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 赫山区住建局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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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09030009/2025-2108403 发布机构: 赫山区住建局 发文日期: 2025-09-02 14:54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2024年度

赫山区住建局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赫山区住建局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4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赫山区住建局概况


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组织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拟订城乡建设相关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乡建设重点项目的前期谋划和组织实施;指导小城镇建设和特色城镇建设,指导城乡基础设施建设。

(三)指导和管理全区村镇建设工作。拟定村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

(四)协助市城市规划区城市管理。协助城市市政公用事业和公用设施建设、运营安全和应急管理;协助城市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市政道路、城市桥梁、城市路灯(含社会灯饰)、绿化等工作;协助城市地下空间(含地下管线)建设的监督管理。

(五)指导和管理全区建筑活动。拟订全区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的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建筑市场各方面主体行为;指导监督建筑市场准入、劳保统筹、工程监理;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和勘察设计咨询企业跨地域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六)负责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或主持全区建设项目(含民用建筑、工业建筑、市政(村镇)设施、公用建筑、园林绿化工程)初步设计的评审和报批工作;负责施工图审查;指导监督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村镇)设施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工作。

(七)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组织贯彻执行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全国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及相关的管理制度,执行省发布的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工程建设法规、地方定额;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指导建设项目可行性评价办法、经济参数的实施。

(八)承担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村镇)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法规、规章和制度;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协助城市地下空间的勘察设计、工程质量安全及开发和利用。

(九)承担推进全区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进步的责任。实施建筑节能政策,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指导建设行业科技项目的开发和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的推广应用;负责指导管理行业重大技术改进和创新。

(十)承担推进全区城镇减排的责任。组织实施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重大减排项目实施,推进城镇减排。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筹措与管理城镇维护建设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预算外资金及其他专项资金;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年度城镇维护建设项目资金计划的编制,指导与监督各专项经费的使用;对区本级维护建设工程进行预(决)算的审核和审计。

(十二)贯彻执行住房保障、住房制度改革与房地产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指导房地产行业管理、综合管理城镇建设综合开发、房地产开发;指导和监督管理城镇房屋产权、产籍、租赁、交易、房屋商品化及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房地产开发经营工作。

(十三)承担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的责任。建立完善多层次的住房保障体系;拟订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组织拟订全区城镇保障性住房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政府有关保障性住房资金安排和资金监管;组织指导保障性住房建设,并对其使用或经营实施监督管理;指导实施棚户区改造。

(十四)拟订全区建设行业人才发展规划并督促实施,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负责行业职工队伍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开展城乡建设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建筑领域的各行业学会、协会的工作。

(十五)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承担对口事业服务机构业务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责。

(十六)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

1.将城乡规划管理职责、山体水体保护管理职责划转至区自然资源局。

2.将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管理职责划转至区林业局。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益阳市赫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内设股室8个:办公室(政务服务股)、人事教育股、计划财务股、住房保障股、城乡建设股、建筑业和公用事业管理股、招投标管理股、房地产管理股。股级公益一类:赫山区物业事务中心。

所属副科级事业单位3个:益阳市赫山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益阳市赫山区村镇建设事务中心、益阳市赫山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益阳市赫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益阳市赫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本级。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1表

部门: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行次

金额

项目

行次

金额

栏次

 

1

栏次

 

2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

13,910.70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1

44.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

882.51

二、外交支出

32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

 

三、国防支出

33

 

四、上级补助收入

4

 

四、公共安全支出

34

 

五、事业收入

5

 

五、教育支出

35

 

六、经营收入

6

 

六、科学技术支出

36

100.00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7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37

 

八、其他收入

8

1,077.31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8

131.47

 

9

 

九、卫生健康支出

39

29.30

 

10

 

十、节能环保支出

40

3.81

 

11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41

5,733.76

 

12

 

十二、农林水支出

42

 

 

13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43

 

 

14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44

 

 

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45

 

 

16

 

十六、金融支出

46

 

 

17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47

 

 

18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48

 

