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09030009/2022-1593825 | 发布机构: | 赫山区农业局 | 发文日期: | 2022-05-30 1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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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关于做好2021年度稻谷收购价格补贴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我局成立了自评工作小组,并组织计财、粮油、种子、经作、植保等相关股室,对2021年稻谷收购价格补贴开展了绩效评价自查工作,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实施背景
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保持稻谷生产基本稳定,湖南省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业农村厅、粮食和物质储备局、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印发了《湖南省2021年稻谷目标价格改革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财建〔2021〕25号),深化稻谷收储制度和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增强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的灵活性和弹性,更加有效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保障稻谷生产和优势产区稻谷种植收益基本稳定,引导种植结构调整,促进增加绿色优质稻谷供给。
为切实做好稻谷收购价格补贴工作,支持水稻生产,2021年,我区补贴资金按照农户实际水稻种植面积发放。赫山区人民政府为确保农业支持补贴这一惠农政策落到实处,制定了《赫山区2021年稻谷价格补贴工作方案》(益赫政办函发〔2021〕27号),成立专班,积极开展赫山区的稻谷补贴项目。
(二)项目资金来源
赫山区2021年度稻谷补贴项目共涉及资金2858.61万元。实际拨付数为2858.61万元。截止评价时段未,下达资金已全部使用2858.61万元,无结余。
二、实施情况
1、补贴对象。全区(含鱼形山街道、益阳高新区)所有水稻种植者。
2、补贴标准。早稻20元/亩,中、晚稻24元/亩。
4、补贴程序。(1)面积申报,农户自行申报。乡镇(街道、园区)、村(社区)干部组织农户到村民小组申报2021年水稻种植面积。(2)面积核实。村民小组审核、公示、申报。村民小组对农户上报数据逐一核实,经农户签字认可后形成汇总表,在组内公示3天,并留存公示影像资料。公示无异议后,向所在村(社区)申报。村(社区)收集汇总各村民小组汇总表后,驻村(社区)干部和村(社区)干部认真审核相关数据,形成汇总表,在村(社区)公示4天,并留存公示影像资料。公示无异议后,向所在乡镇(街道、园区)申报。乡镇(街道、园区)审核、公示、申报。各乡镇(街道、园区)收集村(社区)的汇总表和公示影像资料后,核实无误后,形成汇总表,并由乡镇长(主任)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在乡镇(街道、园区)公示7天,并留存公示影像资料。公示无异议后,向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申报。
(3)面积核查。区农业局和区财政局收到乡镇(街道、园区)上报的汇总表和公示影像资料后,组织相关人员对各乡镇(街道、园区)上报面积进行抽样核查。
5、资金拨付和发放
区财政部门根据农业部门核定的补贴面积及补贴标准,通过“一卡通”将补贴资金发放到户,结余资金可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
(四)组织及管理
1、赫山区财政局。负责赫山区绩效管理总体工作。对绩效目标设定进行复核;组织开展绩效目标执行监控;组织开展绩效评价;确定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方式,督促对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2、赫山区农业农村局。具体负责项目资金的使用以及实施,保证项目资金专款专用;负责补贴面积核实汇总工作;及时了解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根据项目进度及时报送年度资金使用情况及项目完成情况的总结报告;项目完成后,按要求进行档案管理。并确定资金的支持方向、使用范围、资助标准和方式,及时组织整改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在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基础上,大力扶持和培育种粮户,调整种植结构,以绿色生态为导向,提高农作物秸杆综合利用水平,引导农民综合采取秸杆还田、减少化肥农药用量、施用有机肥等绿色生产措施,切实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充分发挥政策惠农增收效益,确保粮食安全。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决策情况分析。
项目立项符合《湖南省2021年稻谷目标价格改革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财建〔2021〕25号)要求,与农业农村局职责范围相符,区农业农村局文件审批符合要求,项目绩效目标设立切合实际,项目资金全部用于水稻种植者,补贴金额符合标准。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1、资金到位和执行情况分析。赫山区2021年度稻谷收购价格补贴资金下达2858.61万元,实际支付给农民2858.61万元,项目预算执行率100%。全区稻谷补贴资金使用情况具体是东部新区、高新区190.41万元,赫山区水稻种植者补贴1679.13万元、优质稻生产者和适度规模经营者补贴729.07万元、种植结构调整补贴260万元。
2、资金使用合规性分析。资金的拨付均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均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专款专用,财务档案健全,使用流程规范,不存在套取、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3、管理制度和执行情况分析。依据《湖南省2021年稻谷目标价格改革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财建〔2021〕25号),赫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赫山区2021年稻谷价格补贴工作方案》(益赫政办函〔2021〕27号),赫山区粮食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开展2021年100亩以上早稻种植、耕地地力保护及稻谷补贴面积摸底核实工作的通知》(益赫粮领组办发〔2021〕4号),对补贴对象、补贴标准、补贴程序等进行管理,赫山区农业农村局和财政局严格按照相关文件实施项目,资金拨付流程完善。
(三)产出情况分析
多年来,我区农业生产主要依靠化肥、农药、地膜等增产,可挖掘潜力已尽,稻谷补贴的实施,以绿色生态为导向,减少化肥农药用量、施用有机肥等措施,切实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不断提升水稻绿色生产水平和调整种植结构,当年实现粮食总产比上年提高1.92万吨。
(四)效益情况分析
1、社会影响分析。稻谷收购价格补贴项目的实施调动和保护了种粮农民的积极性,对长年荒撂和非粮化的耕地的资源浪费有明显的改善效果,鼓励了农民主动加强了农业生态资源保护和开展绿色生产的意识。
2、政策宣传分析。区农业农村局通过乡镇、村委公示宣传等相关的宣传方法,明确补贴的范围、补贴对象、补贴标准、确保农户对相关政策了解到位。
3、可持续影响分析。区农业农村局在年度项目结束后,总结本年度项目实施出现的相关问题。并对下一年度的工作提出补贴发放建议,总结工作中出现的注意事项。
4、收益对象满意度分析。随机抽取全区享受补贴的20农户进行电话调查,该项目的实施收益群众的平均满意度为100%。
四、工作主要措施及亮点
利用稻谷补贴资金,采用绿色生产技术打造优质粮源基地,一是农药使用量“零增长”。区内均实现绿色防控技术覆盖率100%,上半年减少用药1次,形成以308公路、兰啤线和新河沿线为主的30万亩绿色防控示范带。二是化肥使用量“负增长”。均实现水稻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100%,冬绿肥、油菜覆盖率60%,累计减少化肥使用量0.2万吨,实现区内农药化肥“负增长”,带动赫山粮食生产更加绿色环保。三是推广应用高档优质稻品种。在部、省推主导品种的基础上,结合赫山实际种植情况,早稻选用中早39、中嘉早17,晚稻选择农香42、华润2号、玉晶91、泰优390、玉针香等高档优质稻,高档优质稻推广面积54.8万亩,优良品种的覆盖率95%以上。
五、主要问题和面临的困难
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部分农户银行卡出现故障,造成补贴资金不能够及时发放,影响项目实施进度。
六、下一步资金使用计划或建议
资金使用计划向绿色水稻生产者倾斜。建议加大补贴支持力度。根据生产成本上浮幅度,适度增加补贴标准,促进农民种粮积极性。
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计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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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
二级 |
三级指标 |
自评分 |
指标解释 |
指标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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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 策(20分) |
预算支出决策 (项目立项)(8分) |
预算支出决策(项目立项)依据 充分性(4分) |
4 |
预算支出决策(项目立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部门职责,用以反映和考核决策(立项)的依据情况。 |
评价要点: ⑤预算支出是否与相关部门同类预算支出或部门内部相关预算支出重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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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立项)程序规范性(4分) |
4 |
预算支出申请、设立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用以反映和考核决策(立项)的规范情况。 |
