;《赫山区地名图集》《赫山区地名录》《赫山区地名词典》《赫山区地名志》初稿已基本完成;牵头完成了赫山/资阳行政区划界线联检任务,开展宣平安边界创建活动。加强了婚姻登记机构标准化建设,办理婚姻登记7867对,登记合格率均为100%。扎实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加大了清明、春节等期间的殡葬改革宣传力度,引导群众革除陈规陋习,树立文明节俭办丧事新风尚,申报了12个乡镇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项目均已完成前期工作,部分乡镇已经动工建设。加强福彩销售管理,对销售大厅进行提质改造,福彩发行平稳增长,全年预计销售总量可达1900余万元。

五是民政队伍能力建设有了新提升。机关建设富有成效,狠抓政治思想建设,加强业务能力培训,认真实行政务公开,不断增强民政工作透明度。扎实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和“纠‘四风’治陋习”、“两学一做”等教育活动,转变了作风,提升了素质,努力打造人民群众满意民政。根据“互联网+监督”指出的问题,对乡镇街道民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集中督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全区民政系统政策法规意识、业务办理能力得到持续加强。

六是开展民政法律、法规宣传和新闻宣传报道。综合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和“纠‘四风’治陋习”、“两学一做”等专题活动和“综治民调”等对民政法律法规进行了广泛宣传,不断扩大工作影响力和群众知晓范围。根据区委要求,2019年信息报道任务为40篇,截止1218日提供文稿108篇,用稿85篇;办公室加大了与上级媒体沟通协调,在新湖南(《湖南日报》APP)、湖南都市频道、大益阳(《益阳日报》APP)、益阳日报等主流媒体上刊稿报道56篇,在中国网、中国城市网新浪湖南新闻、凤凰网湖南、腾讯大湘网等主流网站上刊稿报道42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1

1

1

规范性文件

136

113

11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4

-13

3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8

6139417.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31

83 

 11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31

 0

83

11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31

83 

 11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赫山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取得新进展的同时,仍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是信息公开的便民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在工作制度与机制上还有待进一步地建立健全等。2020年,赫山区民政局将继续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完善制度、规范程序,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依法妥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推动信息公开为民政事业发展服务、为建立服务型政府机关服务。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建立健全公开机制。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围绕社会广泛关注、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扩大主动公开信息量。完善内部沟通协调机制,明确责任分工,确保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二)继续推进信息公开。社会救助、救灾救济、双拥优抚安置、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社会福利和专项社会事务管理,特别是对保障民生的政策、措施和落实情况及时公开。推进社会团体、行业协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新社会组织的信息公开。

  (三)夯实工作落实基础。加强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将内部自查与群众监督相结合,加快建立信息公开的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