 

19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49

8,750.86

 

2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50

 

 

21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51

 

 

22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52

 

 

23

 

二十三、其他支出

53

1,077.31

 

24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54

 

 

25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55

 

 

26

 

二十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56

 

本年收入合计

27

15,870.52

本年支出合计

57

15,870.52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

28

 

结余分配

58

 

年初结转和结余

29

0.00

年末结转和结余

59

 

总计

30

15,870.52

总计

60

15,870.52

注:1.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2.本套报表金额单位转换时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收入决算表

         公开02表

部门:       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收入合计

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其他收入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7

合计

15,870.52

14,793.21

 

 

 

 

1,077.31

2010399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10.00

10.00

 

 

 

 

 

2010699

其他财政事务支出

4.00

4.00

 

 

 

 

 

2019999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0.00

30.00

 

 

 

 

 

2069999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

100.00

100.00

 

 

 

 

 

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

10.65

10.65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20.82

120.82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29.30

29.30

 

 

 

 

 

2110399

其他污染防治支出

3.81

3.81

 

 

 

 

 

2120101

行政运行

2,669.88

2,669.88

 

 

 

 

 

21201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144.23

144.23

 

 

 

 

 

2120199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1,895.69

1,895.69

 

 

 

 

 

2120899

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223.58

223.58

 

 

 

 

 

2121399

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

583.93

583.93

 

 

 

 

 

2121499

其他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

75.00

75.00

 

 

 

 

 

2129999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141.45

141.45

 

 

 

 

 

2210103

棚户区改造

404.79

404.79

 

 

 

 

 

2210105

农村危房改造

339.20

339.20

 

 

 

 

 

2210107

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

412.96

412.96

 

 

 

 

 

2210108

老旧小区改造

6,546.32

6,546.32

 

 

 

 

 

2210110

保障性租赁住房

505.10

505.10

 

 

 

 

 

2210199

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

502.08

502.08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40.42

40.42

 

 

 

 

 

2299999

其他支出

1,077.31

 

 

 

 

 

1,077.31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


支出决算表

        公开03表

部门:       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经营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15,870.52

3,158.02

12,712.50

 

 

 

2010399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10.00

10.00

 

 

 

 

2010699

其他财政事务支出

4.00

4.00

 

 

 

 

2019999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0.00

 

30.00

 

 

 

2069999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

100.00

 

100.00

 

 

 

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

10.65

10.65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20.82

120.82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29.30

29.30

 

 

 

 

2110399

其他污染防治支出

3.81

 

3.81

 

 

 

2120101

行政运行

2,669.88

2,669.88

 

 

 

 

21201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144.23

 

144.23

 

 

 

2120199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1,895.69

169.28

1,726.41

 

 

 

2120899

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223.58

 

223.58

 

 

 

2121399

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

583.93

3.65

580.28

 

 

 

2121499

其他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

75.00

 

75.00

 

 

 

2129999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141.45

91.13

50.32

 

 

 

2210103

棚户区改造

404.79

 

404.79

 

 

 

2210105

农村危房改造

339.20

 

339.20

 

 

 

2210107

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

412.96

 

412.96

 

 

 

2210108

老旧小区改造

6,546.32

 

6,546.32

 

 

 

2210110

保障性租赁住房

505.10

 

505.10

 

 

 

2210199

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

502.08

 

502.08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40.42

40.42

 

 

 

 

2299999

其他支出

1,077.31

8.88

1,068.43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4表

部门: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目

行次

金额

项目

行次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栏次

 

1

栏次

 

2

3

4

5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

13,910.70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3

44.00

44.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

882.51

二、外交支出

34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3

 

三、国防支出

35

 

 

 

 

 

4

 

四、公共安全支出

36

 

 

 

 

 

5

 

五、教育支出

37

 

 

 

 

 

6

 

六、科学技术支出

38

100.00

100.00

 

 

 

7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39

 

 

 

 

 

8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0

131.47

131.47

 

 

 

9

 