评价要点: ①预算支出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 ②审批文件、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③事前是否已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绩效评估、集体决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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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 目标(6分) |
绩效目标 合理性(3分) |
3 |
预算支出所设定的绩效目标是否依据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预算支出绩效目标与预算支出实施的相符情况。 |
评价要点: (如未设定预算绩效目标,也可考核其他工作任务目标) ①预算支出是否有绩效目标; ②预算支出绩效目标与实际工作内容是否具有相关性; ③预算支出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是否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是否与预算确定的预算支出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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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 明确性(3分) |
3 |
依据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等,用以反映和考核预算支出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
评价要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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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 投入(6分) |
预算编制 科学性(3分) |
3 |
预算编制是否经过科学论证、有明确标准,资金额度与年度目标是否相适应,用以反映和考核预算支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情况。 |
评价要点: ①预算编制是否经过科学论证; ②预算内容与支出内容是否匹配; ③预算额度测算依据是否充分,是否按照标准编制; ④预算确定的预算支出投资额或资金量是否与工作任务相匹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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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分配 合理性(3分) |
3 |
预算资金分配是否有测算依据,与补助单位或地方实际是否相适应,用以反映和考核预算支出预算资金分配的科学性、合理性情况。 |
评价要点: ①预算资金分配依据是否充分; ②资金分配额度是否合理,与项目实施单位或地方实际是否相适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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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 程(20分) |
资金 |
资金 到位率(4分) |
4 |
实际到位资金与预算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资金落实情况对预算支出实施的总体保障程度。 |
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预算资金)×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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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 执行率(4分) |
4 |
预算资金是否按照计划执行,用以反映或考核预算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
预算执行率=(实际支出资金/实际到位资金)×100%。 实际支出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预算支出期)内预算支出实际拨付的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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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使用 合规性(4分) |
4 |
预算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
评价要点: ①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②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③是否符合预算支出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 ④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虐列支出等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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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 实施(8分) |
管理制度 健全性(4分) |
4 |
预算支出实施单位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对预算支出顺利实施的保障情况。 |
评价要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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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执行 有效性(4分) |
4 |
预算支出实施是否符合相关业务管理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业务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情况。 |
评价要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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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 出(40分) |
产出 数量(10分) |
实际 完成率(10分) |
10 |
预算支出实施的实际产出数与计划产出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预算支出产出数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实际完成率=(实际产出数/计划产出数)×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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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 质量(10分) |
质量 达标率(10分) |
8.5 |
预算支出完成的质量达标产出数与实际产出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预算支出产出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质量达标率=(质量达标产出数/实际产出数)×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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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 出(40分) |
产出 时效(10分) |
完成 及时性(10分) |
9 |
预算支出实际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的比较,用以反映和考核预算支出产出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
实际完成时间:预算支出实施单位完成该预算支出实际所耗用的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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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 成本(10分) |
成本 节约率(10分) |
10 |
完成预算支出计划工作目标的实际节约成本与计划成本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预算支出的成本节约程度。 |
成本节约率=[(计划成本-实际成本)/计划成本]×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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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 益(20分) |
预算支出 |
实施效益(10分) |
9.5 |
预算支出实施所产生的效益。 |
预算支出实施所产生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等。可根据预算支出实际情况有选择地设置和细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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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众 或服务(10分)对 象满意度 |
9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预算支出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因该预算支出实施而受到影响的部门、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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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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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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