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9030009/2020-1447177 | 发布机构: | 赫山区农业局 | 发文日期: | 2020-03-09 15: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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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益赫粮领组发〔2020〕1号
赫山区粮食生产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切实加强2020年粮食生产工作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有关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区直及驻区有关单位:
2020年是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之年,是“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抓好粮食生产、确保粮食丰收具有特殊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稳定粮食生产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强2020年粮食生产工作,实现粮食生产“双稳”目标,促进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确保全省粮食生产标兵县地位不动摇,结合我区实际,特作出如下决定。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省委、市委农业农村工作等相关会议精神,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打赢脱贫攻坚战目标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决遏制耕地抛荒,大力发展双季稻,稳住粮食播种面积,稳定粮食产量,坚决守住国家粮食安全底线。着力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继续调优水稻品种结构和种植结构,大力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加快推进种植规模化、生产机械化、技术绿色化、服务社会化、管理信息化,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做优做强“赫山兰溪大米”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品牌。
二、目标任务
全面稳定全区双季稻面积,禁止耕地抛荒;在湖区全域种植双季稻,在山丘区按照宜种则种原则恢复部分双季稻,推广“稻+”种植模式,积极发展特色旱粮油作物,确保全区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09万亩以上、粮食总产量稳定在50万吨以上;以做优做强湘米产业和“赫山兰溪大米”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品牌为契机,发展高档优质稻48万亩,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面积107万亩,力争全区水稻化肥利用率提高1个百分点,其中氮肥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确保化肥使用量实现负增长;推广病虫害绿色防控52万亩,完成统防统治服务面积70万亩,实现农药减量6%,持续推进全区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水稻综合机械化率达到86.8%。
三、工作重点
(一)狠抓集中育秧,稳住播种面积。全力发展集中育秧,着力提升专业化商品育秧服务和机插秧、抛秧,提高双季稻种植率,稳定播种面积。依托新型经营主体,大力发展集中育秧;鼓励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商品化育秧,提升其服务能力和水平;支持乡镇(街道、园区)依托育秧能手,建立应急秧备用点,防范因自然灾害而导致耕地抛荒,并力争全区集中育秧可插大田面积达14.5万亩;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全面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着力巩固“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成果,严格设施农用地管理,确保基本农田面积稳定。
(二)狠抓高产创建,稳定粮食产量。大力开展“早加晚优”绿色高产高效创建,推广绿色高产高效集成栽培技术,稳定粮食产量。依托新型经营主体,规范土地承包流转,在全区打造12个千亩以上示范点、3个万亩连片示范片,通过以点带线、以线带面,着力实现全区整建制推进“早加晚优”绿色高产高效创建。在创建区内,推行统一品种搭配、统一肥水管理、统一病虫防控、统一技术指导和统一机械作业“五统一”,实现良田、良种、良法、良机、良制“五配套”,集成推广双季稻品种合理搭配、育秧新技术、全程机械化、绿色防控等生产新技术。抓实冬季油菜、绿肥生产,加大土壤改良、地力培肥力度,提高土壤PH值,提升耕地质量;积极制定防灾减灾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加强病虫害监测预警,重点抓好草地贪夜蛾、螟虫、沙漠蝗虫等迁飞性、流行性病虫防控,坚决遏制病虫害暴发流行。