九、卫生健康支出

41

29.30

29.30

 

 

 

10

 

十、节能环保支出

42

3.81

3.81

 

 

 

11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43

5,733.76

4,851.25

882.51

 

 

12

 

十二、农林水支出

44

 

 

 

 

 

13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45

 

 

 

 

 

14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46

 

 

 

 

 

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47

 

 

 

 

 

16

 

十六、金融支出

48

 

 

 

 

 

17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49

 

 

 

 

 

18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50

 

 

 

 

 

19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51

8,750.86

8,750.86

 

 

 

2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52

 

 

 

 

 

21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53

 

 

 

 

 

22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54

 

 

 

 

 

23

 

二十三、其他支出

55

 

 

 

 

 

24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56

 

 

 

 

 

25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57

 

 

 

 

 

26

 

二十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58

 

 

 

 

本年收入合计

27

14,793.21

本年支出合计

59

14,793.21

13,910.70

882.51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28

0.00

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6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9

0.00

 

61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30

0.00

 

62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31

 

 

63

 

 

 

 

总计

32

14,793.21

总计

64

14,793.21

13,910.70

882.51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部门:公开05表

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支出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合计

13,910.70

3,145.48

10,765.21

2010399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10.00

10.00

 

2010699

其他财政事务支出

4.00

4.00

 

2019999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0.00

 

30.00

2069999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

100.00

 

100.00

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

10.65

10.65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20.82

120.82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29.30

29.30

 

2110399

其他污染防治支出

3.81

 

3.81

2120101

行政运行

2,669.88

2,669.88

 

21201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144.23

 

144.23

2120199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1,895.69

169.28

1,726.41

2129999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141.45

91.13

50.32

2210103

棚户区改造

404.79

 

404.79

2210105

农村危房改造

339.20

 

339.20

2210107

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

412.96

 

412.96

2210108

老旧小区改造

6,546.32

 

6,546.32

2210110

保障性租赁住房

505.10

 

505.10

2210199

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

502.08

 

502.08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40.42

40.42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部门:公开06表

单位:万元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决算数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决算数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决算数

301

工资福利支出

868.73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2,238.15

307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30101

基本工资

282.67

30201

办公费

46.93

30701

国内债务付息

 

30102

津贴补贴

36.89

30202

印刷费

31.56

30702

国外债务付息

 

30103

奖金

105.85

30203

咨询费

10.00

310

资本性支出

9.19

30106

伙食补助费

29.80

30204

手续费

 

31001

房屋建筑物购建

 

30107

绩效工资

171.74

30205

水费

0.67

31002

办公设备购置

9.19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80.17

30206

电费

6.97

31003

专用设备购置

 

30109

职业年金缴费

9.64

30207

邮电费

2.06

31005

基础设施建设

 

301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42.18

30208

取暖费

 

31006

大型修缮

 

30111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25.34

30209

物业管理费

 

31007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30112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1.81

30211

差旅费

0.55

31008

物资储备

 

30113

住房公积金

82.64

30212

因公出国(境)费用

 

31009

土地补偿

 

30114

医疗费

 

30213

维修(护)费

9.93

31010

安置补助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30214

租赁费

 

31011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9.42

30215

会议费

 

31012

拆迁补偿

 

30301

离休费

 

30216

培训费

0.59

31013

公务用车购置

 

30302

退休费

6.45

30217

公务接待费

0.57

31019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30303

退职(役)费

 

30218

专用材料费

 

31021

文物和陈列品购置

 

30304

抚恤金

 

30224

被装购置费

 

31022

无形资产购置

 

30305

生活补助

22.97

30225

专用燃料费

 

31099

其他资本性支出

 

30306

救济费

 

30226

劳务费

43.12

399

其他支出

 

30307

医疗费补助

 

30227

委托业务费

1,942.39

39907

国家赔偿费用支出

 

30308

助学金

 

30228

工会经费

17.07

39908

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

 

30309

奖励金

 

30229

福利费

9.30

39909

经常性赠与

 

