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山区农业局主要职能职责

信息来源:农业局 作者:农业局 浏览量: 字体:【字体: 【打印本页】
索引号: 413000/2015-0009 发布机构: 农业局 发文日期: 2015-08-31 11:22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一、主要职能 

1、加强农业产业政策的研究,引导农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和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

2、加强行政管理,依靠经济、法律、政策、信息等综合措施,研究拟定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实施规划,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

3、研究提出促进农业社会服务体系建设意见,并负责组织实施。

4、贯彻落实蔬菜产销“服务城市,致富农民”的方针,加强蔬菜科技推广,促进我区蔬菜产业的发展。

5、加强微生物科学研究,开发适应市场的食用菌和生物防治药剂。

二、主要职责

区农业局是区人民政府主管全区农业生产和农业经济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农业生产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农业开发规划,并指导督促实施。

()指导、示范、服务农业生产、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组织农业资源配置和优质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组织、指导、协调种苗工程建设;分析预测农村经济信息。

()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参与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耕地使用权流转工作;指导监督耕地保养保护与改造;协调种子、农药、化肥的质量监督;负责农业行政执法工作。

()组织农业资源区划、生态农业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

()负责农业科学研究和技术培训工作,组织农业科研项目攻关以及技术推广项目的选择和实施;负责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化肥、新农药的试验示东和推广。

()监督局属单位国有资产保质增值;协助管理局属单位机构编制和劳动工资。

()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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