(三)狠抓结构调整,提高种植效益。一是调优品种结构。早稻重点推广湘早籼45号、中早39、中嘉早17等高直链淀粉含量的加工型品种,晚稻大力发展玉针香、泰优390、盛泰优018、华润2号、玉晶91、桃优香占等高档优质稻品种,整村整乡(镇)推广高档优质稻生产,实行一村一种、一片一种。二是推广水旱轮作模式。以大力发展冬季农业为抓手,积极推广“稻稻油”“稻油”“稻稻肥”“稻肥”等水旱轮作模式,尽可能减少冬闲田,不断提高秋冬种覆盖率,提升耕地地力,改善生态环境。在湖区重点支持推广“稻稻油”“稻稻肥”种植模式、山丘区推广“稻油”“稻肥”种植模式。三是发展特色种养模式。在山丘区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粮油作物,稳定和扩大粮食生产面积;在湖区不适宜种植双季稻的低洼田,发展“稻鱼”“稻虾”等特色种养模式,提高生产效益。
(四)狠抓绿色发展,提升粮食品质。深入开展化肥减量增效行动,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水稻机插秧同步侧深施肥、种植绿肥和有机肥替代部分化肥等技术;加强农企合作和产需对接,扩大配方肥应用规模,不断修正和完善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参数,优化施肥方案,提高化肥综合利用率。持续推进全域、全程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实施绿色防控替代化学防治行动,重点推广生态控制、生物防治、理化诱控等绿色增产技术和高效植保机械,扶持发展植保专业服务组织,推动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发展,实现全区农药减量增效。继续加强秸秆收储综合利用,加大秸秆焚烧查处力度,助推“蓝天保卫战”。
(五)狠抓品牌建设,推动产业融合。以做大做强“赫山兰溪大米”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品牌为抓手,支持鼓励大米加工企业建立“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的高效产业化经营模式,制定“赫山兰溪大米”生产操作规程,实行订单生产,打造“赫山兰溪大米”优质稳定粮源基地,实现“产供销”一条龙发展。支持农业生产服务组织开展菜单式或全程式社会化服务,提高标准化程度和生产效率;支持推广互联网、物联网等新技术在生产基地的应用,推进基地水稻生产、管理智能化。强化农药安全使用间隔期监督检查,加大对无证经营农药、违法经营使用农业投入品、违规使用禁限用农药和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等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快国家农产品质量溯源管理信息平台、湖南省“二品一标”身份证证管理平台的推广力度,实现农业投入品的全程监管,着力提升“赫山兰溪大米”质量安全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增强推动力度。严格落实三级书记抓粮食生产的责任制,成立由区委书记任第一组长、区长任组长,区委副书记和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副区长任常务副组长,区农业农村局、区农机事务中心、区经管站、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水利局、区统计局、区督查局、区气象局等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粮食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区粮食生产工作。各乡镇(相关街道、园区)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落实主体责任,把抓好粮食生产作为农业农村工作的首要任务,建立健全书记(乡镇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高位推进粮食生产工作。
(二)明确目标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围绕实现保面积、保产量、保先进的“三保”目标,区农业农村局要牵头做好粮食生产规划和区域布局,抓好技术示范、推广、指导,加强协调和检查调度,及时总结经验,及时查找并研究解决问题,严格考核验收。其他相关职能部门要充分履职,密切配合,全力以赴推动粮食生产各项措施落地生效。全区上下建立区级领导包乡镇、乡镇领导包村、村干部包组、组长党员干部包户的包干责任制,将全年粮食生产任务细化分解到各乡镇(相关街道、园区),各乡镇将任务分解到村、到组、到户、到主体,并层层签订粮食生产责任状,全面压紧压实区镇村三级和部门单位、种粮大户的责任,合力抓好工作落实。
(三)强化技术服务,提升科技支撑。区农业农村部门要抽调业务骨干,组建强有力的技术指导专家组,制定切实可行的技术指导意见,开展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技术培训,并组织发动农业专家和农技人员深入一线开展技术指导服务,确保技术落实到田到户。突出大户联点服务,区委组织部门要从区乡两级安排干部,对30亩以上种粮大户进行“一对一”联系指导服务,切实帮助种粮大户解决实际问题,确保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稳定。