30310

个人农业生产补贴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9910

资本性赠与

 

30311

代缴社会保险费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41.94

39999

其他支出

 

303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30240

税金及附加费用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74.49

 

 

 

人员经费合计

898.14

公用经费合计

2,247.34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07表

部门:单位:万元

项目

年初结转和结余

本年收入

本年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0.00

882.51

882.51

3.65

878.86

 

2120899

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0.00

223.58

223.58

 

223.58

 

2121399

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

0.00

583.93

583.93

3.65

580.28

 

2121499

其他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

 

75.00

75.00

 

75.0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和结余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8表

部门: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支出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合计

 

0.0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说明:我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公开09表

部门:单位:万元

预算数

决算数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0.57

 

 

 

 

0.57

0.57

 

 

 

 

0.57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其中,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全年预算数,反映按规定程序调整后的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总计15870.5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963.75万元,减少27.31%。支出总计15870.5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963.75万元,减少27.31%。收入和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4无以前年度结转和结余资金,财政拨款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15870.5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793.21万元,占93.21%;其他收入1077.31万元,占6.79%。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15870.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58.02万元,占19.90%;项目支出12712.50万元,占80.1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4793.2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889.72万元,减少11.33%。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4793.2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889.72万元,减少11.33%。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4无以前年度结转和结余资金,财政拨款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910.7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7.65%,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279.83万元,减少14.08%,主要是因为2024无以前年度结转和结余资金,财政拨款减少,项目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910.7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4万元,占0.32%;科学技术支出100万元,占0.7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1.47万元,占0.95%;卫生健康支出29.31万元,占0.21%;节能环保支出3.81万元,占0.03%;城乡社区支出4851.24万元,占34.87%;住房保障支出8750.87万元,占62.9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44.1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3910.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32.31%,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新增公用经费。

2、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新增公用经费。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新增公用经费。

4、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万元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新增污水处理厂PPP项目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20.82万元,支出决算为120.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休费(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6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退休费的补给。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29.30万元,支出决算为29.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8、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81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当年新增了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费用。

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853.55万元,支出决算为2814.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9.6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所属二级机构上缴的非税收入未纳入年初预算。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895.69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了自建房安全整治、施工图图审、乡镇污水处理费。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41.4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了住房城乡建设引导专项资金。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棚户区改造(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04.79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使用棚改项目资金。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农村危房改造(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39.2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2024年农村危房改造中央补助资金和市级财政补助资金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12.96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拨付2024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租赁补贴)支出。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老旧小区改造(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546.32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拨付2024年省级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老旧小区改造)支出。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保障性租赁住房(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05.1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拨付2024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支出。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02.08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使用棚改项目资金、电梯补助资金。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40.42万元,支出决算为40.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145.48万元,其中:(1)人员经费898.1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8.55%,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公用经费2247.3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1.45%,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57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2024年度本部门未开展出国(境)活动。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5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57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迎检次数增加。

3.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上年度和本年度本部门没有公务用车购置。

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上年度和本年度本部门没有公务用车。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82.51万元,支出882.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5万元,项目支出878.8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83.93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了自建房安全整治、乡镇污水处理费、城市/村镇基础设施配套费资金。

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23.58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了污水处理其他项目、乡镇污水处理费。

3、城乡社区支出(类)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了污水处理其他项目、乡镇污水处理费。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50.9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1.48%,比上年减少348.58万元,减少13.41%。主要原因是因为开源节流,节约经费开支。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开支培训费0.59万元;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10.88万元,主要为工程类采购。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2024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我区继续保持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投入力度,2024年拨付用于老旧小区的财政性资金6546.32万元,带动和引导地方加大投入完善老旧小区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在拉动经济增长的同时,提供了就业岗位,增加了住房有效供应,改善了城市人居环境,提升了城镇综合承载能力。总体来看,2024年我区老旧小区财政资金运行较好,做到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不挤占、不截留、不挪用,并充分发挥了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在老旧小区目标任务完成方面、资金使用和筹集管理方面和使用方面、项目建设等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项目资金全部到位;资金使用达到预期。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老旧小区违章建筑拆除难;二是地方配套资金压力大。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对小区内的违章建筑,请城管部门拿出强力手段,采取法律手续,予以清拆,确保小区消防通道通畅,方便人车出行;二是建立保障性住房共有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三是对实行共有产权的保障性住房按相关规定提取。四是建议政策上规定在土地出让金和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适当提取,建立共有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解决共有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后续管理维修问题。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政府采购 :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款)廉租住房(项):反映用于新建、改建、购买、租赁廉租住房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款)棚户区改造(项):反映用于棚户区改造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款)农村危房改造(项):反映用于农村危房改造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款)老旧小区改造(项):反映用于老旧小区改造方面的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污染防治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款)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项):反映各级政府向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发放的住房租赁补贴支出。











2024年度赫山区住建局整体支出

绩效自评报告
























2024年度赫山区住建局部门整体支出

绩效自评报告



一 、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1.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组织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拟订城乡建设相关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乡建设重点项目的前期谋划和组织实施;指导小城镇建设和特色城镇建设,指导城乡基础设施建设。



(三)指导和管理全区村镇建设工作。拟定村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



(四)协助市城市规划区城市管理。协助城市市政公用事业和公用设施建设、运营安全和应急管理;协助城市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市政道路、城市桥梁、城市路灯(含社会灯饰)、绿化等工作;协助城市地下空间(含地下管线)建设的监督管理。



(五)指导和管理全区建筑活动。拟订全区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的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

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建筑市场各方面主体行为;指导监督建筑市场准入、劳保统筹、工程监理;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和勘察设计咨询企业跨地域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六)负责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或主持全区建设项目(含民用建筑、工业建筑、市政(村镇)设施、公用建筑、园林绿化工程)初步设计的评审和报批工作;负责施工图审查;指导监督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村镇)设施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工作。


(七)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组织贯彻执行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全国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及相关的管理制度,执行省发布的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工程建设法规、地方定额;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指导建设项目可行性评价办法、经济参数的实施。



(八)承担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村镇)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法规、规章和制度;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协助城市地下空间的勘察设计、工程质量安全及开发和利用。



(九)承担推进全区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进步的责任。实施建筑节能政策,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指导建设行业科技项目的开发和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

新材料的推广应用;负责指导管理行业重大技术改进和创新。


(十)承担推进全区城镇减排的责任。组织实施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重大减排项目实施,推进城镇减排。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筹措与管理城镇维护建设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预算外资金及其他专项资金;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年度城镇维护建设项目资金计划的编制,指导与监督各专项经费的使用;对区本级维护建设工程进行预(决)算的审核和审计。


(十二)贯彻执行住房保障、住房制度改革与房地产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指导房地产行业管理、综合管理城镇建设综合开发、房地产开发;指导和监督管理城镇房屋产权、产籍、租赁、交易、房屋商品化及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房地产开发经营工作。



(十三)承担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的责任。建立完善多层次的住房保障体系;拟订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组织拟订全区城镇保障性住房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政府有关保障性住房资金安排和资金监管;组织指导保障性住房建设,并对其使用或经营实施监督管理;指导实施棚户区改造。



(十四)拟订全区建设行业人才发展规划并督促实施,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负责行业职工队伍的培训和继续育;开展城乡建设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建筑领域的各行业学会、协会的工作。

(十五)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承担对口事业服务机构业务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责。


(十六)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 机构情况


我单位内设机构7个:办公室(招商办)财务人事股、住房保障股、建筑业和公用事业管理股、招投标管理股、房地产管理股、政务服务股(政策法规股),我局所属副科级事业单位3个:益阳市赫山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益阳市赫山区村镇建设事务中心、益阳市赫山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3.人员情况

我单位年末编制人数139人,其中:行政编制13个、财政全额拨款编制83个,自收自支编制43个。年末实有人数139人。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793.21万元,其中:基本收入3149.14万元、项目收入11644.0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793.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49.14万元、项目支出11644.07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基本支出明细表(万元)