(四)突出宣传引导,营造种粮氛围。区农业农村部门和乡镇(相关街道、园区)要充分利用“村村响”广播、智慧农业云平台、各类自媒体、流动宣传车、干部进村入户等形式,线上、线下大力宣传粮食生产形势和政策,特别是中央和省、市、区出台的加强粮食生产扶持政策,做到政策家喻户晓,以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种粮积极性。宣传部门要牵头抓好粮食生产典型的推荐和宣传,将抓粮食生产的好经验、好措施、好典型、好事迹,及时在中央、省市各级新闻媒体宣传报道,讲好赫山故事,传递好赫山好声音,为赫山粮食生产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加大财政投入,注重政策引领。充分发挥政府在促进农业发展中的引导作用,按照“种地得补贴,不种地不得补贴”的精神,精准贯彻落实各项惠农政策。着力整合涉农补贴资金,加大对双季稻种植的补贴力度,由政府采购部分种子,乡镇(相关街道、园区)统筹组织发放给散户,要重点优先发放给有种植双季稻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对集中育秧抛秧秧田每亩补贴1000元、机插秧秧田每亩补贴2500元,对30亩以上种粮大户种植双季稻且实行粉碎还田的,按早稻面积每亩补贴40元,对30亩以下散户早稻实行粉碎还田的,每亩补贴10元,充分调动农户特别是种粮大户种植双季稻的积极性;大力整合涉农项目资金,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综合产粮能力。各乡镇(相关街道、园区)要切实增加粮食生产的本级财政投入,制定切实可行的奖补办法,确保实现粮食生产目标。
(六)严格督查考核,确保工作实效。建立健全粮食生产考核办法和督查约谈机制,将粮食生产工作纳入乡镇(相关街道、园区)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实行绩效考核倒扣分(最高可扣10分),严格执行考核奖惩制度。在督查考核中,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在全区通报批评;对年底粮食生产综合排名靠后的2个单位,由相关区级领导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辖区内耕地连片抛荒超过2亩或累积超过20亩的乡镇(相关街道、园区),追究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在湖区承包耕地(低洼地除外)不种植双季稻和在山区承包耕地抛荒的,取消相关项目扶持。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完成粮食生产播种面积任务的乡镇(相关街道、园区),按每亩1元的标准予以奖励,并评选出粮食生产标兵单位2个、先进单位3个,分别按10万元/个、8万元/个的标准进行奖励;同时,在支持种粮大户申报省市先进种粮大户的基础上,区级另评定30名种粮大户,按1万元/个的标准进行奖励,省市区三级不重复评定。
附件:赫山区2020年粮食生产任务分配表
赫山区粮食生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3月9日
附件
赫山区2020年粮食生产任务分配表
单位:亩
单 位 |
水田 面积 |
早稻 面积 |
晚稻 面积 |
“一季稻+”面积 |
高档优质稻面积 |
旱粮作物面积 |
合计 |
欧江岔镇 |
95684 |
90263 |
95684 |
0 |
82650 |
1340 |
187287 |
泉交河镇 |
62463 |
58928 |
62463 |
0 |
53710 |
1410 |
122801 |
笔架山乡 |
57162 |
53781 |
57162 |
0 |
49260 |
1670 |
112613 |
兰 溪 镇 |
95962 |
90531 |
95962 |
0 |
86980 |
1070 |
187563 |
八字哨镇 |
30918 |
29164 |
30918 |
0 |
28340 |
1030 |
61112 |
龙光桥街道 |
52743 |
24852 |
26385 |
26358 |
38930 |
6130 |
83725 |
新市渡镇 |
17571 |
9562 |
10284 |
7287 |
11240 |
7340 |
34473 |
泥江口镇 |
43426 |
15442 |
16338 |
27088 |
31620 |
8460 |
67328 |
沧水铺镇 |
26994 |
10737 |
10967 |
16027 |
26070 |
6850 |
44581 |
衡龙桥镇 |
42592 |
16629 |
17634 |
24958 |
28590 |
8480 |
67701 |
衡龙新区 |
6852 |
1146 |
1215 |
5637 |
2360 |
1950 |
9948 |
岳家桥镇 |
34262 |
12827 |
13671 |
20591 |
24310 |
9950 |
57039 |
赫山街道 |
1131 |
103 |
109 |
1022 |
220 |
663 |
1897 |
会龙山街道 |
12325 |
4783 |
5071 |
7254 |
3570 |
2570 |
19678 |
龙岭工业集中区 |
4775 |
1169 |
1241 |
3534 |
3670 |
2180 |
8124 |
鱼形山街道 |
12263 |
6347 |
6731 |
5532 |
9820 |
6530 |
25140 |
市农科所 |
400 |
376 |
400 |
0 |
400 |
0 |
776 |
合 计 |
597523 |
426640 |
452235 |
145288 |
481740 |
67623 |
1091786 |
赫山区粮食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