预算项目


上年结转


年初预算


预算追加


本年决算


结转下年


基本支出:


0


1022.09


2,127.05


3149.14


0


工资福利支出


0


965.55


868.73


96.82


商品和服务支出


0


45.98


2,192.17


2238.15


0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0


10.56


18.85


29.41


0


资本性支出


0

0


9.19


9.19


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我单位项目支出11644.07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我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882.51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



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住房保障关乎民生、关乎发展,2024年,我局积极争取住保项目资金,严管项目建设,确保住保项目有序实施,保障性租赁住房改造293套,全部开工,已完成改造房屋30套;棚户区改造518户,其中货币安置464户,实物安置54户,货币安置已完成448户,实物安置54套已启动建设;新建公租房379套,全部开工建设;399 套农村危房改造全部完成,在全省率先达到开工率、验收率、资金拨付率3个100%。严格实行保障房动态管理,腾退95 套公租房重新分配;发放租赁住房补贴8154户,15575人次,466万余元。

依托城市更新战略,大力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功能,高标准改造化肥厂、齿轮厂南院区等35个老旧小区,使老旧小区排水更畅、地面更平、环境更美,群众居住更舒适;按计划完成加装80台电梯的审批任务,让群众出门更便捷;提质改造海苑巷、嘉骏路等143条背街小巷,城市道路更平坦,路灯更明亮,出行更方便;建成竹山游园、梓山口袋公园、西凤游园等21个口袋公园和街头绿地,使市民休闲场


地更充裕,城市环境更优美;组织本土艺术家,匠心打造22 垛文化墙,方寸之间尽显赫山“高颜值”;提质改造中心城区9个农贸市场,使市场管理更规范,群众买菜更放心。依托乡村振兴战略,全力推进村镇基础设施建设,对衡龙桥镇建成区全面实行雨污分流改造,打造乡镇污水处理新样板,提升居民居住幸福指数;建成箴言大道,解决多年以来箴言中学教职工和家长进出难、堵车慌问题;建成兰溪同庆桥,缓解兰溪河两岸交通拥堵问题,助推兰溪经济社会发展;筹措资金1600万,助力华林生态园,汉森健康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我们以新型城镇化为指引,多措并举,统筹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城乡居民的生活便利度和获得感不断提高。

严格落实建筑工地“六个百分之百”、“十查十做”扬尘治理要求、严格落实混凝土搅拌厂废水、废气、废渣和噪声治理,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做好物管小区、建筑工地“禁燃禁放”工作。二是严控乡镇污水排放。巩固6PPP乡镇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营成果,全面规范3个EPC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营模式,持续提高进水浓度和污水收集处理率,污水处理率达到76%,排放达到一级A 标。三是深化黑臭水体整治。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项目、万亿国债项目和中心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 ,采取应急措施与中长期措施、工程措施与管理措施相结合的模式,有效推进中干渠、南干渠、罗溪渠和大丰电排渠黑色水体深化整治,确保达到黑色水体整治标准,逐步实现长治久清。




七、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住建工作专业性较强,班子成员、中层干部、专业岗位人员存在力量不足、能力不够、担当精神不强的问题,对一些重大问题、突发状况很难在第一时间准确判断处置,错失了最佳处置时机。


八、下一步改进措施

全面加强组织建设,优化班子成员分工、调优配强中层干部、细化实化优化干部岗位职责,完善工作实绩实效考核机制,加强干部专业能力培训和年轻、专业干部培养使用,提早谋划、包装上报项目,在住房保障、污水处理、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全力争取上级奖补资金、中央预算内资金、专项债券资金,确保工程项目建设有序有效推进,持续提高住房保障水平,持续巩固污水治理成果,持续提升城乡基础设施建设质量,奋力谱写赫山住建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九、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十、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附件: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3.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每个一级项目支出一张表)

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如有)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如有)

6.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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